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酒运动100周年: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为何最终失败了?
来源:观察者网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正义。那么,当法律缺席的时候,正义还在不在?
“我发誓,由衷且毫不妥协地与酒类走私活动为敌。我一直,也将以我所管辖的全部力量,与这种该当谴责、肮脏、腐化的买卖作斗争。”十九世纪末,从职业棒球手摇身一变成为福音传教士的比利·森戴布道时每每如是说。在森戴还是球员,需要游走全国各地巡回比赛时,经常借住“基督教青年会”的他亲眼见证了酗酒如何将一个又一个人毁掉。
而他有关禁酒的看法,受到希望保护自己家庭免受酒精侵害,同时又希望遵从自己宗教信仰的农村妇女组织的禁酒运动启发。比利·森戴因应这种诉求,利用自己深入人心的传道方式,成功帮助很多人戒酒,重新变为有生活追求的劳动者。
森戴通过努力,筹集巨资在全美范围内开展禁酒宣传。在其最早开始布道的底特律,实力非凡的大企业家们十分清楚酗酒对劳动力乃至自己企业所造成的损害。
很多底特律地区的大商人,包括亨利·福特,都曾向禁酒运动进行捐款。一元店大王克瑞斯吉将自己宫殿般的豪宅提供给森戴作为行动总部,汽车生产商亨利·利兰则向其赠送了一台价值8000美元的凯迪拉克,聊表“个人的一点心意”。
在众人的帮助下,森戴将自己富有魔力的布道传播到了美国的各个角落。他向信徒们表示:“威士忌和啤酒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是地狱中的琼浆。”他向美国人民承诺,只要让酒精从这片国土上消失,地狱中的恶魔就将变得无所事事,贫民窟也将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
成桶的酒被倾倒,满城都能闻到酒香
联邦特工人员把威士忌倒入下水道
虽然森戴充满激情,且颇能蛊惑人心,但将“反酒肆联盟”打造为一支全国性政治势力的,却是韦恩·惠勒。起初,总部位于俄亥俄州的“反酒肆联盟”负责人聘请惠勒帮助组织支持禁酒的政治运动。
在后者的领导下,凡支持“反酒肆联盟”禁酒动议的政治人物,都将得到该组织的积极资助,同时,“反酒肆联盟”还不遗余力地攻击任何反对禁酒运动的政治人物。
惠勒向选民们简单粗暴地灌输了这样一种印象:不支持禁酒运动的候选人,一定经常打老婆,喜好嫖娼,罪孽深重。俄亥俄州的头面人物不得不在惠勒这种单一问题定胜负的竞选模式面前作出让步,到了1908年,俄亥俄州85%的人口都已经支持通过立法禁酒。
“吻过酒,别吻我”
随着美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脚步迫近,森戴与惠勒拿出了反对酒类销售的杀手锏:对于德国佬的仇恨。森戴在布道时,会鼓吹:“我告诉你,现在是(德皇)比尔大战伍德罗,德国对抗美国,地狱挑战天堂。”惠勒则直接提醒选民:德国人酿造并嗜饮啤酒。
德国工厂从中赚到的钱,都被用来购买子弹,杀戮美国兵。酿酒所耗费的谷物和其他原料,则是从美国大兵嘴里抠出来的宝贵粮食。
禁酒,就是爱国。打着从酗酒的丈夫、父亲拳下挽救妻儿,避免这些家伙永远坠入地狱的旗号,借着打败德国的曙光,美国全国范围内兴起的禁酒运动,变得势不可挡,并最终催生出宪法第十八修正案。而在这个过程中,惠勒也为自己赢得了美国国会中的议席。
美国前总统霍华德·塔夫脱当时就警告美国人,这样的法律“有违大多数人的观念及做法”,“生产酒精、烈酒以及啤酒的合法厂商,将落入犯罪分子一类之手”。时任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则否决了美国国会为落实宪法第十八修正案而专门通过的《沃尔斯泰德法案》,因为在他看来,政府不应规范私人行为,然而,担心被贴上亲德或者堕落标签的国会,再次强行推翻了总统的否决。
1919年10月28日,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正式生效。1920年1月17日午夜时分,《沃尔斯泰德法案》随之生效。
全美各地举办了盛大的庆祝活动,但就在法律生效不到一个钟头,比利·森戴还在布道中鼓吹“监狱马上就要因为没有犯人而关门大吉”时,一伙武装分子盗取了价值10万美元的“医用”威士忌。根据《沃尔斯泰德法案》,虽然制造、贩卖酒类行为遭到禁止,但公民却可以合法在家中持有、饮用酒类。
虽然《沃尔斯泰德法案》的落实效果不佳,但社会改良主义者坚持认为,通过禁酒法令本身就足以改变人类的行为方式。
美国国家档案馆馆藏的第18修正案原本
懈怠的执法行为很快就沦落为公然的腐败交易。每个月可以赚到1万美元的私酒贩子,只需缴纳区区100美元就可以免于牢狱之灾,还可以重操旧业,这种惩罚有何意义?
