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林、赤眉农民起义几个问题的商榷
来源:江西师院学报
《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发表了张志哲等同志写的《王莽与刘秀》一文①,文章的重点虽是论述“光武中兴之业”,但涉及到绿林、赤眉起义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笔者读后,对其中的一些观点不敢苟同。这里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希望得到批评指正。
一
在《王莽与刘秀》一文中,张志哲等同志认为“两汉之际的更始、赤眉政权是封建性的,奉汉室为帝就是一个明显的标志”,“王莽推翻后的更始政权与赤眉政权,都是残虐昏庸的封建政权”,“更始、赤眉、诸雄,以乱滋乱,以暴易暴”,因此不得人心。而刘秀 “以宁止乱、以宽易暴”,终成“中兴大业”。我们以为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先看更始政权。以王匡、王风为首的绿林军为了把各支农民起义队伍联合起来,共同推翻新莽王朝,公元23年二月,在洧水沙滩上建立起“更始政权”,立汉宗室刘玄为帝。为什么要立刘玄为帝呢?原因是“惮伯升威明,而贪圣公懦弱,先共定策立之”③。因为刘玄是只身投奔起义军的,只当个“安集椽”的小官,实力较小,易于控制。刘玄即帝位时,“羞愧流汗,举手不能言”④,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王匡为定国上公,王凤为成国上公,朱鲔为大司马,陈牧为大司空,其余被封为“九卿” “将军”。可见更始政权是掌握在农民起义军将领手中,是农民革命政权。“奉汉室为帝”并不能作为更始政权是封建性政权的“标志”。绿林军立汉宗室刘玄为帝,主要是顺从“人心思汉”的心理,以此号召群众。当然,另一方面也表明农民军未能摆脱封建正统思想的影响。但判断一个政权的性质,主要是看其所施行的政策,保护谁,打击谁,代表那个阶级的利益,而不是看其是否拥宗室为帝。更始政权建立不久,它就领导起义军取得昆阳大捷,摧毁了王莽的主力军,为推翻新莽王朝奠定了基础。七月,绿林军又分兵两路,一路进军洛阳,一路由武关进军长安。由于沿途人民群众的热烈支持,两路大军都进展神速,、九月就攻入长安,完成了推翻新莽王朝的历史任务。假若我们将更始政权视为封建政权,那末绿林军与王莽之间的斗争岂不成为封建政权之间争夺统治权的斗争?这在理论上和史实上都是难以讲得通的。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更始政权迁到长安后,刘玄腐化堕落,赵萌、李松等地主分子专权,其封建性在逐步增长。但许多农民军将领仍坚持反封建的斗争,反对刘玄的胡作非为,斥责刘玄“成败未可知,遽自纵放若此”⑤,并没有充分的材料可以证明更始政权一进入长安后就成为“残虐昏庸的封建政权”。相反,农民军继续打击三辅豪强。如王匡、张印入关后,“横暴三辅”⑥,对三辅地区的豪强地主进行猛烈的扫荡。申屠建进入长安后,对自称汉大将军、妄图取代王莽称帝的王宪〈新莽王朝弘农县椽)斩首示众,打击了三辅豪绅的气焰,使他们纷纷“屯聚”自保。而且,更始政权还把长安城里一批下层劳动人民〈厨子、屠夫、小贩等)吸收到政权机构中来担样重要官职。“其所授官爵者,皆群小贾竖,或有膳夫庖人。……长安为之语曰:’灶下养,中郎将多烂羊胃,骑都尉多烂羊头,关内侯⑦。”.这正说明劳动人民在政治上获得翻身,而不是更始政权“用了一批乱七八糟的人”。由于在王莽统治时期,“五均”“六管”的残酷盘剥,“币制改革”的变相掠夺,使城市劳动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没有活路,所以他们十分痛恨王莽的反动统治。“更始遣将军李松攻王莽,屠儿卖并者皆从之。屠儿杜虞手杀莽。故其时所授官爵,皆屠沽之辈也”⑧。此外,我们还可从地主贵族对更始政权构成的不满反证贫苦农民、城市劳动人民在政权机构中是占优势的。如地主分子、军帅将军李淑就认为当时还是“王化未行”,即未建立起封建统治秩序,“今公卿大位莫非戎陈,尚书显官皆出庸伍”。所以李淑才要求刘玄改弦易辙,“厘改制度,更延英俊,因才授爵,以匡王国” ⑨。这不正从反面说明更始政权当时还没有蜕变为封建政权吗?
