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上海的烟花场所:日妓以求欢为快而广受欢迎

核心提示:旧上海还有一些外国娼妓,约可分“西妓”和“日妓”两类。西妓主要是白俄和西班牙籍人,她们的活动地点以二洋泾桥为基点。日妓最初在白大桥北头的三盛楼一带活动,后来扩展到英法两租界里,它的前身为东洋茶楼。日本娼妓的一个特点是额外需索不苛求,以求欢为快,这便大大冲击了野鸡娼妓的营业。因为野鸡的拉客对象与日妓相同,但为生活所迫不得不从客人身上大肆苛索费用物品。辛亥革命后,日本从上海召回日娼,才使这一竞争对手在上海渐渐消失。

本文摘自《上海采风》作者:汤伟康,

明清之际,上海因得水上交通之利,日渐形成一个繁荣的贸易港口,黄浦江上船舶往来,十六铺小东门外停靠着各帮商舟。凡是商贾云集的场所,也总是百业俱兴的地方。上海从一个滨海之邑,演变为繁盛之地,除了各业店铺林立之外,为商贾服务的行业如茶馆、酒店、戏园,直至娼业也渐次发展了起来。

旧上海娼妓业的发展

若要在上海找寻娼妓最早的踪迹,还得从“画舫”说起。所谓画舫,用最通俗的话来说也即是水上妓院。来沪操这营生的,多为苏扬籍的秦淮娼妓。未开埠前的上海,既无火车,也无汽车等现代交通工具,有的只是在上海境内与黄浦江相通的蜿蜒数十里的吴淞江,正是这条江,成了她们赖以谋生的天然场所。

道光初年(1821年),上海的人口随着商业的发展逐日增长。这时的娼妓业也从画舫时代的水上转而登岸来到陆上,上海县城里的虹桥左侧便是娼妓最初驻足的地方。在将近三四十年的时间里,各种名目的妓院鳞次栉比地开设起来。来此冶游的,主要是闽粤大贾。又如地处幽僻的梅家弄和鸳鸯厅侧,也是烟花女子深藏的地方。

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革命兴起后,随着租界的发展,上海的人口有了一次突破性的增长。上海公共租界的人口从1855年的2万余人增加到1865年的9万余人,法租界也增加了4万余人。这些人来自四面八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获利后便寻欢作乐,这就促使城内的娼妓逐渐向城外迁移。另一方面,因战争的原因,来自江浙一带的贫家妇女,为谋生计,许多人沦为娼妓。于是,租界里的娼妓业也有了一次较大的发展,地点多在紧靠县城的法租界和公共租界的临河一带。太平天国革命结束后,租界内的富商又纷纷转回内陆,使上海的娼妓业受到很大的影响,几乎要濒于绝迹。

1856年前后,大批欧美殖民者来到上海,他们在这里开设洋行、银行和其他各种企业,从而产生了依附于洋人致富的买办。据统计,自旧上海开埠至1949年为止,上海的买办已达万人之数。这些买办除了薪金之外,还有佣金和分红的收入,有的年收入可达几万两白银,可算上海滩上除了洋商以外的最大阔佬。当时上海的一些地主、恶霸、军阀、官僚等等阶层的人,以种种手段搜刮钱财进行投机事业,往往也会在顷刻之间变成腰缠万贯的富翁。这些家产以万计算的人们,挥霍作乐的方式与洋人的跑马、打高尔夫球和赛狗判然不同,而是以“金屋藏娇”、“纳妾嫖妓”为乐。他们月出数十金供美人开销,这就使上海的娼妓业再度兴盛。但是,这时的妓院并不设在租界内,而是又回到城内。清同光年间(1874-1875年),娼妓业最兴盛的是老北门沉香阁一带。因为当时这里环境幽致冷然,而公共租界大马路中,只有零星的低等居处,是不大会有人光顾的。至于原先临河一带因多系被视为低等的苏北妓女,她们的营生主要是接船上的水手和洋行里的西崽。被视为等级较高的苏州、南京、上海籍的妓女,则多迁回老北门沉香阁一带去接阔佬们了。

