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之 贪心酿祸端
来源: 金华303
明代成化十三年(1477年)山东莱州附近某村有座石桥,每逢夏日,村人都来此桥上乘凉。这一天,有兄弟二人,兄名周全,弟名周新,与雇工刘财,在桥上乘凉聊天。已经是夜半时分,暑热还没有消去,哥哥周全觉得困乏, 就在石阶上睡下。弟弟周新与刘财又聊了一会儿,觉得困乏,就先回家了。 周新走后,刘财见周全酣睡,觉得没有意思,也跟着回村了,只剩下周全一人在石桥上睡觉。
次日清晨,周新起床,没有见到哥哥,觉得奇怪,就来到石桥寻找,哪里有哥哥的影子?便回村寻找刘财询问。刘财说自己回村时,周全还在桥上酣睡,也没有叫醒他,就独自回来了,也不知道周全什么时候离开的。
周新无计可施,只好在村里四处寻找,村里的人也都帮助寻找,最终又来到石桥,却在桥下找到了。但见周全手脚都被绳子捆缚,身上压着一块大石,早已经气绝身亡了。
昨天晚上三人还在一起,如今哥哥竟然惨死在桥下,手脚被人捆缚,显然是被人谋杀。昨晚周新率先离去,只有雇工刘财与周全在石桥之上,周新便怀疑是刘财害死了哥哥,因此扭住刘财不放,要他为哥哥偿命。里长见出了人命,也不能够确定就是刘财害死周全,应该禀告官府,便要周新去府衙告状。周新同意,就与里长及村邻一起,将刘财捆缚起来,送到府衙,要求知府予以裁断。
这个时候的知府是李聚,字从质,河间府任丘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曾经任上海知县,时人称其“持以镇静”,遇事不惊,所以“每有鞠问,人称为明”。李知府接到周新等人的呈控之后,简单地询问情况,然后就带领仵、衙役前往现场勘验。
莱州府盛产石材,白色大理石、花岗岩、莱州玉、冻石、毛石、竹叶石、豹纹石、翠星石等,种类繁多,至今号称石都。因为盛产石材,各处的桥梁都使用石材修建。这座石桥,也不知道修建于何时,乃是单孔拱桥,桥栏已经斑驳,依稀可见雕刻的精美。
李知府来到桥下,发现死尸被一块大石所压,这应该是当时修建石桥所余的石材,重600多斤。如果是雇工刘财谋杀了周全,他一个人不可能搬起这块大石压在死者的身上。李知府令衙役们搬开大石,但见死者手脚被麻绳捆缚。这里靠近海边,显然是渔船上所用的绳缆,因为绳间不但有鱼鳞,还有很重的海腥味。仵作解开绳索,检验尸体,发现大腿外侧有刀痕一处,从伤口来看,乃是小刀所扎,应该不是致命伤。再看脖子,有明显的勒痕,从圆形的痕迹来看,应该是被人勒死,而大石压身则应该是谋害人唯恐受害人不死,才用石压上。
李知府继续观察周边的情况,发现死者头朝西,脚朝东,岸上没有打斗翻滚的痕迹。再查看河边,发现有数人的脚印。这些脚印是从石桥两侧上下的,应该是众人发现死者之后,来到桥下观看所致。然而,有些脚印乃是向东行走留下的。李知府顺着脚印查看,走了数十丈,发现有一个缺口。顺着缺口上了河岸,看见有一条石铺的小路,连接海边与村庄。因为刚刚下过雨,石路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不知道这些人去往何方。
李知府勒验完事,即刻审讯相关人证。雇工刘财可以证明周新先离开石桥,面刘财何时离开却没有人证。当时桥上仅有两个人,一个死了,一个尚在,很难脱去嫌疑,但从死者伤痕及所压大石来看,又不可能是刘财一人所为。刘财是外乡来的雇工,在村中熟识的人很少,也不可能有同党。再说了,如果是刘财谋杀周全,他又出于什么目的呢?说他图财害命,死者仅穿一条短裤,身上不可能带有钱财,而周全的家产也不可能落在刘财的手里。要是排除刘财的杀人嫌疑,那么究竟是谁杀死了周全呢?又是基于什么目的而杀死周全呢?李知府不由得怀疑起弟弟周新。
经过调查,兄弟二人父母已经亡故,都还没有娶亲,因此没有分家,父母留下的财产,仅仅有薄田数亩及一条破烂 的渔船。如果兄弟争产,弟弟谋杀哥哥,也不可能成为富翁,更何况都没有娶妻,也不至于兄弟反目。再说了,杀周全者不是一人所为,弟弟也不可能以一己之力杀掉哥哥。要是排除弟弟争产杀兄的嫌疑,就没有可以值得怀疑的嫌疑人了,这岂不是成为疑案了吗?李知府权衡再三,终究难以辨明此案的原委,只好先把雇工刘财羁押在府狱,等候进一步调查。