再看赤眉政权。赤眉军在起义的初期,“无攻城徇地之计”⑩,根本没有想到要建立政权。但在斗争中觉悟不断增长。公元25年六月,赤眉军在西向长安的进军途中,立了一个放牛娃、汉宗室刘盆子为帝,建立了“建世政权”。赤眉政权是在王莽推翻之后才建立的,按照张志哲等同志的说法,一开始就是“残虐昏庸的封建政权”。“赤眉军进长安城后,诸将日会论功,争言谌呼,靠抢劫以取供给,杀人放火,虏暴吏民,互相残杀,甚至连掘陵翻出的吕后及宫女的尸身也多行淫秽”一一一这就是张志哲等同志所说的“以暴易暴”。赤眉军将领士兵果真是如此一伙暴徒吗?这是需要实事求是地来进行分析的。
不错,赤眉军也如同绿林军一样,立了一个汉宗室刘盆子为帝,但这不等于就是封建政权。赤眉军在进军的途中,为什么要立刘盆子为帝呢?在当时“人心思汉”的历史条件下,主要是出于策略上的考虑:“不如立宗室,挟义诛伐,以此号令,谁敢不服?”⑪其实,樊崇等人根本没有把刘盆子放在眼里,“崇等视之如小儿,百事自由,初不恤录也”⑫,只把他当作收揽人心的一块招牌,大权仍掌握在赤眉军将领手中。刘盆子躲在宫中,“日夜啼 “不闻外事”,完全是个可怜虫。说樊崇等人建立的政权一开始就是“残虐昏庸的封建政权”是令人难以信服的。
赤眉军进长安后,“诸将日会论功,争言谌呼,拔剑击柱,不能相一”⑬,说明这些出身于“人隶” “老佣”的赤眉军将领完全不顾什么“君臣之礼”,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当然,他们也陶醉于胜利之中,没有看到豪强地主正在蓄谋反攻,也没有进一步谋划如何巩固胜利。对于这些朴素的农民军,我们能离开历史条件加以苛求吗?
关于赤眉军进入长安后“剽夺”、“虏暴”、“掳掠”财产的问题,我们与张志哲等同志的看法也不同。赤眉政权建立后,由于农民不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者,而是个体小生产者,又由于当时处于战争环境,戎马倥偬,他们当然不可能提出一套发展生产,巩固政权的政策。关中地区在王莽垮台后,即成为大姓兵长的天下,他们坚壁清野,武装对抗,企图困死赤眉军。在这种情况下,赤眉军当然要采取暴力手段,靠“剽夺” “虏暴”来解决给养问题。但我们要分析赤眉军的“掳掠”是不分青红皂白,见财物就抢劫,还是主要对关中豪强地主进行剥夺呢?
