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下”到“国家”
作者:雷颐
中国位居中央、以华夏对“四方之夷”的观念曾深深根植于中国封建统治者心中,从“华夷秩序”到“现代国际体系”的转轨这一步,走了整整60年。对于封建统治者,几千年来只知有中国而不知有天下;对于中国普通民众,如梁启超先生曾经悲叹的那样, 几千年来只知有朝廷而不知由国家。时代变更,人们有了“国家”,并开始努力继续发展着“社会”,文明的脚步从未停止。以史为鉴,了解中国传统“天下”观的转变,有助于我们走得更远
中国不“中”
“天圆地方”,是中国传统的地理概念,而且,这种观念不仅是“地理”的,更是“伦理”的,中国位居中央,以“华夏”对“四方之夷”。鸦片战争失败后,天圆地方、中国居中的传统观念也随着现代地理学的传入开始一点点坍塌。
其实,早在明朝中后期,西方来华传教士已将“地圆”的现代地理学介绍进来。1602年,利玛窦(Ricci,Matteo)绘成的《坤舆万国全图》刊行。在这些地图中,他向中国人介绍了有关五大洲的知识,第一次将16世纪地理大发现的成果介绍到了中国,介绍了“地圆说”。但他知道“中国中心”观根深蒂固,因此对图做了某种修改,科学史研究者樊洪业先生在《耶稣会士与中国科学》一书中说:“为了赢得中国人的好感,他把地图上第一条子午线的投影转移,在地图左右两端各留下一条边,使中国正好出现在图的中央。”尽管如此,“地圆说”仍受到激烈批判,被目为邪说惑众。当法国耶稣会传教士蒋友仁(Benoist Michael)在1773年向乾隆皇帝进献《坤舆万国全图》时,大儒阮元严批这种理论“上下易位,动静倒置,则离经叛道,不可为训,固未有若是甚焉者也”。在此压力下,现代地理学的传播非常有限。
鸦片战争后,开始有少数先进之士“睁眼看世界”,从“悉夷”的角度了解、介绍世界。林则徐则是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第一人”。
1839年4月,身为钦差大臣的林则徐曾拟就给英国国王的照会一件,要求英国政府采取措施停止,仍以天朝上国自居,认为允许外贸是“天朝”对英国的恩惠:“我大皇帝抚绥中外,一视同仁。利则与天下公之,害则为天下去之。”照会中还屡称英王对天朝“恭顺”。照会还提出“茶叶、大黄,外国所不可一日无也”这个当时中国人的普遍看法,如果中国停止出口,则“夷人何以为生”,所以夷人应感谢天朝的恩德。照会最后说:“我天朝君临万国,尽有不测神威,然不忍不教而诛。”
1839年9月初,“虎门销烟”已近三月。三个月来,由于英方不甘就此停止贩卖鸦片,中英矛盾日益尖锐,武装冲突一触即发。林则徐身处“第一线”,对此感受更深,自然不敢掉以轻心。不过,他与两广总督邓廷桢联衔给道光帝上折,对有可能发生的“边衅”,颇为乐观地认为中国肯定能够取胜,其主要原因是:“夷兵除枪炮外,击刺俱非所娴,而其腿足裹缠,结束紧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无能为,是其强非不可制也。”近一年后,1840年8月初,此时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已经两月,浙江定海已被英军攻陷。一直在广东紧张备战的林则徐忧心如焚,再次上折,为收复定海出谋划策。他提出可以利用乡井平民打败英军,收复定海。但他的主要理由仍是英军仅持船坚炮利,而“一至岸上,则该夷无他技能,且其浑身裹缠,腰腿僵硬,一仆不能复起,不独一兵可手刃数夷,即乡井平民,亦尽足以制其死命”。
看来,在相当长时间内,林则徐对英国人“腰腿僵硬”、“屈伸皆所不便”因而“一仆不能复起”这一点深信不疑。之所以会有“英夷”腿不能屈竟至“一仆不能复起”之说,乃源于乾隆年间年英使马戛而尼来华不愿向乾隆皇帝行跪拜之礼,对不向皇帝下跪确实难以理解。于是有传言这些“英夷”不是“不愿”向中国皇帝下跪,而是因为他们膝盖压根就不会弯曲所以“不能”下跪。此说流传甚广,林则徐亦明显受此影响。在同代人、尤其是在同时代官员中,林则徐确是对“外面的世界”最为了解之人,倘不能不受此影响,适足说明举国上下当时对“世界”的认识水平。不过,林则徐毕竟识见过人,认为“英夷”腿不能弯曲并非天生如此,而是因其“浑身裹缠”、“腿足裹缠”所致。
不过,他毕竟深感对外了解不多,迫切需要了解外情,所以南下时就带一位在“理藩院”任事、曾在印度受过教育因此会英文的老人随行。到广州后,他又将几名会英语的华侨、澳门教会学校学生招入己幕,在行辕翻译西方书报,了解“夷情”。今天看来,这是最正常之举,但在当时却饱受非议。因为那些人的职业如洋行买办、引水、通事等在当时是为人不耻的卑微行当,社会地位极低;尤其是他们不是曾经学过“夷文”就是曾经“事夷”,在当时几被目为“汉奸”。堂堂钦差竟将这等人招至幕中,确难为世人理解。为了进一步了解敌情,林则徐还直接与“夷人”打交道,1839年6月17日在虎门接见了美国传教士卑治文(Brice,Calvin Stuart),表示想得到地图、地理书和其他外文书,特别提到想得到英国传教士马礼逊(Morrison,Robert)所编《华英字典》。这更是突破“夷夏之防”的惊世骇俗之举。