负责禁酒的联邦机构雇员无需受限于普通行政文员的任职条件限制,故而为政客提供了数以千计可供沽恩的工作岗位。机构人事变动频繁,很多人都深陷腐败之中不能自拔。对于负责禁酒的联邦探员来说,拿黑钱,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安逸富足,但如果直面腐败开展斗争,则无疑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恶战。
《沃尔斯泰德法案》迫使人们将看似稀松平常,甚至颇为期待的行为——在婚礼上开瓶香槟庆祝一下,或者与朋友举杯畅饮——作为一种联邦犯罪。
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即便通过立法加以禁止,依然难以让饮酒这种行为该当谴责。人们纷纷开始参照标准配方,甚至创新出来的调配方法,使用亚硝酸、桃子或仙人掌科植物,自行酿酒。
商店雇佣惹火女郎,提醒顾客购买“葡萄干饼”,这种新产品产自加州的葡萄种植园,只要顾客乐意,只需要“偶然”将其放在罐子里,加上酵母和水,静候二十一天,就能得到葡萄美酒。因为销量实在太好,以至于禁酒前已濒临破产的几家葡萄种植园居然扭亏为盈,大赚一票。
尽管有些人酿酒纯粹是为了个人消费,但大多数人却借此牟取暴利。很多地产私酒品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诸如“雅克雅克”金酒、“甜月亮”或“老烈啤”。酒类黑市的快速扩张,也催生出很多高度烈性,甚至掺杂有害物质的酒品。
1927年纽约查获的48万加仑私酒中,98%含有一种或多种有毒物质。饮用者大量摄入未经稀释的变性工业酒精,往往会导致瘫痪、失明乃至死亡的可怕后果。1927年,全美共报告了12000例酒精中毒死亡的案例,其中大部分死者都是无力购买进口私酒的城市贫民。
1930年,美国公共卫生部门估计,约有15000人罹患“杰克脚”——一种因为长期饮用以生姜汁调味的变性工业酒精所引发的手脚无力的中毒症状。不幸中招的人根本无法寻求法律救济,也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导致了有毒有害酒水的泛滥。
长期以来奉公守法的涉酒行业,虽然积攒了良好的口碑,但却后继乏力,无力纳税。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非法开设的秘密酒肆却毫无顾忌,不仅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类饮料,还包娼庇赌,更断然不会缴纳税款。很多知名酒吧,有警方、政界顾客后台撑腰,从来不理睬什么禁酒法案,照开不误。另外一些酒肆则干脆定期向管片警局“上贡”,瓜分收益。
在沃伦·哈定总统(一位在禁酒期间公然在椭圆形办公室里饮酒的总统)治下担任联邦检察长的哈里·多尔蒂,因为对于私酒贩子大开绿灯、“呵护有加”,将数以百万计的黑金私揣腰包。居心叵测者,大肆利用《沃尔斯泰德法案》的两个立法漏洞。
其一,在药店向手持“合法”处方的顾客销售酒类。其二,故意设计让数以百万加仑计的合法酒精制品被“查扣”,之后以木已成舟为由对其大肆变卖。国会立法,并未对合法拥有威士忌工厂的企业主设计补偿条款,但哈里·多尔蒂检察长却可以在收钱后,大笔一挥,将整个一仓库的酒品,神奇地转变为医用酒精。
