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对1948年行宪的反省

作者:朱宗震

辛亥革命后,近代中国废除了封建帝制,成立了共和国。但民国初年实行的议会民主制度没有成功,抗日战争胜利后,近代中国又一次出现了实行议会制的机会。1946年底,国民党召集了制宪国民大会,制定了采用议会制的宪法,1948年又召开了行宪国民大会,在这次大会上,蒋介石成了近代中国根据正式制定的国家宪法选举产生的第一位总统(袁世凯当选正式总统时,没有制定宪法)。

作为共和制度下选举产生的总统,他理应拥护共和制度。他之前也曾一再申言要还政于民。然而当他当上了正式的共和国总统之后,却与袁世凯一样,对共和制度大加挞伐,“反省”共和制给自己与“人民”带来的痛苦。中国近代史上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幕活剧,被一些历史学者叹息为“失去的机会”,作为历史的遗产,不能不令人深思。

和平建国协议的达成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党政府为扩大社会基础,组织了国民参政会,邀请各党派人士参加(包括中国共产党)。蒋介石在会上承诺:“乘此抗战时期,藉参政会各位先生的努力,为国家建立一个永久真正民主政治的基础。”但是,在抗日战争期间,民主政治没有得到发展,国民党的统治日趋腐败。民主人士发起了宪政运动,并组织了民主同盟。抗日战争胜利后,社会各界反对国民党的内战政策,呼吁国共双方停止冲突,组织联合政府,和平建设国家。为此,毛泽东亲赴重庆,与蒋介石会谈,国共双方达成了和平建国的原则协议。

但是,国共之间的武装冲突并未就此停止。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同盟国家,美国希望中国成为她在东方的盟国,派原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五星上将马歇尔作为总统特使,来华调解国共冲突。美国在原则上支持蒋介石和国民党,但充分认识到国民党在政治、军事上的腐败和低效率,因而反对蒋介石的武力统一政策,要求国民党政府开放政权,吸收中共和其他党派参加政府,达成和平统一,并以此作为美国提供经济和军事援助的条件。

马歇尔于1945年12月17日到达中国,在他的调解基础上,国共双方于1946年1月10日达成了第一次停战协定。同一天,在重庆召开了各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1月31日政协(史称旧政协)达成了国内各政治派系团结和平建国的五项协议后闭幕。在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案》中,国民党方面放弃了便于国民党继续维持一党专政的、采用总统制的《五五宪草》,达成了制定三权分立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宪法的协议。这一协议符合美国方面的期待。

面对美国的压力,蒋介石心有不甘

蒋介石在1946年的日记前记述美国政策说:“对共党力求谅解,避免其怨恨,使用政治与和平手段引导共党军队就范,消除中国之内战。疑惧国民党‘一党专政’制度,压迫国民党开放政权,成为美国式两党之民主政治。”但蒋介石对于美式民主和政协达成的宪法原则是不满意的。他不承认政协决议对国民大会制定宪法有约束力,并归罪孙科、邵力子等国民党代表在政协中作出的让步,坚持宪法实行总统制。

1946年2月10日,他约集孙科等国民党高层谈话,表示他对宪草的意见:“切嘱彼等应负责慎重为国为党,尽其职份,不可再使中国今后因新宪法不能遵循五权宪法之精义而复起流血革命,则本党五十年来流血牺牲所得之代价,皆为我辈不肖而失败也。”

尽管政协达成了和平建设国家的协议,但蒋介石不能度德量力,他拒绝马歇尔的调解方针,而坚持其所谓传统的剿抚兼施政策,即先以武力打击为主,取得胜利后,再实施安抚政策。因而与马歇尔在会谈中一再发生冲突。马歇尔在会谈中向蒋介石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但没有效果。不过,国民党在军事上和经济上都不能没有美国的援助,因而不能不迁就美国的要求,采取开放政权的措施,并召开国民大会,制定议会民主的宪法。对于采取这些无可奈何的政治措施,蒋介石内心非常痛苦。