与“夷”接触越多,越感对其了解不够。林则徐从招人翻译《澳门新闻纸》、《新加坡新闻纸》以探悉夷情、着重了解鸦片生产、销售、西方对中国禁烟的反应起,对外部世界的更广的历史、地理、制造等各方面的兴趣越来越浓,或许,他已隐约感觉到这比鸦片更重要。他令人将1836年英国出版的曾任东印度公司长住广州的“大班”德庇时(Davis,Sir John Francis)所著《中国人》译成中文,名为《华事夷言》,成为了解“夷情”的重要文献。
使人更为诧异而且今天更应该重视的是,林则徐“居然”开始注意到“国际法”,在1839年7月组织了对瑞士法学家滑达尔(Vattel,Emericide)的国际法著作《各国律例》(Law of Nations)的选译。虽然他仍不曾也不可能放弃中国是“天下之中”“天朝上国”的观念,仅仅是从对夷斗争策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角度翻译、利用“国际法”的,但这毕竟是中国注意到“国际规则”的开始,意义委实重大。
1839年底,林则徐又开始组织翻译英国人慕瑞(Hugh Murray)1836年在伦敦出版的《世界地理大全》(The Ency-clopaedia of Geography),译名为《四洲志》。此书介绍了关于世界几大洲的新知,对近代中国“走向世界”起了重要的启蒙作用。同时,为了克敌制胜,林则徐还组织编译了有关西方近代船舰、火炮的资料,并试图“师夷”仿造。
1841年夏秋,已被革职遣戍新疆伊犁的林则徐路过镇江,与好友魏源同宿一室,对榻畅谈。林则徐将《四洲志》等编译的有关外夷资料交给魏源,嘱其编撰成书。魏源不负重托,于《南京条约》订立后不久整理成《海国图志》(1842)出版。一些有关外夷的书,也在这一阶段出版,如梁廷枏的《海国四说》(1846年)、姚莹的《康輶纪行》(1846年)、徐继畬的《瀛环志略》(1848年)。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海国图志》和《瀛寰志略》。
《海国图志》对世界五大洲和许多国家的历史、地理做了详细的介绍,并绘有地球全图和各洲分图共75幅,界划非常清晰。后来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说“治域外地理者,源实为先驱”,足见其历史意义之深远。但,或是囿于成说,或是惧怕这种介绍的颠覆性后果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社会、政治压力,魏源在《海国图志》附加的《国地总论》中自己又撰写了《释五大洲》和《释昆仑》两篇文章,强以焚典为依据,牵强附会地论证“中国中心”。
《瀛寰志略》为福建巡抚徐继畬所著,共10卷,约14.5万余字,收图42幅,其中只有一幅关于日本和琉球的地图未用西方所绘地图,其余都按西方原图描摹。在当时,这是大胆的非法之举。但他认为:“地理非图不明,图非履览不悉。大块有形,非可以意为伸缩也。泰西人善于行远,帆樯周四海。所至辄抽笔绘图,故其图独为可据……此书以图为纲领,图从泰西人原本钩摹。”在这部著作中,他首先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地球的概貌和各大洲的基本知识、经纬度的划分等,然后分别介绍亚洲、欧洲、非洲和美洲这四大洲各国地理、历史和现状,还介绍了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及南极的基本情况。可以说,他的著作是当时中国最高水平的世界地理、历史著作,代表了当时中国人对世界认识的最高水平。
在这样一幅如实客观的世界图景中,中国位于“世界之中”的神话自然破灭,“天朝上国”的迷梦也将破碎。对此,徐氏实际已有相当认识,但面对现实却又无可奈何。所以他虽在初稿中明确写道“亚细亚以中国为主”,但在定稿时却心有余悸地将此话改写成“坤舆大地以中国为主”。由“亚细亚”改为“坤舆大地”虽只一词之易,但徐氏内心那种不得已的苦衷,却可从中略窥一斑。
还是在此书的刻印过程中,他的同乡好友、地理学家张穆见徐将《皇清一统舆地图》置亚细亚图之后深感不安,甚为他担忧,急忙致书徐继畬,提醒他应将《皇清一统舆地图》置于卷首,因为中国传统的“春秋之例”最严内外之词,严守“夷夏之防”,而且“执事以控驭华夷大臣而谈海外异闻,不妨以彼国信史,姑作共和存疑之论。进退抑扬之际,尤宜慎权语助,以示区别”。
他特别以明代徐光启等人在此方面未加注意结果“负谤至今”为例,要徐继畬吸取教训。“负谤至今”的确可怕,徐继畬立即采取张穆的建议,将《皇清一统舆地图》放在卷首。同时,徐氏在“凡例”中谨小慎微地申明“此书专详域外”,于中国情况“不敢赘一词”,以避免中外对比。因为“对比”起码意味着可以“并列”,而这是“主流话语”断难容忍的。因此,在介绍亚洲不得不提及中国时,便不得不将中国说成是“壤尽膏腴,秀淑之气,精微之产,毕萃于斯。故自剖判以来,为伦物之宗祖,而万方仰之如辰极”的中央之国。尽管他已知道中国实际位于何处,但仍不得不说中国居于“万方仰之如辰极”的地位。的确,诸如“天朝上国”、“世界之中”这类根深蒂固的社会性观念,并非理性知识等可轻而易举打破的,面对这种巨大的力量,徐继畬也不得屈从。而徐的友人刘鸿翱为此书作序时仍强调:“夫中国者,天地之心。四夷,天地之肢。”