光绪初年(1875年)以后,上海租界日趋繁华,娼妓业随着十里洋场的繁荣而与日俱增。根据1915年上海《中华新报》的调查,当时明娼仅公共租界一隅便达9791人之多,而数倍于此数的暗娼还不在此列。当时的公共租界人口总共约68万余,其中青壮年妇女约10万余人,这就是说每十几个青壮年妇女中就有一个娼妓。如果再把法租界和华界中的娼妓人数作同样的统计的话,这个数字可使今人为之咋舌。

这数以万计的娼妓,由于来历、籍贯、身分的不同,又可分为许许多多的种类和等级。归纳起来,大致有书寓、长三、幺二,以及最下层的台基、野鸡、花烟间、钉棚、咸水妹、淌白、拆白党……等等十多种。

旧上海娼妓等级

书寓

上海娼妓中等级最高的是“书寓”。书寓出现于清代咸丰初年(1851年),创始人名曰朱素兰。朱善说书,并会填词吟诗,她创设书场,挂上书寓的牌子,组织一些略有说唱技艺的女子从业。但这时期真正能与朱素兰相比的书寓女子寥若晨星,因此声势并不大。到了同治初年(1862年),周瑞仙、严丽英在书寓中出了名,才使书寓名声大噪,在娼妓业中占居优势地位。

早期书寓有严格的规则,进书场的娼妓须得有名师指点过方可挂牌,至少也须能唱上几本传奇的方可。书寓的娼妓号称只卖艺而不卖身,除了说书弹唱,便是陪酒。陪酒时可与客人亲近些,但喝完酒便须与客人保持一尺以上的距离,以示尊严。书寓的收入除书场的包酬外,一场书得大洋一元。书寓有时也出门陪酒,名曰出堂拆或出堂差。早期的书寓不卖淫则已,一旦卖淫,其身价高昂,远非一般商人可以承担得了的。这只要从她们的穿戴和饮食起居上看便可见一斑。有些名妓手中一支鸦片枪,就价值千把元大洋。由于以上原因,当时书寓中的娼妓人数是很少的,主要是苏、常、吴、扬籍,前去问津的也只是一些达官显贵和他们的子弟而已。

光绪初年(1875年),书寓从城内向公共租界迁移,人数从100发展到300之多,大多分布在公共租界的东西画锦里、百花底、桂馨里、兆荣里、兆华里、兆富里、兆贵里、尚仁里、久安里、同庆里、日新里等弄堂中。她们为了保持书寓的地位,成立了书寓公所,规定入场唱说的须由公所批准承认资格。发展到后来,只需向公所纳三十元大洋即可挂上一块书寓的招牌了。书寓中的娼妓多为苏州、常熟、吴江、扬州籍女子,随着人数的增多,她们往往互相倾轧。扬州帮最先被排斥,紧接着吴江帮也败下阵来,最后在苏常两帮对峙的局面下,终因苏帮人多势众而独霸一方。苏帮独霸书寓后,已无需竞争,书寓便渐渐放弃原先只卖艺不卖身的传统而公开卖淫,这是在光绪十年(1884年)时的事情。书寓身价既落,必定招徕更多的下层人物光顾。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时,从事该行业的已达400人。虽然如此,由于传统习惯的根深蒂固,进书寓的妓女仍需找介绍人推荐,并得学会几句词书装装门面。这仍让人感觉手续繁,于是,一种身分与书寓相当,而无须履行这种繁杂手续的娼妓“长三”,便应运而生了。长三的出现,终于导致书寓在光绪末叶几告绝迹。

长三

长三本来也是高等娼妓,只是自同治年间始,其取费规矩有了划一的市价,以陪酒银币三元,留客度夜再三元而被人们从骨牌中的长牌六点图案中演绎出来这一种称呼。长三刚问世时,书寓朱素兰等人不甘下风,将长三中有较高技艺的人挖过来开办书寓,并使长三在相当一段时间中被视为下等娼妓。光绪末年,书寓被冷落,长三反过来又从书寓中吸收新人。

