郑和下西洋的国内军事背景
来源:国史探微
探讨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和原因,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从宋元以来和明初的历史背景出发,宏观分析明朝出动大军下西洋的实力、条件、动力,由此得出的“外交说”[1]与“贸易说”[2],的确言之成理、信而有据。但是,永乐时期的明朝何以在国家急需全力对付北方压力、稳定内部的同时,先后七次派出如此庞大的船队,前无古人地深入遥远的大洋,动辄在外游荡、滞留数年之久呢?仅仅从外交目的和贸易角度解释,尚且不够完满,所以,还存在第二种途径,即从微观的角度,探究下西洋的具体动因,由此得出了“踪迹建文说”等结论。“踪迹建文说”种种其实不能成立,需另撰专文讨论,本文的目的,是从郑和下西洋军队的庞大规模这个特别引人瞩目的环节出发,从历次下西洋时的明朝政治、军事行动中,去寻觅下西洋的另一种具体动因。
永乐初年,西洋各国在明朝使节的鼓动下,纷纷前来朝贡,一派祥和盛况。西洋使节之遣,多为文官多为行人,间有按察副使、给事中、翰林待诏,武官多为千户,唯不见派遣大队海军随行。所以,郑和船队下西洋的确是一种十分突兀的重大军事行动,船队两万七千人的规模,仅仅用护航或操作大型船只来解释 [3],是远远不够的。
郑和出使不止七次,所谓下西洋,应以郑和等自述“统领舟师”的七次为准,即永乐三年至五年、五年至七年、七年至九年、十一年(或十二年)至十三年、十五年、十九年、宣德六年(或五年)[4]。但郑和等人或以受命、或以自南京一带出发、或以自福州等地出发时间为起始年份,或以归港、或以赴南京复命、或以赴北京复命为结束年份,故所记年份不能反应决策、受命、出发、归港等的精确时间。郑和下西洋需要利用南海和印度洋的季风,所以一般是冬春出洋,夏秋归国。无论官方记载受命和复命于何月,均不能用以修正这个由自然地理规律所限定的事实,而受命、复命与实际出洋、归港时间的不同,正可以展示历次下西洋与政治、军事行动的密切关系。
第一次下西洋,郑和受命于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目标是古里、满剌加等已经建立往来的国家。到十月,朱棣自撰赐满剌加国镇国山碑铭,说明郑和船队尚未出发。结合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壬子郑和归国 [5]的记载,可知郑和船队是永乐三、四年之际出发的。
第一次下西洋的过程,与明朝对安南的战争环环相扣。从表面看,战争是在郑和出发以后的永乐四年四月才决策、七月才爆发的,但实际决策要早得多。永乐二年八月,老挝护送安南王孙陈天平来朝,诉说国家被黎氏篡夺之事。三年正月,朱棣遣使前往安南问罪,使臣尚未归还,又接到云南遭安南侵掠的报告,可能此时朱棣已动杀机。在下令郑和出洋的同月,安南请还陈天平,四年正月陈天平离京归国。朱棣是绝对不至于相信黎氏会拱手出让王位的,虽然派兵护送陈天平,不过是场面文章罢了,等到四月朱棣得到陈天平被杀的消息 [6],就迅速宣布发动战争了。总之,朱棣最早在三年二月,最晚在四年正月已经定策开战,与郑和下西洋的受命和出发正相吻合。
永乐四年大军出发的同时,朱棣命占城阻遏安南。按,占城既是郑和船队出洋的第一站,又是船队归国的最后一站。五年五月在安南明军获胜,八月占城来南京献安南俘虏,九月郑和回国,三天后明军凯旋 [7],举行献安南俘虏的典礼。显然,占城所献的俘虏是郑和船队带回国内的,也就是说,郑和船队已于夏天进驻战场以南的占城,战争结束后扬帆归国,于八月回到南京。
第二次下西洋,《实录》等失载,但郑和等自述之五年至七年,又和有确切时间记载的受命第三次出洋发生重叠,所以实际时间应为五年冬至六年(1408年)秋,时间之短,为历次所独有。此次出洋,当为护送来自遥远的古里、忽鲁谟斯等国使节回还,故可能不必亲至印度南部海岸,就经由暹罗等地 [8],迅速归国了。