这些书出版后,引起极大的非议和激烈的批判、指责。徐继畬被指是:“张外夷之气焰,损中国之威灵”,“听信夷书,动辄铺张扬厉”,“似一意为泰西声势者,轻重失伦,尤伤国体。”魏源也受到激烈指责。结果,这类书大受冷遇,敢谈者甚寡。
鸦片战争的失败是中国的耻辱,是中国的危机,也是中国“走向世界”、“走向现代”的一次机会。但是,从上到下仍沉浸在“天朝上国”的迷梦中,不愿正视现实,最多从传统“狄夷边患”的角度理解此事。所以,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并无根本性变化。在鸦片战争时,自古就有的华夏与狄夷人种的生理构造不同论仍大有市场。有人认为是这种生理构造不同导致“立教不同”;有人认为夷人眼睛不能夜视,清军可以夜袭获胜;有人认为夷人膝盖不能弯曲,无法平衡,可以用长竿将其捅倒;甚至林则徐都认为夷人无中国大黄、茶叶即肠塞不通,可以禁止茶叶、大黄出口作为制敌手段……本来,战后以魏、徐为代表的一批“睁眼看世界”的书应开阔人们的视野、改变华夏中心论,但巨大的保守氛围却使他们的心血之作作用有限,结果,在十年后的“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许多官员奏章中的御敌之策竟与十年前类似。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白缴了鸦片战争的“学费”,“浪费”了一次失败、一次危机和一次机遇。
当19世纪60年代初“洋务运动”兴起时,魏、徐之作才受到重视,被大量刊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突破了“华夏中心论”的樊篱。
1875年,郑观应发表《论公法》一文,明确提出中国应抛弃“华夷观念”,加入到国际公法体系:现在“各国之藉以互相维系,安于辑睦者,惟奉万国公法一书耳。其所谓公者,非一国所得而私;法者,各国胥受其范。然明许默许,性法例法,以理义为准绳,以战利为纲领,皆不越天理人情之外。故公法一出,各国皆不敢肆行,实于世道民生,大有裨益,然必自视其国为万国之一,而后公法可行焉。”“若我中国,自谓居地球之中,余概目为夷狄,向来划疆自守,不事远图。通商以来,各国恃其强富,声势相联,外托修和,内存觊觎,故未列中国于公法,以示外之之意。而中国亦不屑自处为万国之一列入公法,以示定于一尊,正所谓孤立无援.独受其害,不可不幡然变计者也。”
最重要的是,他提出的根据:“夫地球圆体,既无东西,何有中边。同居覆载之中,奚必强分夷夏。如中国能自视为万国之一,则彼公法中必不能独缺中国,而我中国之法,亦可行于万国。所谓彼教之来,即引我教之往。风气一开,沛然莫御。”
郑观应为中国早期启蒙者之一,有此启蒙思想者当是少数,但能公开发表这样的文章,毕竟说明了时代精神、社会心理的某种变化。当然,此时距鸦片战争的爆发已30余年,一代人的时间已经过去。
体制的屈从
“华夏中心”的“天下”观必然要在国家体制中得到反映、体现。其他国家都是中国的“藩属”,所以中国那时对外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管理、接待藩属朝贡的机构由“理藩院”和“礼部”分掌。
但鸦片战争开始后,这种状况不得不渐渐改变。清政府不得不与英、法等国打交道,虽然中国打了败仗,但清政府自己是“天朝上国”的观念和面子还很强,仍视此时的西方列强为传统“狄夷”,不屑与根本不想与之“外交”,所以每当有中外交涉事件,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朝廷总是因事随时择人办理。但由于中英签订了不平等《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了五口通商,中外交涉遽增。“五口”成为外国人从事各种活动的法定地点,也是中外交涉的法定地点。
列强当然不会同意与“理藩院”或“礼部”打交道,于是清政府于1844年设置了五口通商大臣,处理这些地方的中外交涉事宜。传统的对外体制,开始打开一个小小的缝隙。由于这“五口”都在南方,广州历来是对外交往较多的地方,所以五口通商大臣开始由两广总督兼任。但随着上海的开埠,外国人的活动重心向此移动,因此从1859年起改为由江苏巡抚或两江总督兼任,如李鸿章任江苏巡抚时就兼任通商大臣。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其目的是将对外交涉局限在“地方”,不让外国人进京,以符中国传统体制,而且从观念上说这样清政府仍有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即中国仍是“天朝上国”,那些“蛮夷之邦”只能与中国的地方政府打交道,而不能(因根本无资格)与中国的中央政府打交道;同时,还表明清政府认为与西方列强的交涉只是临时性的,拒不建立统一的常设外交机构。但这毕竟又表明清政府被迫承认同西方列强间已不是传统“宗藩”关系。