这时候的长三着手改革原先的收费制度,改为出局费一次一元银洋,代办酒席费每席十元,牌费每次二元。长三妓女和书寓一样,亦标榜着卖艺不卖身,明里不收过夜费,实际上仍是卖淫的。她们往往以添置衣饰、家具等名目向嫖客索取费用,加上赏钱和点唱费等等,数目也很可观。一般赴长三妓院一次,至少也要花去三五十元。长三妓院里除了娼妓外,还有鸨母、司帐、跑街、厨司、车夫、娘姨、大姐、打底娘姨、打底大姐等,其中鸨母是妓院中最高权力者。长三中也有自愿进妓院寄卖的娼妓和将身子押入妓院的娼妓。

早期的长三妓院,主要分布在四马路(今福州路)上的东西两条荟芳里,以后逐渐向三马路(今汉口路)、六马路(今北海路)发展。到1918年年底,上海的长三人数已达1229名,如果以每个妓女配有一至二名娘姨大姐计算的话,其从业人数之众即可想而知了。

幺二

上海滩上还有一种被人们视为下等娼妓的“幺二”妓院。幺二的得名也同长三一样,因其最早在同治年间的收费规定茶围取资一千文,侑酒取资二千文,数目与骨牌中的三点相似的缘故。幺二的势力在初创期时与长三不分上下,但由于居处、穿着和习惯远远不及长三,所以势力日减,后又受到下等娼妓如野鸡、台基等的冲击,身价日落,终于只能接纳商店伙计和工厂工头进院而沦为下等娼妓。幺二的地盘,起初只是在城北一带,租界繁荣后逐渐移到公共租界的四马路萃秀里。为招徕生意,每年九十月间,幺二妓院门前还大排菊花山。光绪二十年(1894年)起至以后的十多年里,幺二娼妓仅在东棋盘街一带落脚,妓院的房屋大多为以前的客栈,十分简陋。幺二的生活十分艰辛,往往在晚上六七点钟吃晚饭时,才是来客最多的时候。妓女只需龟奴一声“见客”,即刻到。

客堂里站班听来客挑选,被挑上的得强颜欢笑地应付一番,才能继续回去吃饭,又得匆匆出来伺候客人,有时通宵达旦。不接客的妓女常是五六个人挤在一间鸡笼似的小房间里睡觉。据1918年6月统计,上海的幺二娼妓的人数达500名左右,由于环境和待遇恶劣,她们中患性病的人数极多。

台基

光绪中叶(1890年左右),上海滩出了个绰号唤作白沙枇杷的荡妇,此人首创痴男怨女集合的场所,名曰“台基”。所谓台基实际上只需租一间房间,招几名愿来这个场所的女子便可开张营业。来台基的女子,多半是为与男子相爱而无法同居而烦恼的,白沙枇杷把这些人聚集在这里吸引男子,坐收利润。台基中之上等者介绍一个女子收费银洋10元至15元;中下等者只收5—8元。所收费用台基主人取1/3,其余归台基女子。约在1905年左右,上海务本女学的学生薛文华被学校除名后,便以女学生的身分作招牌,在五马路(今广东路)开设了一家驻颜阁照相馆,遇见容貌出众的女子便设法勾引来干台基营生。以台基为形式的卖淫机关在上海滩曾风行一时。

野鸡

清代咸丰年间(1851-1861),上海县城内出现了又一种形式的娼妓——“野鸡”,以后逐渐移到城外。

所谓野鸡,实际上是以栖止无定的飞鸟为比喻的。随着十里洋场的畸形繁荣,上海的野鸡人数1918年达到6000人以上。其势力范围冠上海滩娼妓之首。

野鸡被视作道地的下等娼妓,操这种生涯的娼妓,生活之苦是难以想像的。她们白天在茶楼卖笑,夜里在街上拉客,不论夏日炎炎还是寒风凛冽,天天如此。往往是一个娼妓带一二个娘姨,从夜里八九点钟开始,三五一群,八九一阵地在街头伺机行事。

看准不是久居上海的外地人,上前便拉,形同劫持一般。有些初来上海的外地人见状惊恐万分,大声呼救,有的还会拔拳相向。野鸡娼妓有时一夜下来拉不到客,回家捱鸨母龟公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野鸡娼妓中尚有为数众多的十三四岁未成年的女孩子,也在含泪操这种皮肉生涯。