在刚开始禁酒时,乔治·莱姆斯还只是给私酒贩子跑腿的刑辩律师。看到自己的客户——大部分实为庸庸碌碌之徒——在这个行当中大发横财,莱姆斯决定自己也投身其中,并立志做一名“更出色的”私酒商人。他与多尔蒂狼狈为奸、私下勾兑,大肆贩售查扣酒精制品的撤销权。说到底,正如莱姆斯一伙公开宣称的那样,“这样做何错之有?要怪就只能怪政府在没有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便一把火让(合法所有者)的财产权化为乌有。
如果政府真的想彻底禁绝饮用威士忌,怎么不将其全部倒入河里?”莱姆斯出手买下了数以百计的药店,之后,以首付30万美元,额外一份合法手续再加42000美元,以及每箱酒抽成两美元的开价,获得执照,通过其买下的药店卖酒。
同时,莱姆斯还大手笔盘下了很多知名制酒厂牌,其中就包括“弗雷希曼”、“杰克·丹尼”以及“老列克星敦俱乐部”,以便获得左右药店销售酒品种类的权利。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莱姆斯格外谨慎。在收购杰克·丹尼厂牌时,他就选择让一名国会议员,以及圣路易斯地区美国国内税务局负责人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最风光的时候,莱姆斯一年进账4000万美元,当然,其中的一半,需要向各方神圣缴纳保护费。
有一次,两位查禁私酒的探员执行任务时迷失了方向,误打误撞进入了莱姆斯的私酒仓库。他们本以为这下子碰到了自己职业生涯的最大发现,但仓库负责人却十分淡定地打了一通电话。两位探员和自己的上司通话后,向仓库管理人脱帽致歉,之后接受当场招待,喝得烂醉后,由莱姆斯的人护送回到市里。还有一次,在莱姆斯的地盘,他的手下与另外一伙儿据称前来打劫的枪手对射,并导致对方数人死于非命,但警方却对此充耳不闻,从未出现。
但说到底,莱姆斯,也仅仅是多尔蒂众多下线中的一个而已。多尔蒂要保护的,还有很多其他的私酒贩子。当费城地区的一名检察官准备对当地私酒贩子头目提出公诉时,他本人就被多尔蒂炒了鱿鱼。
1921年,美国律师协会年会在辛辛那提召开。此地的所有警察,都从莱姆斯那里拿黑钱。讽刺的是,哈里·多尔蒂在发表主旨演讲时,依然提醒与会各位,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禁酒行动对于国家安全至关重要。“诸君的安全与福祉,取决于每个男人、女人以及孩子的遵纪守法。”
即便贩卖私酒可以大赚特赚,但因为饮酒看似无害,导致遵守禁酒法反而被视为犯傻。例如,对于缅因州的渔民来说,走私一趟私酒就赚到相当于辛辛苦苦打鱼一年才能赚到的钱,足以为家庭成员提供整个冬天的食物而不需要去镇上商店赊账,或者给自己购置上一艘新船,顺道给每位家人买上一双新鞋子。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众人竞相折腰了。
海上小酒馆里甚至还流传着这样的禁酒小调:
哦,别睬咱们的老山姆大叔,
哦,威士忌加杜松子酒!
等咱们靠岸时,
记得搭把手,
好让朗姆酒敞开流!
