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李鸿章与清流派外交思想比较浅析
李鸿章的外交思想主张“外须和戎,内修变法”,遵守已定条约,避免发生冲突,以维持和平局面来争取国家发展空间,与他涉外经历所见中外实力悬殊、秉承清政府外交原则、继承曾国藩“诚”思想等原因有关,其思想虽着眼现实,但过于妥协求和而易受列强利用恫吓。清流派的思想主要主张强硬主战,与其置身事外具有密切关系,其理论也由此常脱离现实,但是其在限制妥协派发展,引导鼓舞舆论具有重要作用。两者实为互补关系,各有长短,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两者没有实现融合统一,共同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 魏菱 本文刊登于《理论观察》
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西方列强加强“条约口岸体制”为核心的体系,通过修约谈判或者武力威胁,在不平等条约中获得更多优惠条款,保障贸易有利可图,或者通过赔偿割让条款获得直接经济利益。同时这一时期教案纠纷不断,边疆问题纷至沓来,清廷内部派系不断加重,清政府统治危机不断加重。无论是李鸿章①还是清流派②,他们的对外思想都产生于这一历史大背景,但因各自不同的背景和立场,其外交思想也存在差异。
一、李鸿章的“外须和戎,内修变法”
李鸿章外交思想以“外须和戎”为中心,这是他办理对外交涉事宜时的总方针。主要表现在于主张遵守已定条约,竭力避免发生冲突。在关乎国家主权和国防安全方面的对外关系上,李鸿章都极为谨慎,避免冲突,为晚清赢得一个相对安全的国家建设条件和相对安定的国际环境。对外战争方面,李鸿章更是尽力维护一个中外和平的局面,避免战争。他同时主张主动了解外情,办好交涉,认真学习西方的长处以求自强,反对仍然闭目塞听、不承认现状的顽固态度。
他的外交思想首先来源于他对于国际时局有着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这是在早期是与外国合作联合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产生的,在随后几十年与西方的交涉活动中,他更加清楚地意识到中外时局变化“三千年一大变局也”而由此带来的实力悬殊,他逐渐形成了“落后就要挨打”的实力外交观。在《行抵直境分兵边界折》中,李鸿章写道:“臣向在江南办理外涉棘手事件,往往兵威稍盛,彼族氣焰稍减……盖严兵卫正所以保和局也。”李鸿章认为只有“严兵”,即强大的军事实力,才能真正实现“和局”。然而当时中外实力差距悬殊,晚清政府虽然不断地采取措施加大军备建设,但是落后的经济制度、不平等条约带来的经济压力、不稳定的国内国外环境、腐朽的官僚体系难以支持建设的开展,也难以改变中外实力对比。
因而,在他看来通过实力的对抗带来和平这条路是行不通的。1883年的中法战争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这条路在现实条件下不但不能带来“和局”,反而将会把清朝拉入更加深重的灾难之中。在战争中原本就将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军事实力的落后,清军的损失相较于列强将会更多,在中法战争中中国约有10000人伤亡,但是法军则仅有2100人伤亡。即使是一场战争胜利了,面对强大的对手,其后的战役中也难保最终的胜利,同时即使是这场战争战胜后也没有实力作为底气在谈判桌上向列强提出更高要求,因为稍不留神谈判的“和局”便有可能因为谈判条件成为下一个“战局”的导火索,因此乘势见收才是恰当的决定。1885年李鸿章与巴德诺签订《中法新约》,《中法新约》虽不平等,但与其前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其后甲午战争所订的条约相比,中国的损失要小得多,以并不太大的损失结束一次中外冲突,在外交上是一次不大的失败。①李鸿章始终认为,只有避免战争,维护和平局面,清朝才有机会稳定下来发展实力,最终实现军事实力的建设,才有机会为后来的战争取得胜利,为战胜后有底气、为最终的和平提供基础。