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英、法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这次战争又以中国惨败告终。中国在1858年6月分别与俄、美、英、法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列强取得了公使驻京的权利,清政府不得不增加了许多沿海沿江开放口岸,长江以南由原来的五口增设为十三口,长江以北新开牛庄、天津、登州三口。俄国早就与中国有来往,以前一直由“礼部”、“理藩院”分管俄国事务,但1858年的中俄《天津条约》中,在俄国要求下,规定今后俄国与中国的外交往来不再由礼部、理藩院掌管,而由俄方与清军机大臣或特派大学士往来照会。与俄国的这种改变,使其他列强也提出类似要求。这样,清廷不能不建立一个中央级的专门对外机构。
对《天津条约》,咸丰皇帝一直非常不满,想以免除全部关税换取《天津条约》各项条款的废除,使中外关系恢复到“五口通商”的水平,但清廷最怕的还是外国公使进京,为避免外国公使到北京换约,清政府提出在上海换约。但是,西方列强坚持公使在北京换约,因此,双方冲突不断,列强最终决定用武力达到目的。1860年9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咸丰皇帝逃到热河,指定恭亲王奕訢留京与英法联军谈判。10月下旬,奕訢代表清政府分别与英、俄交换《天津条约》并订立《北京条约》。英、法两国公使终于在武力护送下,来到北京,随后,各国外交使节也常驻北京。天朝贯例,又被打开一个缺口。
由于奕訢负责与列强谈判,因此对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格局有较深了解。他考虑到各国公使要常驻北京,再加上列强要求中国成立一个中央级对外交涉机构,于是在1861年1月上奏,提出在北京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对外交涉事宜。咸丰皇帝批准了奕訢的建议,同意“京师设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咸丰皇帝有意加上“通商”二字,事实上坚持“天朝”与“外夷”间只能是洋人来华的通商关系,而不可能有政治关系。奕訢知道中外已不可能只是通商关系,于是坚请去掉“通商”二字。在奕訢坚持下,咸丰皇帝最终同意去掉“通商”二字。这样,清政府总算有了一个类似于外交部的机构,向现代体系又跨近一步。
按照奕訢原来的设想,总理衙门应是一个权力较大的部门,各省督抚、通商大臣、钦差大臣等有关外国的报折应一面上奏朝廷,一面直报总理衙门,但并咸丰皇帝否决。咸丰皇帝要求各地督抚仍只对皇帝负责,只向皇帝奏报,有关事件各地可同时咨行礼部,再由礼部转咨总理衙门。这一方面表明咸丰帝有意限制总理衙门,不令其与各省直接发生关系,以防皇上大权受到侵害;另一方面表明咸丰帝仍想尽可能保留传统理藩旧制的某些因素,不愿完全走向现代体系。
奕訢是朝廷内对世界了解最深、最多之人,但他仍认为列强不久就可能离开,中国仍回传统旧制。他在奏请成立时即说:“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而且,为了表示对外的轻视,它成立时的规制就一切因陋就简,暗寓不能与原来各衙门相比,以示中外仍有高低之别。所以,总理衙门的衙址也选定一民宅,由于其大门仍是民宅式样而非官宅,怕外国人抗议,于是仅将大门草草改成官衙式样。更重要的是,由于是临时机构,所以从总理衙门大臣到章京、郎中,全都是兼职。
但事实是,中外交往、交涉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总理衙门这一临时权宜机构权力越来越大,越来越不“临时”。随着中外交往越来越多,许多事情非常急迫,地方督抚在上奏的同时往往又直报总理衙门。由于它并非“外交部”,所以与“洋”有关的一切事务几乎都归其管理,从外交、通商到铁路、电报、学校、工厂等等,几乎成为凌驾传统六部之上的“洋务内阁”。所以,有人说总理衙门“与其说是一个外务部,不如说是更像一个内阁”。
总理衙门的成立改变了中国从来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的传统,是中国与现代国际体系接轨的重要一步,是中国外交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一步,为1901年正式成立外务部打下基础。
当然,这种体制的“接轨”并非易事,在成立总理衙门的同时,又保存了旧体制,在一段时间出现了新旧并存的局面。
“理藩”转向“外交”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将原来的五口通商大臣改为“办理江浙闽粤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设在上海,后来演变称为“南洋通商大臣或南洋大臣”;在天津新设“办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大臣”,后来演变称为“北洋通商大臣或北洋大臣”。南北洋大臣都是为“通商”而设,仍反映清政府不愿承认与狄夷有政治关系。