外国政府,包括加拿大和英国在内,凭借向美国一船又一船倾销非法酒品所征收的关税,赚得盆满钵满。当美国政府要求英国停止向私酒贩子销售酒品时,遭到断然回绝:我们不做,肯定还会有别人去做。禁酒期间,法国出口到加拿大的香槟数量,增长了1000%。之所以出现如此大规模的私酒贩运活动,根本原因在于,凭借这个行当,一种组织严密的犯罪开始崛起:犯罪辛迪加。
小打小闹的私酒贩运或者彼此抱团取暖,或者直接被扫地出门。艾尔·卡彭因为组织能力出众,很快就控制了芝加哥大部分的私酒交易,甚至还扶植了他自己中意的市长上台执政。绰号“大个子比尔”的威廉·黑尔·汤普森,在竞选市长时公然宣称将忤逆禁酒法案。
他表示:“我比大西洋中心还湿。”卡彭和自己的同道中人,为汤普森的市长竞选捐资超过30万美元。投票日当天,卡彭的人马——以及他们手中的武器——都虎视眈眈地站出来示威,好让所有选民了解他想让谁当选。汤普森共担任过三届芝加哥市长,在此期间,芝加哥陷入了无法无天的深渊。
在第三个市长任期时,汤普森刻意减少对卡彭的依赖,甚至支持一伙歹徒敲诈卡彭,要求在后者经营的非法赌业中分得一杯羹。结果,汤普森四位助手的家宅全都遭人投掷炸弹。1928年,芝加哥市长初选被戏谑为“菠萝初选”,如此命名,是因为黑帮用手榴弹干扰选举,胁迫候选人就范。截至1928年4月,针对不同的共和党候选人,总共动用了六十一枚“菠萝”。就连汤普森本人都开始担心自身的安危。警方根本靠不住——全都被黑帮收买——而匪徒正在到处扔炸弹。卡彭一手遮天,稳操胜券。
炸弹事件之后,联邦政府在芝加哥的禁酒行动才变得稍显积极。然而,对于联邦探员的“捞过界”,汤普森显然也并不乐见。一次,联邦探员在袭击私酒贩卖行动中,开枪打死了一位用枪制造威胁的芝加哥当地法警,芝加哥警方要求必须将这名联邦探员交给自己处理,甚至还计划袭击联邦执法机构大楼,正面抢人。虽然最终没有发生火拼,但汤普森也没有示弱。他表示:
我将运用本人的一切权力,确保芝加哥市民免受联邦政府为了推动迪尼恩(时任联邦参议员)的政治影响力而派到这里的恶棍和枪手的威胁。迪尼恩正在用来自华盛顿且不喝酒的联邦探员填满这座城市,这些家伙就像一群带着左轮和长枪的牛仔,到处晃来晃去。对手似乎要让我们相信,我们不知道怎么管理自己的这座城市。但请投票捍卫国旗、宪法、自由以及你自己的财物,就好像亚伯拉罕·林肯和威廉·黑尔·汤普森要求你们去做的那样。
同时,汤普森还表示已经下达命令,“将禁酒的联邦探员一个不剩都扔进监狱”。后来,联邦探员突袭卡彭在旅馆里的包房,并且查扣了他列有数以千计行贿名单和金额的账簿,但芝加哥警方却想办法将其完璧归赵。
在位于芝加哥城郊的西塞罗市,某候选人向卡彭承诺,如果帮助其当选,可以让卡彭在这里为所欲为。于是,黑帮分子绑架选区工作人员,用手榴弹吓唬选民,偷换选票,甚至在选举日那天当街杀人。结果,卡彭扶植的当事人如愿当选,这一结果居然还得到了当地法院的确认。
尽管对黑帮与腐败政客联手经营得如火如荼的私酒贩卖活动视而不见,公权力对公民个人的相关追诉却愈演愈烈。在密歇根,一位10岁孩子的母亲,因为持有一品脱杜松子酒而被判终身监禁。显失公平的过度执法不时见诸报端,最终引爆了公众对于腐败问题的愤怒。随着民意的转向,针对政府的禁酒行动开始出现各个层面的批判运动。公众渐渐觉得,政府所做的一切都不怀好意。例如,政府之前曾要求工业酒精在生产的过程中必须经历变性工序,从而确保其在稀释后变得有毒而无法饮用。但有人表示,如果就是有人要喝这种东西,难道因此致死的结果不应该由政府承担吗?难道政府不是在通过这种手段屠杀自己的人民吗?
