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战争不同认识看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中西方对战争的态度有许多不同。表现在多方面。

1、投降不是耻辱,战俘得到应有的尊重

在西方人的观念中,战争是一种残酷和不人道的行为,具有排斥理性和不符合常规的性质。因此当军人在战斗中尽了最大努力仍无法摆脱绝境,他就有权利放下武器向敌人投降。这时他仍然是光明正大的,合乎人道和保持了荣誉的军人(战俘)。为了让他的亲属知道他还活着,根据西方公认的国际惯例,敌国一方还得把他的名字通知中立国。战俘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家庭成员来说,都不能算作蒙受羞辱(见《远征军入缅作战》)。美国政府甚至发给参战军人说明词,一旦被俘,便立即呈上,这样就可以保全性命。

而以中国、日本为代表的东方人,则认为战争中被俘是莫大耻辱。似乎只有流尽最后一滴血,才是令人敬仰的英雄。所以,朝鲜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180师近一万人被俘后,回到祖国的都是灰溜溜的抬不起头,在历次政治斗争中,都成了“运动员”。

对待战俘,西方国家确保他们应该享有的权利,没有将其定死罪的,即使他们越狱逃跑,抓回来,还是继续服刑,不能执行枪毙。当然,像朝鲜战争中,志愿军身穿韩国军装,奇袭白虎团的行为,属于间谍行为。如作战人员被俘,就不按战俘对待,可以按间谍罪处死。

日军在1937年12月占领南京后,对已经放下武器的士兵,仍大肆杀戮,属于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反映出日军残暴与野蛮。一个参与对香港作战的刚刚增补入伍的新兵战后回忆说,我承认打死了四个英国士兵,用刺刀挑死一个还没有咽气的英军俘虏;那时,没有一个军官向我们宣布日内瓦条约。我们从医院里搜出90多名英军伤病员。吉田大作下令,我们用刺刀一鼓作气地挑死64名挣扎的英军伤员,这里便成了杀猪场,到处都是被杀未死的英国人的嚎叫声。

2、暗杀敌国君主或统帅是不合法行为

日本二战战犯山本五十六,曾直接策划对美国太平洋舰队所在地珍珠港的偷袭,造成美军的重大人员伤亡,可以说是美军不共戴天的仇人。

1943年4月,日军从拉包尔基地对太平洋上瓜岛附近美军进行轰炸。他们在损失了21架飞机的情况下,仅击中3艘美舰。当飞行员返回拉包尔机场时,惊讶地发现,日本长官山本五十六仍然站在机场。

4月11日、12日和14日,日军进行“一号作战”,战机多次飞到所罗门上空展开疯狂袭击,遭到强大美军战斗机编队的拦截,损失很大。然而,返航的日本海军飞行员为了邀功请赏,纷纷谎报军情说:摧毁了大量美军战机和战舰!山本五十六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居然把虚报的战绩上报东京参谋部。被蒙蔽的日本天皇特地向山本五十六发来贺电,祝贺他指挥空中作战有方,夺取了所罗门群岛的制空权。

事实上,在所罗门空中作战中,日军航空兵不但没夺取制空权,反而损失惨重,总共损失了66架作战飞机。本来,“一号作战”结束后,山本五十六准备返回特鲁克前沿司令部。然而,天皇的贺电让他利令智昏。他决定按照原来计划再去一次前线视察,以鼓舞士气。他给肖特兰岛的司令发去了电报通知,被美军截获。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尼米兹颇为踌躇。西方有条不成文的惯例,不得暗杀敌国君主或统帅。这时,一位美军指挥官说,山本要去的是前线。在前线,统帅和士兵一样,都是“合法”的打击目标。尼米兹请示了罗斯福总统后,下令:击毙山本。4月18日,山本的座机被美军击中,栽进了布干维尔岛的茂密雨林中。

3、战争是以摧毁敌方战争机器为目的,而不是消灭敌方有生力量

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联军在解放科威特后,将伊拉克的火炮、坦克重型军事装备摧毁殆尽,却对共和国卫队人员不实施打击,当然,伊军在长达一个多月的轰炸中,也损失了几万人,但伤亡占全军人数比例并不高。这时美国总统下令停止追击,海湾战争结束。

而中国人对战争的传统观念是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而且是追穷寇,痛打落水狗。不给敌人任何喘息之机。杀得血流漂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