南洋通商大臣从设立之初即由苏抚或江督兼任,因此苏抚或江督在清政府对外交往体制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北洋通商大臣则在设置之初则是专职,专办洋务兼筹海防,直隶总督不兼北洋通商大臣,因此从体制上说此时直隶总督与外交无缘。由于与北京近在咫尺,再加上清廷仍是尽可能将对外交涉活动局限于地方,所以北洋通商大臣在天津设立之初,实际就参与了国家外交活动。一些外交谈判的签约地都是天津而不是中国的首都北京,有些国家原代表到了北京,清政府仍坚持要他们到天津。各国外交人员只能在中国的“地方”并主要是与“地方官”打交道明显不合国际惯例,引起各国强烈不满,一再要求进京。但清政府为传统观念所囿,一直坚持与各国的交涉只能在国门天津而不能在国都北京进行。若想进京交涉,必须先在天当等候,由三口通商大臣先向总理衙门呈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京,如果不经三口通商大臣同意而直接进京投谒总理衙门大臣则肯定被拒。这些规定或曰惯例,使三口通商大臣实际深深参与国家外交。
由于三口通商大臣是专任,因此与直隶总督往往各自为政、相互掣肘,屡有矛盾。所以曾经参与天津教案处理、对直隶总督曾国藩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之间矛盾有切身感受的工部尚书、总理街门大臣毛昶熙于1870年10月上折,认为脱离本省督抚而设专职办理对外交涉的通商大臣彼此难以协调,因而奏请“三口通商亦不必专设大员,所有洋务海防均责成直隶总督悉心经理”,一如南洋通商大臣之例。11月12日,清廷发布上谕,决定裁撤专任三口通商大臣,照南洋通商大臣之例由直隶总督兼任。这一改变解决了直隶总督和三口通商大臣各自为政的积弊,大大扩充了直隶总督的职权,其工作重心亦从“省防”转为“海防”、“洋务”,确立了直隶总督在清政府外交体制中的地位。直隶的府城是保定,北洋大臣衙署在天津,为解决这一矛盾,上谕规定“将通商大臣衙署改为直隶总督行馆”,直隶总督在天津、保定间轮驻,但可“长驻津郡”,“如天津遇有要件”更不可必回省城保定,明定直督驻天津优先于驻保定,为直督处理“海防”重于“省防”提供了另一方面的保证。
恰恰此前不久,李鸿章被任命为直隶总督,因此成为直督兼通商大臣第一人。李鸿章当上北洋大臣不久,就开始积极参与一系列国家外交活动。就体制上的承属系统而言,总理衙门设立之后南北洋大臣只是地方上办理外交的代表,为总理衙门所统属,受总理衙门之命主持对外重大交涉,但实际上南北洋大臣尤其是北洋大臣却常常是代替总理街门的总代表。在李的努力经营下,其活动范围迅速扩大,总理衙门几乎办理每一件事都要向他通报,汲取他的意见和建议,许多驻外外交人员更是经常向他汇报,听取他的指示,李已俨然成为国家外交全局的主持人。他在天津的北洋官衙渐渐成了清政府实际上的外交部;外国人与他打交道越来越多,反之又进一步提高了他的地位,甚至有超越总理衙门之势。
本应承属于总理衙门的北洋大臣现在却超越总理衙门,固然有李的个人原因,更有体制原因。负责对外交涉的南北洋大臣本无兵权,但由于是督抚兼领,既有兵权又有地方行政权,自然成为国防、外交上的重镇。而就南北洋“份量”而言,由于南洋大臣早设约20年,再加上早期南方对外交涉事件远多于北方,所以早期是“南重于北”;后来由于外交重心北移,北洋大臣更多地参与全国外交,渐渐地“北重于南”。
附提一句,“北洋系”终成清中央政府难以驾控的巨大政治力量,对清末乃至民国政治都影响殊深。晚清政治格局的一大特点是地方势力慢慢崛起,中央政府渐渐大权旁落,此乃清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多多,其中不容忽视的一点即清政府在“欧风美雨”的侵袭中已经风雨飘摇,却仍固守于自己是“天朝上国”虚幻观念,竟然把相当一部分“外交权”,现代国家最重要的国家政治交与“地方”处理,地方自然要崛起、“坐大”。许多年后,正是任北洋大臣的袁世凯成为满清王朝的重要掘墓人!如此结局,是当初为维护传统“礼制”和“面子”、想把外交局仍限于“地方”而设南北洋大臣的清廷万万没有想到的。历史,确实吊诡。面对已经深刻变化了的世界,满清统治者仍然如此愚蠢僵化地固守传统观念、传统意识形态,其最终命运,不亡也难。
有外交有关系的国家互派外交使节是现代国际关系惯例,然而当第二次鸦片战争清政府不得不同意外国使节常驻北京后,却迟迟不愿派中国使节驻外。对外国提出的中国派遣驻外使节的要求、建议,总理衙门的回答总是:“各国至中华,通商传教,有事可办,故当遣使。我中国并无赴外国应办之事,无需遣使。”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千百年来,“中华”一直是“万方来朝”,只有其他蛮夷之邦派“贡使”来中国朝拜之理,决无中国派使“驻外”之说。但此时环境大变,最终清政府也不得不非常被动地派驻驻外使节。
1875年初,云南中缅边境突然发生英国驻华公使派马嘉理(A.R.Mar-gary)到中缅边境探路,与当地居民冲突中被杀的“马嘉理案”。1876年9月中旬,清政府与英国在烟台签订了不平等的“烟台条约”,答应英国种种要求,结束此案。其中一条是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并任驻英公使。选来选去,清廷决定派郭嵩焘担此重任,因为他向以懂洋务著称。