第三次下西洋,郑和受命于永乐六年九月。此前的八月,朱棣决定明年率领全军主力进驻北京。但在区画北巡的过程中,交趾发生了大规模反抗,明再发云贵川大军进攻。永乐七年(1409年)二月,增发的京军和朱棣同时离开南京 [9]。显然,郑和下西洋的决策,是紧随着皇帝北巡和交趾用兵的决策作出的。
第四次下西洋,郑和受命于永乐十年(1412年)十一月。与第三次下西洋情况相似,到次年二月,朱棣第二次离开南京,巡狩北京。官方材料虽未明言何时定策北巡,但参照第一次北巡的前后事务,可知这两次北巡均与蒙古军情有关。定策第一次北巡,是在永乐六年六月,朱棣闻知本雅失里从西域潜返蒙古高原之后,明朝随于永乐七年、八年发动了两次绝漠攻击,严重削弱了本雅失里大汗。永乐十年五月 [10],朱棣闻知新兴的瓦剌消灭本雅失里大汗,漠北地缘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改变,第二年的北巡和下一年的朱棣亲征,必肇因于此。所以,明朝是在定策第二次北巡后决定第四次下西洋的,与上次北巡、下西洋的情况相似。
第五次下西洋,郑和受命于永乐十四年(1416年)十二月。此前的十月,朱棣怀疑汉王高煦谋反,从北京秘密回到南京,惩处汉王后,于次年三月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北巡 [11]。郑和这一次受命,名义上是陪同年底来贡的西洋各国使节回国,但参考前两次下西洋与北巡的关系,这次决定下西洋当亦紧随定策北巡之后。
第六次下西洋,郑和受命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名义上的目的是陪同久居京师的使节们回国。但是,正是在受命前不到一个月,随着蒙古的阿鲁台打败瓦剌,一度雄踞漠北,明朝和阿鲁台维持多年的关系终告破裂 [12]。到夏天,明朝调集各路军队入京,准备亲征,结果因阿鲁台远遁而未出,但到第二年还是发动了第三次绝漠亲征。参考第三、四次下西洋与亲征的关系,可知第六次下西洋的决定必与第三次亲征的决策紧密相连。
第七次下西洋,郑和受命于宣德五年(1430年)六月。此后的十月,明宣宗离京赴宣府一带巡阅。按,明宣宗出巡或亲征共三次,第一次是宣德三年(1428年)九月,偷袭东北边外的兀良哈部,事发突然;第三次是宣德九年(1434年)九月至十月,巡至宣府 [13],当时瓦剌最终攻杀了阿鲁台,北边形势大变,事出仓促。与第一、第三次离京行为相比,第二次出巡是经过长期准备的,而恰与定策下西洋前后相联。
历次下西洋受命虽早,实际出洋却可以很晚,虽然下西洋所历时间的记载各异,其实不外两种情况,即当年回还和次年回还,断难想象船队会在西洋逗留两年以上。第二次和第六次即当年回还者。永乐十九年正月郑和方受命于北京的皇帝,则当年必然来不及出发而滞留南方,所以才会有永乐十九年十月十六日给郑和的敕书 [14],即第六次下西洋发生在永乐二十年(1422)年春至秋。其他五次则均为次年回还。如上述,第一次下西洋为永乐四年初至五年秋在外。第三次下西洋,郑和于永乐六年受命后,直到永乐七年秋才从刘家港出发,而船队正式从福州出洋,一直拖到永乐七、八年之际 [15],即永乐八年初至九年(1411年)秋在外。第七次则明确记载为宣德六年(1431年)十二月九日到宣德八年(1433年)六月二十一日 [16]。以上三次的明确历程有助于澄清其他两次的出发时间。第四次下西洋,由郑和迟至永乐十一年四月尚羁留陕西 [17],加上郑和等自述或十一年、或曰十二年出发判断,必与第三次下西洋相似,于永乐十一、十二年之际出洋,即永乐十二年(1414年)初至十三年(1415年)秋在外。第五次下西洋,郑和于永乐十四年受命,所历不及第四次之遥远,亦远达东非 [18],且自述于十五年出发,迟至永乐十五年五月尚驻泉州 [19],故其在外时段,亦应断为永乐十六年初至十七年(1419)秋。由此,第三到第六次下西洋的实际出发时间,依次为永乐八年、十二年、十六年和二十年,其中八年、十二年、二十年正是明朝发动前三次绝漠亲征的年份。