此案从何处人手展开调查呢?如果派差役前往调查,村民畏惧官威,也不可能提供有价值的情况。要是微服私访,李知府已经到过该村去勘验过尸体,村里的人都认识他,更是不可能的。
李知府思考了几天,觉得还是微服私访最为可靠,虽然自己不可能前往,但不妨碍派亲信前往,所以将自己从家乡带来的家奴李忠叫来,如此这般地交代一番, 要他前往该村去查访。
李忠领命,装扮成收古董的客商,前往该村。村里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是古董,就把家里的坛坛罐罐拿出来,交给李忠验看。李忠自幼跟随李知府,学得验看古董的本事,当然能够断定哪些是值钱的玩意儿。农村人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几天过去了,所收的物品,不过是几件莱州玉雕刻,虽然没有什么价值,但为了完成主人交给的调查任务,李忠还是给了很大的价钱,以至于村民眼热,都把家中认为值钱的东西拿了出来,要李忠给个好价钱。
这一天,李忠见一个村民拿着一个铜鼎来卖。李忠看,该鼎重约百斤,铸造精美,上有雷纹, 壁有铭文,乃是大篆字体,应该是周代早期的物品。鼎在周代是种礼器, 是用来煮肉祭祀先祖的,而最有价值的乃是上面的铭文,字数越多,越有价值,因为上面记述的内容,往往能够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活,甚至可以解析古史之谜。李忠见此鼎价值不菲,当下问该鼎是如何得到的。该人说是祖传的,也不知道祖上何时得到的。李忠反复询问,得知此人名叫周新,想到李知府交给自己的任务,便开了大价钱收购。当谈妥价钱之后,李忠讲自己身上没有带这样多的钱,要周新跟随自己到莱州府城去取钱。周新得知此鼎的价钱,已经是目瞪口呆,如果卖掉,岂不是成为富翁了吗!所以连想也没有想,便跟随李忠来到莱州府。
李忠将此事禀告李知府,说自己已经将周新带到府衙之外。李知府大喜,当即赏了李忠10两银子,然后审讯周新,令其交代铜鼎的来源。周新开始还是坚称是祖上留下来的,而李知府认为他家世代打鱼务农,不可能会有如此贵重的物品传代,便使用了刑讯,要其交代。周新忍受不住疼痛,只好如实讲出铜鼎来自何处。
在半年以前,周新兄弟俩出海打鱼,遇到大风,被吹到一座无人居住的小岛上。兄弟俩将船划到岩石后面躲避大浪,无奈风浪太大,只好弃船到岛上躲避风雨。他们发现岛中有一石洞,就躲了进去。因为石洞很深,就找来几棵松树枝,当作火把,走进洞里,却发现洞内有许多箱笼。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有许多瓷器与青铜器皿,不知道是何人放在这里。等到风平浪静,兄弟俩就把这些箱笼搬上船,运到家中。兄弟俩也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但也怕有人来寻找,就埋在后院的大槐树下。后来见李忠来收古董,给的价钱很高,便挡不住诱惑,从箱笼内取出一件大的来卖。李忠给了大价钱, 自己心中暗喜,知道这些箱笼内的物品,肯定是价值连城,所以跟随李忠来莱州府取钱,却不想被知府抓起来审讯,如今不知道犯了什么法。
这些箱笼所装的乃是一笔巨额财产,是不是兄弟俩因为这笔财产而发生争执,以至于弟杀兄命,想独占这笔财产呢?从杀人现场来看,不是一个人所为,而周新原先并不知道箱笼内物品的价值,因此兄弟争产杀人应该不能够成立,显然是另有他人。
非是失去这些物品的人得知这兄弟俩盗走了他们的东西,前来寻找而杀人呢?如果是丢失物品的人杀人,其目的是想夺回失去的物品,如今物品尚在,这些人绝不会善罢甘休,肯定还前来寻找。
李知府想:“现在村人都知道周新卖铜鼎发了大财,这个消息传出,肯定是四乡八村的人都知道,如果传扬出去,丢失物品的人肯定会前来找周新索要,不如将周新放回,以其为钓饵,等那些人前来上钩。”想到此,李知府对周新讲:“按照《大明律·刑律·钱债·得遗失物》条规定:若于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并听收用。若有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限三十日内送官。违者,杖八十,其物入官。你们兄弟得到这些财物,属于异常之物,不在自己收用的范畴,如今已经半年有余,没有交到官府,就应该杖八十,所有物品都应该入官。姑念你是无知乡愚,且免去你杖责,但物品则要全部没收。你哥哥被杀,应该与这些物品有关,你且回村,如果发现有人向你询问铜鼎之事,速速报官,不得有误!”说罢将周新释放。