中国派驻出使大臣的消息传开,引起轩然大波。虽然中国此时早屡遭列强侵略,但仍认为外国使节驻华和中国派驻对外使节都是大伤国体的奇耻大辱。所以,郭嵩焘的亲朋好友都认为此行凶多吉少,为他担忧,更为他出洋“有辱名节”深感惋惜。更多的人甚至认为出洋即是“事鬼”,与汉奸一般,满城风雨,沸沸扬扬,有人编出一幅对联骂道:“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当时守旧氛围极浓的湖南士绅更是群情激愤,认为此行大丢湖南人的脸面,要开除他的省籍,甚至扬言要砸郭宅。可见“华夏中心论”是有深厚民众——至少是士绅——基础的,亦说明观念改变之艰难,在强大压力下,郭嵩焘几次以告病推脱,但都未获准,终在1876年12月从上海前往英伦,一方面“谢罪”,一方面出任驻英公使。几乎同时,清政府任命了已在美国负责留美幼童的陈兰彬、容闳为出使美国正副使臣。中国对外派驻常驻使节,以此开端。
虽然成立了总理衙门、对外派遣了常驻使节,但外交体制新旧并存的局面毕竟不能适应局势的发展、变化。总理衙门与“北洋”之间的权责一直不明,外国人办事时常常不知应当找谁,两部门有时互相推诿,有时又决策不一。总理衙门本不是专门外交机构,而是一个类似“内阁”机构,因此办理外交并不“专业”。总理衙门官员至后来仍是多为兼差,办事自然迁延拖沓。事实说明有成立“外务部”的需要,外国人也一再提此要求建议,但清政府并不考虑。虽然总理衙门已存在几十年,权限越来越大,但从建立时就规定其是临时机构,一“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以符旧制”。如果一旦设立外务部,而外务部不可能是临时机构,就意味着再不可能“符旧制”。因此几十年后清廷仍无意、也无人敢提设立“外务部”。
直到1901年7月,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清廷急于向列强求和时,才颁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并班列六部之前,并于9月7日将其写入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外务部由总理衙门改组而来,但相对于总理衙门,外务部在清中央机构中的地位(至少是名义上)更高、职能也更加专门化,是中国外交现代化历程中的重要一环,是中国从自古以来的“理藩”最终转向“外交”的标志,是中国在屈辱中与现代国际体系实现接轨的标志。
从鸦片战争开始到1911年清王朝灭亡总共70年时间,而从“华夷秩序”向“现代国际体系”的转轨这一步就走了整整60年。而且,每一步都非常被动,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礼仪”的屈从
乾隆、嘉庆年间英国两次遣使来华,引发了觐见皇帝“礼仪”问题的激烈冲突。这种冲突,在鸦片战争之后更加激烈,完全无法回避。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缔约谈判中,清廷对英、法侵略者割地赔款诸条照单全收,但对英法代表提出的向皇帝亲递国书的要求却严加拒绝,激烈抗议道:此事关系国体,万难允许,表现出少有的坚决。视“礼仪”重于“地”与“款”,后人可能难以理解。不过几经英、法武力威胁之后,清廷还是不得不同意外国公使驻京,并且中英《天津条约》专有一款对“礼仪”作了承诺,承认英国是自主之邦,与中国平等,英国钦差大臣作为代国秉权大员觐见大清皇上时,可不行有碍于国体之礼,而行与英国派到西方各国使臣拜见该国国主时同样之礼。强迫中国实行现代国际体系之礼仪规范。
虽然签订条约,但清政府并不准备履约,曾经不许外国公使驻京。后来不得不允许外国公使驻京,但仍不准备履行有关礼仪的条款。咸丰帝以逃避热为由严拒接见西方使节后,不久就病故,由其年仅五岁的儿子载淳(同治帝)即位,两宫太后垂帘听政,西方使节觐见皇帝递交国书之事便暂时搁置下来。但这一条款使“天朝体制”被打开一个不小的缺口,觐见皇帝之礼迟早会提出来。对此,朝廷自然一直担心不已。
1860年以后,西方列强便纷纷派遣公使常驻北京,而中国却一直未曾遣使出洋。因为清政府一直认为,外国使节驻京本就是对几千年“天朝”体制的破坏;而且,本来是“万邦来朝”,不需“天朝”对外遣使,如果“天朝”再派使臣出驻外,更是承认了“条约体系”,自取其辱。然而,这几年中外交涉越来越多,负责处理涉外事务的总理衙门的大臣真切地感到,在与外国交涉、谈判中,外国对中国情况非常熟悉,而中国对外国的情况几乎毫无所知,根本原因就在外国在中国驻有使节,而中国没有驻外使节。承认近来中国之虚实,外国无不洞悉,外国之情伪,中国一概茫然,其中隔阂之由,总因彼有使来,我无使往。而且,随着《天津条约》规定的十年修约之期将至,清政府对列强是否会趁机“索要多端”担心不已。修约关系到“礼仪”,各路大臣纷纷发表意见,虽然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洋务派持开明态度,但反对意见更加强烈、更有力量。
此时朝廷急欲事先遣使各国了解对“修约”的态度,但又根本没有具有基本外交常识和国际礼仪的官员,找不到能担此任者。而更重要的是,清政府一直坚持外国驻华使晋见中国皇帝时必须下跪行礼,而中国是“天朝上国”,中国使节觐见外国元首、皇帝绝不能行下跪礼,况且外国也不要求中国使节行下跪礼。不过,问题接着就来了,本就不愿对中国皇帝行跪礼的“化外之邦”就会更加理直气壮,因为中国使节不对外国元首行跪礼,外国使节同样也不必对中国皇帝行跪礼。