三辅郡县营长遣使贡献,兵士辄剽夺之。又数虏暴吏民,百姓保壁,由是皆复固守。”⑭ 对这条材料,《通鉴》胡三省注曾予以说明,“时三辅豪杰处处屯聚,各有营长” ⑮。士兵“剽夺”的是关中豪富贡献给刘玄的财物,其中必有原因的,惜史料匮乏,无法了解其真象。至于“虏暴吏民”应是对新莽王朝的官吏和关中豪富的剥夺。如果“吏民”是一般的平民,何来“保壁”?说明是拥有庄园、坞壁的豪强。《后汉纪》中的材料也说:“诸有部曲者,皆坚壁清野,赤眉掳掠少所得” ⑯。这也可以证明赤眉军“掳掠”的要是拥有“部曲”的关中豪强。
至于张志哲等同志所说的:赤眉军“连掘陵翻出来的吕后以及宫女的尸身也多行淫秽”,其史料是根据《后汉书·刘盆子传》。对这条史料至少应当打上一个问号。因为后来赤眉军在宜阳附近陷入刘秀的包围圈中被迫投降,刘秀这个农民起义军的死敌,在大骂赤眉军 “大为无道”之后,还不得不肯定赤眉军有“三善”。其中第一善就是“攻破城邑,周偏天下,本故妻妇无所改易” ⑰。我们怎能相信这些连敌人都不得不称誉“本故妻妇无所改易” 的人,竟千出对“吕后及宫女的尸身也多行淫秽”的丑行?封建史家的著述中,讹误纰漏之处不少,更不乏对农民起义污蔑不实之词,我们应有所分析,不能统统深信不疑。
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般地、笼统地反对“暴力”的行动,而是主张刈“暴力”的行动进行阶级分析,看是哪个阶级用以反对哪个阶级的暴力。马克思说:“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刺刀,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 ⑱这里,除了武器不同之外,其精神是适用于古代的。列宁也指出:“如果暴力是劳动群众和被剥削群众用来反对剥削者的暴力,那末我们是拥护这种暴力的” ⑲。
绿林、赤眉农民军的“暴”乃是“劳动群众和被剥削群众用来反对剥削者的暴力”。西汉后期,封建统治阶级奢侈腐朽,豪强地主势力不断发展。他们横征暴敛,巧取豪夺,疯狂兼并农民的土地,造成大批农民破产,或流离失所,成为流民,或沦为奴婢。劳动人民的血汗充实了地主贵族的府库,而大批农民频临绝境,或“人至相食”。王莽“复古改制”,倒行逆施,对劳动人民实行更残暴的掠夺。赤眉、绿林农民军是在饥饿和死亡的威胁下起来反抗的。农民起义军攻进长安,推翻了王莽的反动统治,对关中豪富采取暴力剥夺手段,把劳动人民自己用血汗创造的财富夺回来,作为起义军的军需供给,这有什么值得厚非之处?当然,在革命发展时期,未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农民军中也会有少数腐化变质分子有不良行为,但我们不能将其视为农民军的本质与主流。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把农民起义军的暴力行动与王莽集团的暴政等同起来,因为前者是农民军对官僚、地主进行剥夺,处死那些作恶多端的官僚、豪族,焚毁他们的庄园,没收他们的财产,这乃是革命的暴力;后者是王莽集团为一小撮权贵的私利,对广大劳动人民进行敲骨吸髓的压榨,把社会拖入绝境,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同样,我们对刘秀的“以宁止乱、以宽易暴”也要作具体分析。刘秀的“宽”,即他自己说的“柔道”,主要是放纵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而不是对广大农民的“仁政”。东汉一开始,刘秀就大封功臣、宗室:“其宗室及绝国封候者一百三十七人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雾其外戚恩泽封者四十五人” ⑳。对于功臣、贵族,刘秀给予大量的封地,有的多达四个县。官僚丁恭曾对此表示担忧,认为对皇权不利。刘秀却不以为然,“古之亡国,皆以无道,未尝闻功臣以地多而灭亡者” @。汉光武刘秀“政在抑强扶弱” @实在是很有限的。实际上,当时“外戚骄逸,宾客泛滥”.,贵族、官僚、豪弓虽骄横,东汉一开始就存在土地兼并与荫庇人口的问题,后来越来越严重。
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刘秀为了检括隐瞒的土地、户口,下令“度田”。结果是 “优饶豪右,侵刻羸弱”。对贵族官僚、豪强隐瞒的土地、户口根本不敢去过问,而对一般的自耕农民,“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里落,聚人遮道啼呼” @,以致引起农民的暴动。刘秀不得不以“度田不实”的罪名处死了河南尹张汲及诸郡守十余人,以欺骗群众。后来刘秀又后悔,说:“吾甚恨前杀守、相多也” @。
由于刘秀放纵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结果是“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百计” @。豪强地主广占土地,奴役农民,横行闾里,武断乡曲。他们的奢侈享乐都是建立在广大农民受奴役、受压迫的基础之上。这对农民又有什么“宽”可言呢?