李鸿章的外交思想还秉承1861年恭亲王奕訢等人奏准《请设总理衙门等事酌情拟章程六条折》,即清政府对外关系的最高准则的“按照条约,外敦信睦,而隐示羁縻,数年间即系偶有要求,尚不遽为大害。”,秉承政府基本准则不逾矩,是处理外交事物较为安全的选择。李鸿章即使有挽救变局的抱负,但是必要的自保是其底线。他作为官僚的一员,在派系林立、斗争不断的晚清朝廷,秉承朝廷准则办事一方面体现对中央政策的贯彻和忠诚,另一方面,追责对他压力较小。
他的外交思想也继承和发展了曾国藩“诚信”的外交思想,“诚信相交论”成为其外交思想的基础。曾国藩对于外交事务的看法是,“夷物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②李鸿章同曾国藩谈到对外交涉,曾又说:“我现在既没有实在力量,尽你如何虚强造作,他是看得明明白白,都是不中用的,不如老老实实推诚相见,与他平情说理,虽不能占到便宜,或不至过于吃亏”。③李鸿章继承曾国藩衣钵,认为不必要过多计较琐碎,而应该与外国推诚相见,争取到和平的环境,加速自强的步伐。
李鸿章是身处外交活动、洋务运动第一线的实干者,外交思想基本立足于“弱国”、“和戎”两个方面,对于时局有着更加清楚和现实的把握,对于战局和和局有更加清醒的认识,提出的外交思想的背后是谨慎的考虑。但是如李鸿章一样与列强打交道的官员实属少数,对于列强有清醒认识的人在整个清朝也不占多数。
然而他思想也存在着缺陷和矛盾,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儒家的传统文化,中国社会客观环境以及身处官场事务繁重,李鸿章对于列强的判断,对于复杂的国际政治不可能获得完全深刻的了解,使其在运用“和戎”思想在外交事务当中,他的求和思想被列强所利用,列强以战争作为恫吓要挟,李鸿章高估列强的实力,常常示之以弱,导致在外交中出现误判和失败。1876年英国以马嘉理事件为借口,向清政府讹诈,李鸿章在谈判中对态度蛮横的英使威妥玛尽量迁就以图“了事”,为接受新的不平等条约定下基调。
李鸿章外交基础的诚信相交论,体现中国接受国际法原理和国际生活准则,但是由于其过分相信国际法的作用,而忽视了欧洲“均势”的现实局势,即弱肉强食的本质,同时相信外交中的“友谊”,希望通过联络加深外使得私交来影响该国外交政策。体现出李鸿章对于外交的认识还不够充分,有着理想主义和幼稚的一方面,但这在李鸿章当时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下来看确是能理解的。
二、清流派的“反對妥协,对外主战”
清流派是由朝廷中一部分不掌实权的言官组成,大部分是缺乏与外国直接交流,未曾参与洋务运动,缺乏对外战争经验的京官,他们对于国际局势的认识相较于李鸿章模糊许多。每当交涉事起,清流派必争相上疏或联名奏章, 形成一时“尊王攘夷之论糜漫全国”,成为一股很大的社会势力。清流派外交思想的主体是由抨击卖国行径和妥协论调、坚决主战、积极备战等成分所组成,它全面反映出清流派在其外交思想中坚持对外采取强硬态度这一特征。④
清流派强硬外交立场的思想核心之一是“反对妥协”。儒家的传统思想也是其根基,他们的思想表达来源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民族精神,也体现出这一特殊时代抵御外侮的社会共鸣。1879年10月,崇厚在沙俄的胁迫下,未经清政府同意与俄国签订了《利瓦吉亚条约》,消息传来,朝野上下一片骇然,舆论下几种不同的观点在朝中形成,以李鸿章为代表主张“允约徐图补救”,认为“崇厚出使系奉旨给与全权便宜行事字样,不可谓无立约定议之权”,提出对条约“若先允后翻,其曲在我”,因此主张批准条约,再用立法与用人来“徐图补救”⑤。而清流派李鸿藻、张之洞则认为应当修改条约重治崇厚罪。他们一致认为《条约》必须废除,斥责李鸿章等人为崇厚辩护“实摄于俄人恫吓,英法居间”,无非苟安求和,这体现出了清流派坚决主战御侮的思想,体现出外交上为维护国家主权不向强敌妥协的强硬立场。