形势要求中国必须对外派使了解情况,但具有最高权威性的“礼”又使中国不能对外派使。正在这不派不行派也不行的两难之际,1867年11月,美国首任驻华公使蒲安臣(Burlingame,Anson)五年任期届满卸任,来到总理衙门向恭亲王奕訢辞行。本来一桩例行公事的外交应酬,却非常意外地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蒲安臣于1862年7月作为清政府接纳的首批外国公使之一入驻北京。他驻华期间,美国的对华政策主要还是追随英、法等国从中渔利,与中国未有严重冲突。尤其是美国在1862年提出的对华“合作政策”,使清政府更有好感。“合作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中国的一切重大问题上,美国要与英法等国协商合作,赞助中国政府在维持秩序方面的努力,在条约口岸内既不要求也不占用租界,不用任何方法干涉中国政府对于它自己的人民的管辖,不威胁中国的领土完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蒲安臣不仅与英、法等国“协商合作”,也与清政府“协商合作”,在中美一些具体问题处理上注意与清政府沟通,因此奕訢等人对他印象甚佳。所以,在欢送蒲安臣卸任的宴会上,听到他表示今后中国如与各国有“不平之事”自己愿为中国出力、如同中国所派使节这番客套话时,奕訢等人却灵机一动,认为如真能请他为中国外交使臣,既可达到遣使出洋的实效,又能避免“天朝”往外遣使的体制问题和中外礼仪的纠葛。因为他毕竟是“洋人”,不是“天朝”的臣民,所以他不向外国国家元首行跪礼,不能成为外国驻华使节见中国皇帝时不行跪礼的理由。
在取得蒲安臣的同意和赫德等人的支持之后,奕訢正式向朝廷上奏“请派蒲安臣权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奏折首先阐明了中国派使的重要性,然后大大赞扬蒲安臣一番,并且说明,由于中外礼仪不同,“用中国人为使臣,诚不免为难,用外国人为使臣,则概不为难”。朝廷也认为这是一个既不失中国体统,又解决实际问题的两全其美的办法,所以立即批复同意。清廷决定委派蒲安臣作为中国政府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率使团出访,但又担心英、法两国有疑虑,于是决定加派一名英国驻华使馆官员为“左协理”,一名在中国海关任职的法国人为“右协理”。同时,又派记名海关道志刚和礼部郎中孙家谷二人同蒲安臣一同出使,亦任“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使团随行人员有30多人,其中有一些是同文馆的学习外语的学生,充任翻译。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外交使团就这样组成。
由于蒲安臣毕竟是外国人,又是中国首次派使到外国访问,清政府对其权限、注意事项都作了一系列规定,但清政府最担心的仍是“礼仪”问题,所以对“礼仪”问题的指示最为详细。要求中国使团不必见外国元首,“或偶而相遇,亦望贵大臣转达,彼此概免行礼。候将来彼此议定,再行照办”。每到一国,国书并不直接交给该国元首,而是“由该处执政大员代递”,并且要说明将来有约之国给中国皇帝的国书“亦照此而行,庶乎礼节不致参差”。“如有欲照泰西礼优待者,贵大臣不能固却”但必须“向各国预为言明,此系泰西之礼,与中国体制不同,因中国无论何时,国体总不应改,不必援照办理,不得不预为声明”。“贵大臣既经奉命为中国使臣,将来到各国时,凡有如中国禁地,及一切妨碍国体之事,仍望贵大臣亦照中国体制,不必举行。以昭肃敬各国之意。其或各国因贵大臣系泰西之人,照泰西例优待,亦希望贵大臣将中国体制,先为声明,庶将来各国不致疑中国无报施之礼也。”
中国自命为“天下之中”的“天朝”,从无“国旗”之说。但外交使团出访则不能没有国旗,所以蒲安臣在出使期间设计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面国旗,即黄地蓝镶边,中绘一龙,长3尺,宽2尺。作为中国象征的黄龙旗飘扬在欧美各国,标志着中国第一次以主权国家面目出现在国际社会之中。在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方向上,中国又跨近一步。