对于那些敢于起来反抗东汉王朝统治的农民刘秀又是采取什么态度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农民对“度田”不满而起来反抗,刘秀则采取阴险毒辣的方针,“听群盗自相纠撾,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 @。对于各级地方官吏,“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即以追逋、杀戮起义农民的多少来论功行赏。同年,琅琊、北海农民起义队伍复起,东汉政府也是采取了残酷的镇压手段,“相捕斩首数千人,青、徐震忄栗”。可见汉光武刘秀的政策并不能概括为一个“宽”字,而是“宽”与“暴”的两手,而这一切又以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为转移的。对那些反抗封建统治、危及东汉王朝的农民群众是毫不留情地镇压的。所以,东汉当时就有人指出:“光武承王莽之余,颇以严猛为政” @,不是没有根据的。
无可否认,汉光武刘秀在开国之初是采取了移民屯垦、轻徭薄赋、简政裁冗、减省刑法、释放奴婢等一系列措施,这是对当时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有利的。但这些实际上是农民战争“打”出来的。刘秀正是利用农民起义后所造成的客观形势,总结王莽覆亡的教训,在政策上作了一些必要的调整。如果我们离开了农民大起义对封建统治的打击与改造,离开了农民大起义之后土地占有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变化,孤立地来谈“光武中兴”,就势必会夸大刘秀个人的作用,把东汉初年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统统归之于刘秀“以宁止乱、以宽易暴”的政策,而忽视绿林、赤眉农民起义的推动作用,甚至用压低农民起义的办法,来烘托 “光武中兴”,这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二
解放以来,有关农民战争史的论著虽然不少,但对公元一世纪的绿林、赤眉起义的研究则显得较为薄弱。一些同志往往只看到这次农民起义中的“皇权主义”,对其推动东汉社会发展的历史作用未予足够重视。我们认为,公元一世纪爆发的、持续十年之久的绿林、赤眉起义,不但推翻了王莽的反动统治,而且沉重打击了豪强地主,扫荡了地主经济中的奴隶制残余,使封建生产关系得到局部的调整,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我们不能把东汉初年社会生产的发展片面地归之于“光武中兴”而忽视绿林、赤眉农民起义的作用。
绿林、赤眉农民起义对东汉初年社会生产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打击了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缓和了土地兼并,使土地占有关系得到局部调整。
在中国封建社会,“地主土地占有制是使农民受压迫和落后的主要原因” @,所以农民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西汉后期以来,土地兼并恶性发展,豪强地主广占良田美宅,肆无忌惮地吞噬个体小农。自耕农破产后,有的成为豪强地主的依附农民,有的沦为供人役使的奴婢,更多的破产农民被完全抛出生产领域,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仅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 9年)流离逃亡的农民就以十万数@。这就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绿林、赤眉农民起义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内,对黄河流域的封建剥削关系进行了猛烈的冲击,打乱了封建土地占有关系,从豪强地主那里夺回部分土地。
虽然,我们从封建史家的著述中很难找到这次农民起义直接打击封建大上地所有制的材料,但从一些间接的材料中还是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