清流派另一核心思想是“主战”,这是当时爱国潮流的产物,也是出于外国侵略的愤懑,但他们鲜知国际形势,极力主张保卫国土,却缺乏实际的经验,曾国藩曾评论:“自宋以来,君子好痛低和局,而轻言战争,至今清议未改此态。”①此言切中清流派对外思想的要害。在许多对外交涉实际问题上,清流派通常“力主攘夷”,但所提出来的议论常常是大而空泛,没有克敌制胜的具体建议,缺乏实际意义和说服力。他们的主战的思想与李鸿章的“和戎”思想产生了激烈的冲突,虽然有所冲突,但是两者并非完全对立,虽然清流派缺乏国际局势认识,但是李鸿藻、张之洞等人对敌强我弱这一形势的估计,和李鸿章是相同的,清流派不是单纯的主战,只是反对李鸿章等人对外不做积极抵抗,单纯维持和局,也正因为他们明白李鸿章的才能,他们在许多涉外事件中屡屡奏请重用李鸿章,中法战争期间,张之洞在奏折中,认为李鸿章“威望素重”“持重闳深”,建议他与刘铭传一起,防御“京畿门户”天津。②清流派主战的做法,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清廷内部妥协派的滋长,也使李鸿章等人才得重用。但是另一角度来看,他们在涉外问题出现时主张积极抵抗,在具体执行上却推出另一派李鸿章等人完成,事败之后又将责任怪罪在李鸿章身上,清流派的这样做法不得不说有其推卸责任、狡黠的一面。
虽然在对外问题上出现严重的分歧,但是在外交手段上,双方则有一致的意见,即是“以夷治夷”,在面对诸国对华的问题,利用列强间的矛盾对付某一时期的要敌,把握外交上的主动权。两者都注意到了在外交上灵活的策略和手段,但是却忽略了虽然各国间虽然有着矛盾,但是对于侵华的态度上是一致的。
清流派是身在朝野当中、置身外交事务之外的评论者,其对外思想顺应的爱国的潮流,遵循儒家传统的民族思想,由于缺乏直接涉外的经验,鲜知国际局势,内心固有的“天朝上国”的理念,使得他们对于外交思想上强硬主战,但是又由于置身事外,其思想大而空泛脱离实际,没有事实作为支撑。尽管历史上对其评价不高,但是并不是说清流派的思想就是毫无意义的。清流派的存在使得李鸿章的“和戎”思想更加具有条件性,而不是单纯地求和,如同一种警示,让李鸿章等实干官员在处理涉外事件不一味妥协,更加客观地分析对手实力,不被列强的恫吓和讹诈所蒙骗,使得国家主权和利益不会那样轻易地交出。同时,清流派的爱国情怀也引导着社会舆论,虽然官员和人民处于列强带来的灾难之中,但不应因此丧失应有骨气和尊严,对于国家应有自信,这样对国家前景才抱有希望,对于国家的建设发展才有积极性和动力,在列强入侵时也敢于斗争,列强才不会那么轻易地在华攫取利益。
三、结语
李鸿章和清流派的外交思想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产生的思考,各自有其长处和短处,李鸿章“和戎”思想的立足现实实力,恰恰弥补了清流派脱离实际的短处,而清流派强硬的精神,恰恰弥补了李鸿章思想下一味妥协带来的问题,而两种思想产生的作用阵地也是不一样的,李鸿章的思想主要作用于实际的外交事务当中,清流派的主要发挥阵地在于人们的精神引导的方面。两者两者可以说是互补的关系,并无完全的高低之分。
林则徐提出“驭夷宜刚柔互用”的观点,清流派的外交思想还是李鸿章的“和戎”派思想一刚一柔,虽然同时存在,但是没有使晚清政府在外交方面取得好的进展,究其原因,是两派的思想始终站在对立面,却没有逐渐融合在一起取长补短,形成统一的综合的流派,因此在应涉外事件,往往双方争执不下,不能有效形成统一的政策意见。
两个思想未能融合统一,首先是李鸿章和清流派所长的职责没有互通,一方是置身事中的实干者,另一方置身事外的评论者,两方职责过清而无交叉,使得双方不能在对方环境上思考,难以取对方之长,意识到自身之短;其次是,长时间的闭关锁国政策下,即使被列强打开大门,中国对于世界局势的信息仍是闭塞的,传统抱有“天朝上国”的保守的顽固派仍然大行其道,阻碍了统治集团了解外事的积极性,对于国际局势和列强信息掌握的不全面,使得无论是李鸿章还是清流派的外交认识都有所缺陷,易遭列强所利用。在朝鲜问题、东北问题中李鸿章都试图借用沙俄之力制衡日本,可是这种“以夷制夷”的手段更多结局是俄国的背叛收场,根本上还是对于列强的没有深入的了解带来的结果。
〔参 考 文 献〕
〔1〕吴宝晓.从张之洞看清流派的主战观点〔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4).
〔2〕陈勇勤.略论李鸿章与清流派〔J〕.学术界, 1992.
〔3〕陈勇勤.清清流派思想研究〔J〕.近代史研究,1993.
〔4〕胡代聪.李鸿章外交思想综论〔J〕.外交学院学报,2002.
〔5〕万明.李鸿章“和戎”外交思想探源〔J〕.学理论,2010.
〔6〕张富强.李鸿章外交思想论纲〔J〕.社会科学战线,1994,(04).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