单方面召开国民大会,制定议会制宪法

在蒋介石和国民党的内战政策下,内战规模不断扩大。在未能达成停战协议的前提下,中共和民主同盟拒绝参加政府,并要求延期召开制定宪法的国民大会,但蒋介石和国民党仍拉拢青年党和民社党以及所谓社会贤达,在没有中共和民主同盟参加的前提下,于1946年11月15日单方面召开了国民大会。

蒋介石和国民党在制定宪法时,改变了策略,迁就非国民党方面的主张,在制定的宪法中,将国民大会的权力压缩为选举总统和副总统以及修改宪法两项,并采纳了责任内阁制。蒋介石在1946年12月21日日记后写的上星期反省录中解释说:“尝思今春孙(科)、邵(力子)与中共等擅订宪法原则,一般同志皆认彼等行为有意卖党召侮,违反遗教(指孙中山生前的主张),藉外制内之卑劣手段,不可恕宥。然迄今回忆,若非当时修正五五宪草,如其原则一仍其旧则,不仅为中共所诋毁,即各国更认国民政府真欲制成法西斯宪法,为世疑惧,为害之大,无可比拟。”

行宪国民大会的混乱

在国共战争全面进行、国民党方面且屡屡损兵折将的形势下,蒋介石为应付美国推行议会民主的要求,仍于1948年3月29日召开行宪国民大会。然而,这届国民大会开得一片混乱。蒋介石在军事上已经手忙脚乱,为了应付国民大会,更弄得焦头烂额,加速了自己的崩溃。他又后悔采用了议会制的宪法。

首先是国民代表资格问题。国民党由于长期一党专政,垄断了社会资源,小党派并没有什么竞选资源,不能不依靠国民党的让与,因而国民党方面就青年党和民社党的代表名额彼此曾达成协议,国民党作出了让与一定名额的承诺。选举的结果,国民党员以自由竞选为由,拒绝党部的意见,不肯退让,纷纷当选,青年党和民社党连装点门面的代表数都达不到,不能不要求国民党按照约定名额让与。在此过程中,法规和政策发生矛盾。当选的国民党代表按照法规拒绝党部让出代表名额的要求,甚至群体霸占国民大会堂,阻止会议召开。

蒋介石不得不亲自出面,解决这个难堪的问题。他在3月20日的日记中叹息说:“国大代表资格问题,以中央常会与国府之命令指示自相矛盾,尤其党部散漫零乱不讲手续程序,更使选举事务所及各级党部无所适从,致有今日让与不让,错综复杂,贻笑世人之现状,苦痛悲愤莫此为甚。国事棘手至此,总因自在共匪之误国,而美马(指马歇尔)之干涉侮华与一般投机政客之知个人而不知国家祸福,所谓自由知识分子如张君劢之流,假外力以欺弄国事,造成目前无法解决之困境,悲乎!”他归罪张君劢,是因为张对制定这部宪法起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青年党和民社党不断的权利要求。包括国大代表名额、立法院名额、政府职位等等,粥少僧多,国民党方面无法予以满足,造成困扰。蒋介石在3月23日的日记中感叹:“在此美国援华案未决定之时,而我国民大会如青民两党拒不参加,则尤为马歇尔所利用诬陷中国一党包办之恶名,以停止其援华之议案,此诚内外交迫之际。”5月11日日记:“见青年党领袖曾琦,其要求立法院该党名额,如不能由本党退让足额从速解决,则其整个退出政府,使国际上仍视中国为一党专政之政府也。”5月29日记上星期反省录:“民社青年两党以立法委员名额未能达其要求之数,不允参加行政院,其实青年党以经济部为其掌握,不肯放弃,而在形式上犹如此要胁,使政府不能有整个行政计划,此皆美国民主之累也。呜呼,美国之于我政府其利未见,而为害实已非浅矣。马歇尔之祸华,诚伊于何底矣。”

蒋介石劝胡适出来竞选总统

而最令蒋介石头痛的是总统、副总统选举问题。本来,以蒋介石的权威地位,没有人能和他竞争总统的职位。所以,行宪国民大会准备召开的时候,国民党内桂系领袖李宗仁就决定竞选副总统,并且劝胡适出面竞选总统,以体现民主政治的竞选法则。但胡适度德量力,没有同意。