新莽末年的农民大起义中,北方琅琊郡有一支张步率领的队伍,“步亦聚众数千,转攻傍县,下数城,自为五威将军,遂据本郡”。不久,张步的队伍为封建割据势力梁E刘永所收编,刘永封张步为辅汉大将军、忠节侯。张步虽然接受封爵,但仍有很大的独性,“拓地渐广,兵甲日盛”。后被汉光武刘秀击败,向刘秀投降。建武八年(公元32年)张步与其妻、弟“欲招其众”,“乘船入海” @,想摆脱东汉官府的控制,再度起义,结果被杀。张步虽然被杀,但分散在各地的部众仍相当多(“尚有遗脱”),正好又碰上水灾,“郡国比大水,涌泉盈盈”,农民起义的烈火可能“复炽”。所以,东汉名儒、光禄勋杜林就在该年上疏献策,建议把张步起义的部众作为“被灾之民”,遣送到“饶谷之郡”,从而达到“绝其根本,勿使能殖” @的目的。但杜林此疏中却无意透露出农民军占有土地的情况:“况草创豪帅,本无业徒,因嚷扰之时,擅有山川之利,虽遇灾,然其狃泰之意,徼悻之望,蔓延无足,不可不察也。” @杜林此疏是针对张步起义而发的,其所谓“豪帅”应包括张步等曾经是农民起义领袖的人在内的。杜林这番话正好反映出张步等农民军在起义期间冲破封建束缚,从“无业徒”变为山林川泽的占有者。在农民起义打乱封建统治秩序的情况下,这种冲向山林川泽,垦荒种地、自耕自食的农民是为数不少的。杜林怕这些农民在灾年再度起义,所以阴险地把他们作为“灾民”迁到别处,以“清散其凶”。
建武十五年,刘秀下令“度田”,“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为什么刘秀要“度田”呢?原因是在农民战争期间,土地、户籍紊乱,“世祖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 ” 。所以,刘秀用“度田”的方式来检括隐瞒的土地和人口,以增加东汉政府的赋税收入第二年(建武十六年),就引起各地强烈的反抗,“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杀害长吏。“ 青、徐、幽、冀四州尤甚” 。这里,起兵反抗“度田”的有两种:一种是“郡国大姓”、“兵长”,乃是一些豪强地主,他们荫庇大量的土地与劳动力,对“度田”当然不满,故起兵反抗多另一种是“群盗”,即农民的武装反抗。说明这部分农民在起义期间,占有了一小块土地,自耕自食,东汉政府进行检括,必然引起这些农民的反抗。“青、徐、幽、冀尤甚”,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四个州中,青、徐、冀三州都是农民起义军活动的主要地区。在这些地区,农民起义军以革命暴力冲击封建土地所有制,从豪强地主手中夺回部分土地。现在东汉政府以“度田”的方式来检括,加之刺史、太守“多为诈巧” ,欺压农民,自然引起农民的武装反抗。最后刘秀不得不停止“度田”。
关中地区是官僚、豪富麇集之处。成帝时,丞相张禹就以低价买进泾、渭旁边的美田四百顷@。哀帝时,贵族、官僚、豪强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 @。绿林、赤眉两支农民军都先后进入长安,给豪强地主以有力的打击。特别是赤眉军进入关中后,“横暴三辅”,对三辅地区的豪强地主的猛烈的扫荡。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有的豪强地主“作营堑以自保”,有的逃窜外地,投奔地方封建军阀。“及更始败,三辅耆老士大夫皆奔归嚣” @,即逃到据有陇西的军阀隗嚣那里。又如军阀公孙述盘据蜀地,“自更始败后,关中豪杰吕鲔等往往拥众万数,莫知所属,多往归述” @。说明关中豪杰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惶恐不安,寻求有实力的军阀庇护。这样,自然就有一批豪强地主的上地置闲而为荒地。农民战争之后,其他地区也出现大量无主荒地,“野谷旅生,麻未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 @。到建武五年“野谷渐少,田益广焉” @。说明有许多农民回到荒地上来进行辛勤的劳动,推动了东汉初年社会生产的发展。
第二、对豪强地主,特别是对工商豪强给予了有力的打击。
绿林、赤眉农民起义,给豪强地主以沉重的打击。所谓“贼暴纵横,残灭郡县” @、“横暴三辅” @、“攻郡县、杀长吏及府椽吏”,正是这种打击在封建统治阶级中所引起的震惊。
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工商豪强的打击。汉初,对商人实行诸多限制。汉武帝时,方面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另一方面又扩大入粟补官、卖官爵的办法,为商人通达仕途大开方便之门。到西汉后期,工商豪强的势力迅速膨胀起来。京师长安和郡国都出现一批家资 “钜万”的富商大贾。他们有的“以财养士,与雄杰交”多有的勾结达官贵人,牟取暴利。
至于“其余郡国富民,兼业专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
汉代工商豪强,他们“以末致财、以本守之”国,大肆兼并土地,吞噬自耕小农,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汉武帝时,行算缗、告缗令,“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这屬反面证明了工商豪强对自耕农兼并之严重程度。元、成之时,长安、杜陵一带“宿豪大猾”。