野鸡娼妓人数的众多和活动范围的广阔,一定程度地影响了租界内的社会治安。每到夜里,她们常常为了拉客发生帮与帮之间的争吵,以及野鸡和被拉客人之间的吵闹。这样一来,不得不使租界当局从原先的放纵变为干涉。

花烟间

光绪初年(1875年),小东门一带还曾出现过“花烟间”,娼妓人数约200左右。先前,这种娼妓仅在城内虹桥左近出现,1874年因租界繁荣,便迁到城外临河一带。紧接着由于这一带建造大量商栈,又向小东门迁移。以后,又进一步扩充地盘,在小北门附近发展,逐渐造成声势。花烟间娼妓大多是逃荒来沪的难民,或被恶势力卖入妓院的女子。由于她们毫无人身自由,所以只得听从鸨母龟公的宰割。每天天一亮就得在客堂间里喊叫:“来哪!来哪!”接一次客只收费两角钱,有时一天要接客十多次。花烟间接客的阶层,基本上都是扛夫、水工匠、轿夫以及码头搬夫、人力车夫、工厂工人中无家室的青壮汉子。由于接客的人多而杂,因此花烟间娼妓几乎人人都患有性病,通过接客又在社会上大肆传播。花烟间妓女的收入全部交给鸨母龟公,在没有客人光顾时,还得不停地做针线之类的活计,可谓艰辛之极。

钉棚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上海滩竟然还有一种比花烟间娼妓更为低下的“钉棚”。这些人多是花烟间和下等野鸡娼妓中淘汰下来的,她们年老色衰,无路可走,全身患遍梅毒还得接客,一次收费先是制钱六十文,后来涨至一百二十文。钉棚娼妓的收入尽管十分低微,但鸨母规定她们每天须交纳二元左右的费用才可完账,否则便是无休止地打骂。钉棚娼妓先在香粉弄一带活动,后移到棋盘街幺二妓院地盘附近。

咸水妹

虹口一带还出现过一种专做外国水手、大兵生意的粤籍娼妓,人称“咸水妹”。

“西妓”和“日妓”

旧上海还有一些外国娼妓,约可分“西妓”和“日妓”两类。西妓主要是白俄和西班牙籍人,她们的活动地点以二洋泾桥为基点。日妓最初在白大桥北头的三盛楼一带活动,后来扩展到英法两租界里,它的前身为东洋茶楼。日本娼妓的一个特点是额外需索不苛求,以求欢为快,这便大大冲击了野鸡娼妓的营业。因为野鸡的拉客对象与日妓相同,但为生活所迫不得不从客人身上大肆苛索费用物品。辛亥革命后,日本从上海召回日娼,才使这一竞争对手在上海渐渐消失。

娼妓业的废除

娼妓业的兴盛,必然会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道德观念的沦落,语言的粗俗,思想、风俗的败坏等等,给社会、家庭、婚姻带来的弊端之深,是可想而知的。娼妓对社会无一利而有百弊,但在十里洋场之中何以能洪水猛兽般地发展呢?这个问题只能从主宰上海的租界殖民当局的立场,以及租界制度上去探究了。从众多的资料中可以看到,租界当局在表面上是不赞同发展娼妓业的,而事实上却以不闻不问的态度予以放纵。如果说租界当局曾提出过废娼的主张,也全然是为维护其本国侨民或当局的利益而发起的。如《大陆报》曾发表过纪事,详载上海娼业中的梅毒对美国水兵传染的情况,要中外人士引起对娼妓危害的重视。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也曾有过取缔南京路和其他地段拉客野鸡的行动,公共租界还成立过特别委员会淫风调查会,提出废娼议案等,最终也只是议而不决,不了了之。

中国人在看到娼妓业的危害性后,倒做过几件扎实的事情。如最初的济良所,是专收不堪忍受鸨母虐待的妓女的避难机构,对娼业主产生过一定的抑制作用。又如1911年由绍兴、宁波、湖州等同乡会发起组织的全国妇孺济救会,拯救过有志改娼为良的妓女千余名。此外,还有同仁辅元堂第六科的妇女工艺院,也使许多本来可能沦为娼妓的妇女得以谋生糊口。可惜此类机构基本上都是民间发起的,资金短缺,很难持久并有所发展。直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制度以后,娼妓才得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