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滩一桩简陋的勒索案
1911年4月28日。
这一天,南中国颇不平静。整整一天,广州城都在激战之中。至晚,起义才为清廷平息下去。史称“黄花岗起义”。
同在这一天,上海革命党人在法租界办的《民立报》在版面的犄角旮旯处,登了一条不起眼的社会新闻,是关于上海滩寻常小流氓敲诈勒索的案子,题目叫《捕房解:冒探索诈之杜月笙立案情讯》。这是“杜月笙”一名第一次见诸报端。
还是这一天,上海法租界华捕总探长黄金荣无所事事,优哉游哉。他住在同孚里黄公馆中,早晨起得很晚,吃过中饭,就有几个固定赌友前来打“铜旂”(赌博的一种),至下午四五点结赌帐。晚饭前,黄老板到混堂(上海话,即澡堂)里去孵一孵(上海话,即洗澡)。
黄金荣识字无多,也不读报。《民立报》的事关法租界的社会新闻,本在他职责范围之内,不过,这类小打小闹的敲诈,似乎不必过于上心。至于上海市民有几个通过《民立报》记住“杜月笙”之名,也很难说。
杜月笙勒索案中漏洞
《民立报》关于杜月笙勒索案的全文报道,不过一百余字。该报通过法租界巡捕房的消息,放出该条新闻。全文如下:
人和栈伙吕和生、茶房朱彩心禀称:“寓客带有烟具吸烟,杜月笙等二人前来,指商人栈中私售洋烟,言如能出洋五元(此时法租界通用的币制,是墨西哥鹰元,以今日币值换算,一鹰元略等于两百元,作者注),可免拘解公堂,否则定当重罚。商人系生意人,不欲多事,当给杜月笙五元,有账簿书明为凭”。
杜供:“小的与张阿四同去,实系张起意,现张不知匿在何处,小的分用一元,余洋均张取去是实”。
此条新闻,表面上看,不过一最为简单粗劣的小流氓敲诈案。但其中有三点可疑的地方。
其一,谁是“张阿四”?
杜月笙供称主谋张阿四是谁、“匿在何处”,巡捕房并未进一步追踪,新闻也就到此为止。
按江浙方言习俗,“张阿四”是个相当奇怪的名字。张为大姓,而“阿四”,一般指家中第四子,并非真名,只不过按长幼次第随口相称,与“张三李四”无异。所以,“张阿四”一人,实际上是杜月笙向法租界巡捕房提供虚假供词。在杜月笙门生陆京士编订的《杜月笙全传》中,全书找不到“张阿四”的踪影,也可为杜月笙口供作假提供证据。
但人和栈的伙计指出,杜月笙是与另一人来的,由此,即便“张阿四”属于子虚乌有,也必定有人随杜月笙前往客栈敲诈。
其二,为何客栈不欲生事?
按照客栈两个伙计的陈述,人和栈的经营完全合法,因商人“不欲多事”,就照付了钱。人和栈,地处法租界繁华的小东门。能在此处开办客栈,证明此商人有相当的实力,却不敢得罪一二市井无赖,并要通过巡捕房事后弹压,足见杜月笙与“张阿四”已非同一般。
其三,法租界巡捕为何不追究“张阿四”?