综上所述,郑和七下西洋的决策和出发,是与永乐、宣德时期的开战、亲征、巡狩等大规模军事行动的定策和实施密切相关的。永乐、洪熙、宣德年间,明朝的主要军事行动无非是两攻安南,五征漠北(其中四次朱棣亲征),其间伴随着朱棣三次由南京而北京的北巡,以及宣宗的三次巡边(包括一次小规模亲征)。第一次下西洋,受命于闻安南之变以后,出发于定策进攻安南之时,归国于攻陷安南之际;第二次,为第一次下西洋的配套措施;第三次,受命下西洋紧随定策第一次北巡、再攻安南之后,出洋之年则为第一次亲征之年;第四次,受命紧随定策第二次北巡,出洋之年为第二次亲征之年;第五次,受命紧随定策第三次北巡;第六次,受命紧随定策第三次北征,出洋之年为第三次亲征之年;第七次,受命于定策宣宗唯一一次有充足准备的出巡之后。
除去宣宗两次临时出巡与下西洋无关外,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的第四次、二十二年(1424年)的第五次亲征也未见郑和“统领舟师”的配合。其实,当时虽连年北征,财政窘迫,朱棣仍于二十二年正月命郑和出使旧港 [20],只不过年内朱棣去世,郑和未及成行 [21],改为率船队守备南京。揆明政府之本意,必欲在亲征之年再遣大军下西洋。
下西洋与诸重大军事行动的密切关系,似乎说明郑和下西洋有为其他军事行动壮声威、固后方的使命,这也与郑和船队的旧港、锡兰山、苏门答腊之役相吻合。但是,南北两面作战、海陆分耗巨资,绝非合理的军事策略,何以明朝一而再、再而三地执行,而不顾轻重缓急和财政负担呢?从另一个角度看,七下西洋或许揭示了明朝决策者的一个隐隐的原则性措施:当皇帝或大军离开南京之时,乃至皇亲征军离开北京到塞外之时,明朝的海军也要尽量离开南京,乃至南直隶和东南沿海地区。
下西洋军士多来自“南京及直隶卫所运粮官军”[22],乃至“外卫官军”[23],而据零星记载,军官有来自锦衣卫、水军右卫、金吾左卫、龙江左卫、宽河卫、府军右卫者 [24]。金吾左卫、宽河卫乃靖难后由北军改建,锦衣卫、府军右卫乃洪武以来长驻南京的上直卫,水军右卫、龙江左卫则是洪武以来的专门水军单位 [25]。不难看出,下西洋军队以皇帝最信任的宦官充任领导,南北方军官同为将校,而由南方军士构成主体。靖难战争后,出身于北军的“新官”勋贵,在军队中迅速取代了洪武、建文时期遗留下来的“旧官”阶层,残存的南军之中,最可能保持原有独立性、最不容易被习于骑射的北军官兵取代的,就是习惯南方环境、熟习水战技术的水军了。或许,新政权一直不信任这些不可替代的水军,所以每逢大军离京、皇帝巡狩,就要把这部分水军派遣到遥远的大洋上去,以销隐患。
以上“配合战争”说,似乎匪夷所思,又无史载明证,难成定论。但是,历次下西洋与当时所有重大军事行动如此密切相关、丝丝入扣,又不容忽视。无论是从积极角度推测的“两面出击”,还是从消极角度推测的“放逐大洋”,“配合战争”说均不妨聊备一格。
总之,大量史实证明,“外交”和“贸易”是下西洋使命中必有的重要成分,但在解释船队的巨大规模、耗费与明初特别是永乐时期政治、军事、经济形势的矛盾问题上,两说均为其他具体使命留下了可能空间。与现实可能性甚小的“踪迹建文”说相比,“配合战争”的史实依据更加充分。“配合战争”说将郑和下西洋视为永乐时期政治、军事政策中的合理环节,“外交”说和“贸易”说则视之为宋元以来的航海传统、明初政治经济形势综合作用的结果,两者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共同勾勒出了郑和下西洋的背景和使命。