“皆通邪结党,挟养奸轨,上干王法,下乱吏治,并兼役使,侵渔小民、为百姓豺狼”,对农村的自然经济起着很大的瓦解与破坏作用。
绿林、赤眉起义期间,工商豪强蠢蠢欲动,有的进行政治投机,混水摸鱼。当时赵缪王之子刘林“任侠于赵魏间,多通豪猾”。他和赵国的大豪李育、张参等勾结,共同立“素为卜相工”的王郎为帝,企图阻止赤眉军渡过黄河。王郎政权的社会基础实乃赵国的“大豪”与邯郸的“市人”。王郎起兵之后,其势力发展得很快,“赵国以北,辽东以西,皆从风而靡”。刘秀弄得无立足之地,他派人到蓟(今北京市)地去募兵攻打王郎,遭到“市人”的嘲笑与奚落,可见蓟的“市人”也是支持王郎的。后来绿林军打垮了王郎集团,沉重打击了赵、魏的工商豪强。
长安是工商豪强麇集之处,势力特别猖狂。赤眉军进入长安后,狠狠地打击了工商豪强,吸收了一大批城市劳动人民(屠夫、厨子、小贩等)参加到各级政权机构中来。“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多烂羊头,关内侯”。从这些带有极大污蔑性的歌谣中,不正反映了城市下层劳动人民在政治上的翻身吗?如果不是赤眉军对工商豪强的有力打击,很难设想这些城市下层劳动人民能进入农民政权的各级机构。
正是由于绿林、赤眉起义对豪强地主的打击,才形成东汉初年“邑无豪杰之侠”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扼止了他们对自耕农的兼并,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第三、削弱了封建国家的徭役剥削。
中国封建社会,徭役的剥削是广大农民惨重的负担之一。徭役的征发不但妨夺农时,而且使劳动力与土地分离,严重地破坏了社会再生产。秦末陈胜,昊广起义就是在“戍、漕、转、作、事苦”的徭役压迫之下爆发的。西汉初年,刘邦等从农民起义中吸取教训,采取了一系列“轻徭薄赋”政策,使农民得到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西汉后期,封建统治日益腐朽,赋税徭役不断加重。成帝时,他为自己修建陵墓。“大兴徭役,重增赋敛,征发如雨”,至使“诿死于道,以百万数”.。所以,汉末鲍宣上书,将“苛吏繇役,失农桑时” $列为“七亡”之一。王莽篡权后,进一步加重徭役剥削。“民摇手融禁,不得耕桑,繇役烦剧” @、“频发兵役,征赋繁兴” @。公元10年(始建国二年),“发三十万众,欲同时十道并出·一举灭匈奴,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转委输兵器,自负海江淮而北边,使者驰传督趣,海内扰矣”@。公元15年(天风三年)王莽又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兵,“!平蛮将军冯茂击句町,士卒疾疫,死者什六七” @。公元20年(地三年),王莽又修建豪华的祖庙,“功费数百钜万,卒徒死者万数” @。
广大农民无法忍受徭役征发之苦,只得离乡背井,变为流民,最后发展为起义的队伍。
新莽末年的农民起义最早也是从征戍、调发最严重的地区开始的。
王莽为了对付匈奴,在北部边郡大搞军屯。“军士久屯塞苦,边郡无以相瞻”。加之官吏贪婪、士卒纪律败坏,边郡人民深受其骚乱。“是时诸将在边,须大众集,吏士放纵,而内郡愁于征发,民弃城郭流亡为盗贼,并州、平州尤甚” @。本来按照汉代戍役制度,戍卒为期一年,而王莽时期三年还不替换。“谷常贵,边兵二十余万人仰衣食,县官愁苦。五原、代郡尤被其毒,起为盗贼,数千人为辈,转入旁郡”。可见,封建国家的徭役剥削是导致农民起义重要原因之一。
经过以绿林、赤眉为主体的新莽末年农民起义的打击,东汉初年封建国家的征调、徭役大为减少。“时天下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至乃十有一焉”可,这当然难免有夸大之处,但也反映东汉初年徭役征调的减少。最明显的是废除了更役、戍役制度,把全民性的兵役制度改为募兵制度,这无疑是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劬。
第四、进一步扫除地主经济中的奴隶制残余。
战国以来,中国社会虽跨入封建制,但仍保留着严重的奴隶制残余。封建地主阶级往往用奴隶制作为封建剥削的补充形式。秦末农民大起义曾对地主经济中的奴隶制残余进行了一次扫荡。西汉时期,奴婢虽然在农业生产领域中不占主流,但数量仍相当可观,主要从事工商业劳动和家内杂役。王莽篡权后,进一步扩大奴隶制残余。他把奴婢更名为“私属”,不准买卖,实际是企图在“国有”的名义下占有更多的奴婢。仅铸钱一项,因犯法而没为官奴婢送到长安去的就“以十万数”。新莽末年的农民大起义中,吕母提出“杀人当死”,赤眉军又提出“杀人者死,伤人偿创”,反映出封建社会前期农民起义反对奴隶制残余.要求起码的人身权利,为争取生存权而斗争。