“张阿四”这一姓名,属杜月笙随口编造,这一点能否瞒过巡捕,也是疑问。
法租界之巡捕,分洋华两种。杜月笙所犯“细案”,照例由华捕来办。关于华捕,上海人当时有一个形象的称呼,称为“包打听”,意思就是事无巨细全知道。以“包打听”的办案能力和生活经验,不可能不知道“张阿四”是个托名。不过,巡捕房并未深受此案主谋 “张阿四”。
辛亥年前后,杜月笙20岁出头,在“白相人”(上海话,混混)朋友中,交往频繁,甚至形影不离的,是陈世昌与袁珊宝。杜月笙所不欲供出的“张阿四”,或许是陈世昌与袁珊宝其中一人。
来自秘密社会的答词
陈世昌,为青帮“通”字辈人物。杜月笙、袁珊宝,皆拜陈世昌为老头子,为“悟”字辈。
青帮自明末清初以来,辈分以二十字相传,即“清静道德,文成佛法,仁论智慧,本来自信,元明兴礼”。到清末,二十字用完,又添四字,即“大通悟觉”。此时上海青帮活着的人物中,辈分最高的为“大”字辈。青帮作为民间秘密组织,相传与天地会同源,是为反清复明的一个秘密组织。由于长期与清廷对抗,青帮内部章法细密、规定严格。
至清末,上海由于华洋杂处、租借华界并立、政治与行政权力分散,已成帮会乐园。据徐珂《清稗类钞》载当时的情况:“上海之流氓,即地棍也,其人大抵各戴其魁,横行开市,互相团结,脉络贯通,至少可有八千余人”。至1910年,上海的人口数为128万,帮会与总人口之比,约为150:1。大量帮会成员,散布于城市之中,而青帮则为上海地下社会中的第一大帮派。
根据青帮历史与上海现状,杜月笙勒索案的一些问题,也可由此澄清。
按照青帮的规矩, “欺师灭祖”、“背信弃义”,都是罪不容诛的大罪。辛亥年,杜月笙已拜入陈世昌门下,入了青帮。如“张阿四”为陈世昌与袁珊宝中的一人,杜月笙供出其姓名,是犯了帮规大忌,轻则难以在上海容身,重则横尸街头。而人和栈付款息事宁人,是知道杜月笙等为青帮中人,不敢得罪其背后庞大的组织。
那么,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只剩下了一个,为何法租界巡捕房对于杜月笙的假供词网开一面。从事后的历史来看,约在1912年左右,杜月笙入黄公馆,不几年就成为黄金荣心腹干将,并最终取而代之,成为“三百年帮会第一人”。但在这一年,杜月笙在帮会中地位卑微,只能干些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的下等活,与大亨黄金荣根本攀不上关系。巡捕房草草结案,不会是出自黄金荣授意。
但此案的结案方式,却未必与黄金荣没有关系。
黄金荣崛起于1892年。这一年,法租界推出“以华治华”策略,专门招收一些在社会上有广泛人脉的华人担任新华捕。这批人黑白两道通吃,办案能力强,上任之后,法租界的秩序确有好转。黄金荣即在此期间成为华捕。
黄金荣在法租界维持治安的手段,分三种。第一种,为移花接木。为提高破案率,讨好租借当局,黄金荣指使黑帮分子抢劫、勒索作案,破案后再将犯案分子保释出去。第二种,以权行私。将赌博与贩卖鸦片买卖纳入到手下名下,通过巡捕房的权力保护地下生意,也肃清了历年来为争夺赌博与鸦片控制权产生的社会混乱。第三种,为以毒攻毒。将各类黑社会的势力,安置在一定范围之内,井水不犯河水。
黄金荣并非帮会起家,不是青帮中人,但由于其地位高,与青洪各大帮会的最高等人物来往密切,开门收徒也是常事。对于青帮的辈分,黄金荣自称“天”自辈。“天”,为“大”字头上多一横,意思是比“大”字辈还高一辈。对于这一点,青帮中辈分较高的,对黄金荣颇多不满,认为黄金荣篡乱了青帮的辈分。但形势比人强,在黄金荣的权势面前,青帮大佬对黄的胡作非为,也无可奈何。在辛亥年之前,黄金荣已成为法租界实际上的一号人物,地下世界的总代理。
杜月笙的案子,不轻不重,恰到好处,巡捕房如此结案,既不会得罪青帮,也给市民与殖民当局一个漂亮的交代。
总而言之,1911年4月28日这一天,朝廷多事,而上海法租界,一派祥和。最大不了的,是社会治安稍稍有些纰漏,旋即又为黄金荣为代表的华捕力量镇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