[1](明)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自序》、同书卷上《三佛齐国》,中华书局,1982年,7、36页。
[2]童书业:《重论“郑和下西洋”事件之贸易性质》,《禹贡》第七卷第一至三期合刊,民国二十六年,239-246页。
[3]洪焕椿:《明初对外友好关系与郑和下西洋》,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163页。
[4]《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记》、《长乐南山寺天妃之神灵应记》,载(明)巩珍:《西洋番国志·附录》,中华书局,1961年,51-55页。
[5]《明太宗实录》卷六八、七一、七二,永乐五年六月己卯、九月壬子、十月壬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校本,以下明诸朝实录均同。
[6]《明太宗实录》卷三八、四三、五○、五二、五三,永乐三年正月甲寅、六月庚寅、四年正月戊戌、三月丙午、四月辛未。
[7]《明太宗实录》卷五六、六七、七○、七一,永乐四年七月辛卯、五年五月甲子、八月己亥、九月壬子、乙卯。
[8]按,伯希和未知永乐五年至七年的出洋,故以永乐六年郑和使暹罗之记载为非((法)伯希和著、冯承钧译:《郑和下西洋考(附拾遗)》,中华书局,1955年,38页)。其实郑和自述此次下西洋目的地中最后一个即暹罗,遣使暹罗而非西洋各国,正可为本次出洋历时甚短之证。
[9]《明太宗实录》卷八二、八三、八八,永乐六年八月丙子朔、丙戌、九月癸酉、七年二月壬午。
[10]《明太宗实录》卷八○、一二八、一三四、一三七,永乐六年六月己亥、十年五月乙酉、十一月丙申、十一年二月乙丑。
[11]《明太宗实录》卷一八一、一八三、一八六,永乐十四年十月癸未、十二月丁卯、十五年三月壬子。
[12]《明太宗实录》卷二三三,永乐十九年正月己巳、癸巳。
[13]《明宣宗实录》卷四七、六七、七一、一一二、一一三,宣德三年九月辛亥、乙卯、五年六月戊寅、十月丙子、壬辰、九年九月癸未、十月丙午。
[14]巩珍:《西洋番国志·敕书》,9-10页。
[15](明)费信著,冯承钧校注:《星槎胜览校注·星槎胜览前集》“占城国”条,中华书局,1954年,1页。
[16](明)祝允明:《前闻记·下西洋》,载(明)邓士龙辑:《国朝典故》,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1415-1416页。
[17](明)刘序:《万历重修清净寺碑记》,载郑鹤声、郑一钧编:《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齐鲁书社,1980年,34页。
[18]沈福伟:《郑和宝船队的东非航程》,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一集,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168-169页。
[19]《泉州灵山回教先贤墓行香碑》,载郑鹤声等编:前引书,7页。
[20]《明太宗实录》卷二六七,永乐二十二年正月甲辰。
[21]管劲丞:《永乐二十二年郑和受命未行考》,(上海)《大公报·史地周刊》,1936年7月17日。
[22]《明宣宗实录》卷六四,宣德五年三月己巳。
[23]《明宣宗实录》卷二,洪熙元年六月甲寅。
[24]洪焕椿:前引文,载前引书,164-165页。
[25]万历《明会典》卷一二四《职方清吏司·城隍·都司卫所》,《万有文库》本,商务印书馆,2542-2543、2567、2571、2572页。
作者:李新峰 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