蒋介石以圣贤自居,深感部下没有人才:“审阅战报,只见西安、济南各处主持之恐慌无主,甚叹今日求一李鸿章、胡林翼、骆秉章之流而不可得也,文武干部必须皆有哲学与修养基础,能以圣贤自期而以英雄之魄力以实现其圣贤之宗旨,方能担当危局,不惧艰难,然而今日竟无一人,奈何!”(3月25日日记)因而事事都要亲自操劳,十分忙碌,也十分辛苦,对国民大会事前本没有什么准备。直到召开之后,才开始考虑总统选举问题。“研究推胡适任总统之得失与国家之利害,革命之成效,皆作彻底之考虑,乃下决心。”(3月31日日记)

国民大会开幕后一天,即3月30日,他派王世杰去劝胡适竞选总统。因为现行宪法采用了责任内阁制,蒋表示自己当出任行政院长,请胡适出任总统。当天胡适向王世杰答应了蒋的要求,但到4月1日他又反悔了。

蒋介石一方面做胡适的工作,一方面做桂系的工作。他于4月2日“约健生(白崇禧)来谈军人不竞选,以垂范于后世,勿蹈民初之覆辙,并示以余不任总统之决心。属其转劝德邻(李宗仁)勿再竞选副总统为要”。

4月3日晚蒋又约见李宗仁劝其停止竞选副总统,“明示其余本人亦不竞选总统之意。”但遭到拒绝:“彼乃现丑陋之态,始尚温顺,继乃露其愚拙执拗之悖语,反党反政府之词句几乎一如李济深、冯玉祥之叛徒无异,甚至以国大提名、让党非法之罪加之于余之意,及不惜分裂本党相恫吓。”

同晚,蒋介石亲自与胡适商谈,据胡适说:“蒋先生的态度如此诚恳,我很感动,于是我说,‘让蒋先生决定吧’。我这个人,可以当皇帝,但不能当宰相。现在这部宪法里,实权是在行政院——我可以当无为的总统,不能当有为的行政院长。”

国民党中常委仍推蒋介石任总统

第二天,蒋把自己的政治主张,向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讨论,但中委们根本未加考虑,仍拥护蒋介石竞选总统。4月5日,蒋在全会上表示:“余再作结论,并警告全会,如全会不能贯彻余之主张,则剿匪不能成功,而本党且将于二年内蹈袭民国二年整个失败之悲运矣。”

中常委们认为,如果蒋介石不担任总统职务,将影响前方将领的士气,故仍决定蒋介石出任总统,但为了解决与宪法体制的矛盾,决定提出《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赋予总统以紧急处分的特权,交国民大会通过,仍然维持蒋介石的独裁权威地位。蒋的警告也不幸而言中,国民党于行宪后的二年内整个失败,退守台湾。

蒋介石在这里多次提到民初失败的经验。但是,我们没有完全读懂他的逻辑。对于国民党来说,民初的经验教训,主要是两点,一是同盟会(国民党的前身)内一些人逼迫孙中山让权给袁世凯,一是宋教仁主张责任内阁制与和平的议会运动,并为此将革命的同盟会改组为议会运动的国民党(不是后来的中国国民党),导致革命失败。所以,戴季陶说,宋教仁是国民党第一罪人,而胡汉民也批评宋教仁是中了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派的毒。蒋介石和国民党党部人员坚持实行训政,实行总统集权的制度。

袁世凯也曾对议会制深恶痛绝

其实,不仅国民党因为失败而怨恨民初的议会制,袁世凯对这个西方来的制度也深恶痛绝。他在1913年10月6日强迫国会在制定宪法以前就选举他为正式总统后,曾强烈批评民初政治制度。

1913年12月15日袁世凯遴选了一批政客组成政治会议,他在开会训词中批评民初政制说:“名曰平等,实以少数人压制多数,名曰自由,实以少数人侵略多数,名曰共和,实以少数牺牲大多数之生命财产者也。”他强调:“国力之强否,视其内政外交之若何,而内政外交之善否,又视其政府之强固与否,而国体之为君主、为民主不与焉。”