十年禁酒期的事实证明,“反酒肆联盟”所承诺的让监狱因为缺少囚犯而关门大吉的说法,纯属妄言。犯罪率飙升,监狱中关押的罪犯人数创历史新高。仅仅一次普通执法行动,就导致五十万人因为违反禁酒令而被关进监狱。同时,与酒类无关的犯罪数量也出现激增。更有甚者,失去政府管控的酒品质量堪忧,且价格昂贵,给很多家庭造成了更大的苦难,禁酒的执法运动也消耗了数以百万计的公帑。之前通过酒类销售活动征收的政府税赋现在降至零点,美国人正在目睹自己的政府陷入无可救药的腐败。显然,这些都并非是鼓吹禁酒者所承诺的后果。
为什么这项崇高的实验最终出现如此弥天大错?毫无疑问,禁酒行动不仅没有阻止人们继续饮酒,反倒在事实上增加了酒类的长期消费。的确,当禁酒法案实施之初,酒类消费出现了下降,但这更可能是因为供给减少导致价格上升,而非人们意识到喝酒的错误性,或者严格恪守禁酒法令所导致的结果。禁酒法案非但没有引发社会主流的配合,亦未改变社会规范,反倒使得民主越来越不“执迷于”刑事司法体制及相关法律。
禁酒法案催生出的大量违法行为,很多甚至与酒类毫无干系。从1920年开始,直到禁酒法案最终遭到废除,美国暴力犯罪率一直保持逐年攀升的态势。即便当酒品消费水准保持不变甚至出现下降,以及当与酒类物资无关的杀人案件增加时,美国的人均杀人犯罪比例依然出现大幅度增长。一项针对禁酒期间芝加哥杀人犯罪率的调查显示,尽管1921年至1930年间,整体杀人案件数量增加了21%,但涉酒杀人案件的比例并未出现变化。换句话说,杀人案件的增加,完全都是因为非涉酒杀人行为导致的。研究者提出,杀人案件的高发,是“暴力犯罪机会及对其容忍度增加这一总体趋势的后果”。禁酒行动,营造了一种崇尚暴力、漠视法纪、不受法律体制辖制的文化。
大多数美国人都不赞成在全国范围内禁绝酒类销售。这种对于法律认同感的缺失,导致社会大众对于刑法的总体误解加深,并使得人们开始胡乱猜忌体制的其他方面。就好像某人所言那样,“对于私酒贩卖的普遍纵容,以及对于联邦法律的普遍不敬,后来转变为对于民主过程及相关义务的普遍蔑视”。某联邦政府委员会这样痛陈:“让一部全国性法律只能在理论上适用于全美……而其在很多核心方面又无法践行主流民意,将会严重损害法律秩序。”下面就是人称“台球魔术家”的明尼苏达·肥佬在自传中的相关回忆:
倒退回二十年代,每个活人从早到晚都在所谓“狂欢”,当时,这个词可能有多种含义,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所指的就是做了不该做的某事……首当其冲,就是《沃尔斯泰德法案》,按照该法,任何为美酒竞折腰的混蛋,都应被视为全民公敌。结果反倒是所有混蛋都争先恐后地争当公敌。他们为酒池肉林的生活一掷千金,彻夜混迹在非法酒肆直至黎明初现,即便这种行为明显违法。问题的根源在于,那些老爷们脑洞大开制定这一禁止性立法时,完全无视人性的存在。但这正是二十年代美国所经历的事实。如果华盛顿的老爷们没有将酒品列为违禁品,或许人们根本不会去做那些本来做梦也不会去做的蠢事……他们明知喝酒违法,但随处可见大家大饮特饮“果汁”,晚上回到家,大人也会偷偷来上几品脱尝尝。深知大人并未遵从法律的孩子,当爸爸警告绝对不可以去台球室时,宁可被打断腿也一定要去。
1933年,罗斯福总统废除禁酒令
美国开展的禁酒运动,因为其公开的“伪善”——将大多数人认为不该谴责的行为加以犯罪化,同时对于本应严惩的腐败及相关犯罪却视而不见——削弱了自身刑事司法体制的可信性。
考虑到人性本质,刑事司法体制可信性的降低,引发破坏性后果并不难理解。普通人见证践行正义、避免不公本身十分重要,这一点,并不是后天习得的某种温和倾向,而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人们甚至宁可自我牺牲也要坚决捍卫。
一个有效的体制,不能仅仅压制或剥夺潜在犯罪人的犯罪可能,还必须在社会中大肆鼓吹能够帮助人们内化规范,或者通过社会效果影响其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个成功的刑事司法体制,必须考虑自身对体制形成、运营所依靠的所有人(证人、受害人、警官、陪审员、官员甚至选民)所产生的影响。
这些人是因为尊重体制而遵从其所设定的规范,抑或自认为有理由抵制、破坏甚至排除该体制?
刑法丧失可信性的例子,不仅只存在于像禁酒法案或其他未能对真正该当谴责的行为加以犯罪化的情况。任何在民众看来经常罚不当罪,或无法罚当其罪的刑法体制,都会丧失自身的可信性。不幸的是,故意僭越该当性的做法,在美国刑法中比比皆是,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