周新离去之后,李知府还不放心,当即传捕头到堂,要他派得力的人到该村去潜伏,一旦发现有人找周新,立即将该人擒获,听候本府处置。捕头领命而去,李知府则静候消息。
却说捕头遴选了30名捕役,化装成村民,隐藏在周新家附近。一连几天,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捕役们也逐渐懈怠起来,也没有人用心盯防。只有捕头不敢辜负李知府的嘱托,每天夜间爬上村内最高的房顶上观察。这天捕头有些困倦,便让手下去找些酒来,在黑夜中自斟自饮,在微醉之时,忽然发现周新家有灯光。那时候的农村人都很节省,一到天黑便睡觉,很少有人点灯,为的是省些灯油,如果点灯,肯定有什么事。捕头见状,急忙从房顶上下来,喊醒几名捕役,来到周新家门外,但见院门紧闭,是从里面插上的。捕头没有敲门,让捕役搭人墙翻进院内开门。当大门打开,捕头进门,却发现有几个人影向后院跑去。捕头令捕役点起火把,去追赶那几个人,发现他们正在援梯翻墙。
捕役们当即呐喊,随即将手上的铁尺甩了过去,击中其中二人,上前将他们擒获,其余的则翻墙逃跑。喊声惊动其他的捕役,纷纷出来截击,最终又擒获三人,其余的则消失在黑夜之中。捕头进屋查看,见周新身中数刀,已经倒地死亡,也不敢破坏现场,当即令捕役押解那几个人,星夜赶往莱州府,交给李知府审讯。从睡梦中被叫醒的李知府,连脸都没有洗,随即升堂审讯,得知这几个人乃是海盗。经过审讯,他们交代了罪行。
原来,这些海盗将多年抢劫的物品藏在孤岛的石洞里,一直没有销赃,后来又打劫了物品运到孤岛,却发现被人偷走了。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周氏兄弟曾经避风到过孤岛,便前来寻找。周氏兄弟虽然住在村落,但那时为了防止盗贼骚扰村庄,每个村都有壮丁队,而且各村联防,一村有难,鸣锣示警,各村壮丁就会齐来援助,因此海盗们不好下手。那日看到周氏兄弟与雇工刘财在村外石桥乘凉,觉得是个好机会,便赶了过来,却不想只有周全一人睡卧在桥上,当即将其捆缚,逼问箱笼所在。周全抵死不招,他们就用小刀刺其大腿,逼其交代,而周全拼命挣扎,他们便将其勒死,然后拖到桥下,用大石压住,然后再准备抓住周新,查出箱笼所在。因为村里出现人命案件,惊动了官府,也使村里壮丁队加强了防卫,海盗们就更难下手了。后来得知周新出卖铜鼎,赚了大钱,就知道是他藏了箱笼,所以就想寻找机会抓到周新,查出箱笼所在。因为村里来了潜伏的捕役,壮丁队也就不夜间巡逻了。
海盗们观察了几日,见没有什么动静,就深夜来到周家,翻墙而入,抓住周新审问,得知埋藏箱笼的地点,就把周新杀死,来到后院大槐树下挖掘,却不想捕头带人前来,急忙翻墙逃跑,还是被捕役们抓获5人。
李知府严刑拷打,问出其余海盗藏身地点,当即派捕役及亲兵前往,一举捕获60余名海盗。自此以后,莱州府再也没有海盗抢劫的案件发生,也成为后来百姓为他立德政碑时,竭力赞扬他的功绩之一。
周氏兄弟意外发现海盗所藏箱笼,见到横财,当然生出占有之心,却不想引来杀身之祸。如果周氏兄弟不取走这些箱笼,海盗则不会追杀他们。即便是取走箱笼,如果交到官府,按照当时的法律,官府应该给予他们奖赏,也会保护他们的安全。如果得到横财,立即远离此地,到官府控制力较强的大城市,也有可能避开海盗的追杀。周氏兄弟都没有选择,而是想深埋地下,躲避风头,却因此丧了命,财宝没有到手,最终还是归了官府,却不知道落入谁人之手。这正是:
李知府剿灭了海盗,按理说应该升迁,但一连8年,非但没有升迁,而且上司总是吹毛求疵,只好上疏申请退休,好在朝中有人,所以加升山东布政司右参政衔退休,两年以后病逝。至于那些箱笼中的古董,却从此销声匿迹了,又成为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