袁世凯于1914年3月18日又召集约法会议,制定《中华民国约法》以取代采用责任内阁制的临时约法。袁世凯在会上强烈抨击了临时约法:“其内容规定,束缚政府,使对于内政外交及紧急事变,几无发展伸缩之余地,本大总统证以种种往事之经验,身受其苦痛,且间接而使四万万同胞无不身受其苦痛者,盖两载于兹矣。”约法会议认为,现在中国绝对不适合实行议会政治,民国的根本大法不能不向先进的共和国家学习,但不能削足适履。约法会议咨复大总统文,为总统集权制的约法陈述理由:“夫国家处开创之时,当多难之际,与其以挽救之责,委之于人民,委之于议会,其收效缓而难,不如得一强有力之政府,以挽回之,其收效速而易,所谓易则易知,简则易从也。况人民政治知识尚在幼稚时代,欲其运用议会政治,窃恐转致乱亡,此以现在时势及风俗习惯证之,而知其应含一特性者也。本会议基此理论,勒为成文,以统治权之不可分割也,于是设总揽机关,以议会政治之万不宜于今日之中国也,于是以总揽统治权属之于国家元首,以重大总统之权。”

时隔三十多年,本来敌对的双方,政治观念竟然趋于一致。

陈立夫“一生最大的错误”

1948年的行宪国民大会上,与总统竞选波澜不惊相比,副总统的竞选非常激烈,尤其是在李宗仁和孙科之间,引起了激烈的矛盾和冲突,而且,无论当选和落选者都对蒋在竞选过程中的一些小动作表示不满,加深了国民党的派系分歧。

国民党的组织部长陈立夫后来反省说:“我非常后悔,我不坚持改为遴选,是一生最大的错误,我违反了民主的原则,而要求同志们谦让,是一件不合人情的作法,其影响之大,我应该负责的。这个时候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有很多代表对中央很不满意,本来他们不会去帮助李宗仁的,那时对中央不满的都去帮助他了。中央不希望李宗仁被选出来,大家偏要把他选出来,这一下意气用事出了毛病。我们大陆的丢失,这件事具有直接间接的影响。”(《成败之鉴》)。

蒋介石的反省

蒋介石对这次行宪,也深感后悔。他在4月24日的日记中反省道:“本党组织低落,纪律废弛,既无统御党员把握,又在此匪乱民困,人心动荡,社会不安之时,尤其是本党竞选副总统之党员不守党的纪律,早已明了,即不应召集如此三千人之国民大会也。”

5月20日蒋介石就任总统职位,但他没有一点好心情:“今日为余就总统职之日,心绪愁郁,精神沉闷,似乎到处都是黑暗,悲伤凄惨未有如今日之甚,每念国家前途,人民苦痛以及革命责任,惶惑不能自解,当选以来,无时不作辞退之想,而今日就职更切辞职之念矣。……党员之跋扈枭张,只顾争权夺利而不能存有革命历史与民族利益之存在也。党纪扫地,党性荡然,如何能维持现局,战胜共匪,无奈只有决心辞职下野之一途而已。”

9月17日,因为立法院中的纷争,他总结说:“令人苦闷烦恼,此皆自讨苦痛,未至民主程度而硬行民主,而且党员应此民主口号,不知自爱自重,竟如脱缰之马,一发而不可收拾矣。”

现代的读者当然不可能无条件地接受袁世凯和蒋介石对共和民主制的“批判”,对于袁世凯和蒋介石的上述言论以及上述历史事件自然会有不同的解读。专业历史工作者也不应该妄想得出惟一正确的结论。但我们可以指出,近代中国关于民主、自由的呐喊是肤浅的,现代化的转型,需要社会的广泛深耕,不能单纯指望某一历史人物的魄力和善心。默默无闻的耕耘,较之肤浅的呐喊,也自有其存在的价值。这是我们真正需要反省的。

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