绿林、赤眉农民起义中,许多奴婢冲破枷锁,与农民一道反对王莽的暴政。经过这次农民大起义的打击,汉光武刘秀不得不对奴隶制的残余作出一定的限制。刘秀多次下诏,将王莽时不依西汉“旧法”没收为奴婢的吏人,释放为庶民。在消灭割据势力的统一战争中·又下诏:凡被李宪、董宪、隗嚣、公孙述等军阀没为奴婢的,也都“免为庶民”。刘秀这样做,固然是为了在统一战争中收揽人心及增加纳税的庶民户数,但客观上也反映了生产奴隶减少的历史趋势。刘秀还颁布了一些提高奴婢地位的立法:“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多“敢炙奴婢,论如律”;“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蓮。
这说明经过农民与奴婢的共同反抗斗争后,刘秀多少认识到要把农民当人看待,不能象奴隶一样随意杀害。我们且不论地主阶级是否按照诏令的规定去办,但公开宣布杀害奴婢是非法的,这本身就是一大进步。
以上这些都为自耕农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自耕农经济是占有重要的地位,对生产的发展起着显著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自耕农数量的增减,标志着社会生产发展的迟速和经济的繁荣与衰落。东汉建武初(约公元30年),全国户数约为二百四十万户@。到明帝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经过四十五年,户数猛增为五百八十六万五百七十三户@,增加一倍多。这当然包括检括出来的荫庇户口、战后返回原籍的农户,但也充分说明东汉初年自耕农的急剧增长。自耕农阶层的扩大成为社会生产发展中的一股重要力量。东汉建国之初,经济残破,生产凋敝。建武二年(公元26年)“百姓饥饿,人相食” @,建武九年(公元33年)“丧乱之余、郡县残荒” @,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中国未安,米谷荒贵,民或流散”@,但到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却出现“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的景象,这不能不说与自耕数量的增长有密坝关系。而这主要又是由于绿林、赤眉农民起义打击了封建生产关系中的腐朽的、落后的、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减轻了封建地主阶级对自耕农的压迫,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定的生产环境,才使自耕农经济获得较大的发展。这正说明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1981.8)
注:
在此以前,张志哲,罗义俊同志还发表了《论光武中兴之业》(文汇报1979年7月6日)、《再论光武中兴之业》(文汇报1979年10月19日)二文,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后汉书·刘寅传》 @、@、@、0、@、@、@、@、@、@、@《后汉书·刘玄刘盆子传》@《三辅旧事》@《后汉书·五行志》@《资治通鉴》卷三十二光武帝建武二年@《后汉纪》卷四@马恩选集第二卷第554页@列宁选集第三卷第421页、@、@、@、@、@、@、@、@、、《后汉书.光武帝纪》@@《汉书·刑法志》@《后汉书·蔡茂传》@《后汉书.刘隆传》@@《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东观记》《资治通鉴》卷四十三光武帝建武」六年@《后汉书.仲长统传》 @《后汉书·张宗传》@《后汉书·第五伦传》@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19页@列宁全集第二十四卷第252页@见《汉书·张光传》@《后汉书·张步传》@《后汉书.五行志》引《东观记》 @《后汉纪》卷七@《后汉书·郡国志》引应劭《汉官》@《汉书.张禹传》@《汉书.哀纪》@@《后汉书·隗嚣公孙述传》@《后汉书·逸民传》《后汉书.刘茂传》@《汉书·货殖传》@《史记·货殖列传》@ @《汉书·食货志》@《汉书.王尊传》《后汉书 ·王昌传》.《汉书·谷永传》《汉书·鲍宣传》@《后汉书.范升传》@@@@@《汉书、王莽传》@参看贺昌群《东汉更役戍役制度的废止》(《历史研究》1962年第5期)@孙达人《中国古代农民战争史》(第一册)第150页表格@《后汉书·郡国志》@《后汉书·冯异传》@《后汉书·郑兴传》@《后汉书·天文志》@《后汉书·明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