1868年2月25日,蒲安臣使团从上海出发,横渡太平洋,于4月初抵美国旧金山,6月初,使团来到华盛顿,蒲安臣率中国使团来到白宫,他并未遵从总理衙门的训令,而以握手、鞠躬的西方礼仪谒见美国总统,呈递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份国书。以后在访问其他国家递交国书时,自然也是援以西方礼节。9月,蒲安臣使团来到英国,晋见了维多利亚女王,也递交了国书。1869年1月初,使团到达巴黎。法皇拿破仑三世接见代表团,表明与英国的立场相同。在德国,德皇威廉一世多次约见使团人员,使团还会见了铁血宰相俾斯麦。在瑞典、丹麦、荷兰等国,因为没有“修约”和棘手的交涉任务,使团在这些国家有些类似于观光。1870年2月2日,使团到达俄国首都圣彼得堡。2月16日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接见使团并接受国书。蒲安臣在俄突然发烧,病势有加无减”,终至不起,于2月23日在圣彼得堡病故。2月26日,在圣彼得堡的英国教堂内为蒲安臣举行了葬礼。随后,他的遗体被运回美国,在家乡安葬。蒲安臣病故后,使团由志刚主持,继续访问了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等国。有意思的是,志刚在觐见了三国国君时,他也亲递国书,采纳国际通行的鞠躬、握手外交礼节。最后,使团在志刚的率领下于1870年10月回到北京。
蒲安臣使团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笼络各国”的外交使命,得到了美、英等国政府不借“修约”之机提更多要求、不干涉中国内政的承诺。但更重要的是,虽然中国的首位外交使臣是由美国人担任,但蒲安臣使团毕竟是作为中国政府出访欧美的第一个正式外交使团,蹒跚跨出了晚清官员走向世界、迈向国际社会的第一步,为以后中国近代外交使节制度的建立开辟了道路,为中国外交礼仪、机制的近代化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礼仪”的现代化历程
然而,外国使臣谨见中国皇帝不行跪拜之礼,清政府认为有损国体国格,而任命外国人为本国外交使团领导,清政府反不认为有损国体国格。这种愚顽,反映了清廷对“礼”的重视程度,也预示了“礼仪”的现代化历程之艰难。
1873年2月,同治帝亲政,西方使节再次提出觐见皇帝递交国书的要求,对中国来说根本性的“礼仪”问题再也无法回避。这一次,各国使节采取公使团联衔照会总理衙门的方法,提出同治皇帝亲政之时,如果他们不代表本国亲见皇帝、递交国书,就是失职。而且,按国际惯例,一国使臣进入某国后,如该国元首不予接见并接受国书,显系不友好的表示。照会威胁与劝告并举:“盖品级崇重使臣赍有国书进入他国,系两邦各睦之证;他国不见,系和睦不极之据。”他们还专门提到《万国公法》:“兹在泰西各国,向为例准,应有优待之处。觐见之礼,最为崇巨,准否施行,有汉译之《万国公法》一书可稽。”
《万国公法》是一本翻译著作,由美国在华传教士丁韪良(W.A.P.Mar-tin)译自美国人惠顿(Henry Wheaton)的著作《国际法原理》(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同治三年(1864年)京师同文馆刊行。此书出版,使清政府对当时的“国际法”有最基本了解起了重要作用。要求清政府接受“万国公法”,亦即迫使清政府屈从现代国际关系体系。
对此要求,总理衙门提出如要觐见,必行跪拜之礼,但又为外国驻华使节严拒,于是中外双方开始了为期四个月的有关礼仪的激烈争执。总理衙门大臣奕訢的奏折中详陈了五国的强硬态度,同时一再说明自己据理力争:“告以惟拜跪之礼最关中国国体,首先议定。此外始可从容拟议。”“反复辩诘,几于舌敝唇焦。”不过,通观他的奏折,他的基本态度其实是知道此事只能按国际惯例办,委婉主张朝廷通融折衷。所以,他对五国照会提出的行鞠躬之礼作出了颇有意思的解释:“所谓鞠躬,即彼国府首立地而叩之礼。”而且,国际惯例是三鞠躬,总理街门要求五鞠躬:“兹拟倍加恭敬,以将其诚。”
由于事关重大,在这四个月之中,各路官员也纷纷发表意见,向朝廷、总理衙门提出自己的看法。不少官员坚决表示绝不能允许不行跪拜之礼,但他们又知理由不足,所以提出“入境问禁,入国问俗”,即“中国出使之臣,在外国则行外国之礼”,外国驻华使节“在中国则行中国之礼”。由于外国不行跪礼所以中国“出使之臣”不必向外国国君、元首行跪礼,而外国使节在中国必须向中国皇帝行跪礼。
对此,洋务重臣李鸿章也奉命发表意见。其实,早在1868年中英修约之前,他与左宗棠、曾国藩等就对此发表过意见,都认为不必也不可能以中国礼法苛求,甚至提出西方诸国与中国远隔重洋,本非中国属国,现在自不可能向中国行属国的跪拜之礼。现在,李鸿章自然明白中国早已失去“天朝上国”的地位,传统的礼节不可能不改。但此事毕竟事关重大,反对改变者将其上到事关国体、“乾纲”的地位,而且被改者不是别人,正是皇帝本人。因此,在奏折中他首先不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是“肯定”自己坚决反对的昧于时势、坚持要洋人行跪拜之礼的吴大澂等人“所陈各节皆系正论。朝廷体制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在廷诸臣,共有此心”。其潜在意思是,无论什么观点,无论朝廷是否接受,都是“正论”,都是耿耿忠心为朝廷考虑。接下来他仍不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是肯定从咸丰九年到现在十几年间,一直具体经办此事的总理衙门“每以中国礼节相绳,几于唇焦舌敝”,已尽了最大努力,不是亲办此事的人,很难体会其中甘苦。
然后,他以历史为据,指出嘉庆二十一年时英国使臣来华已不行三跪九叩之礼,“盖其国势渐强,而衅端已伏矣”。在崇拜“祖宗”的中国,指出这一点至为重要。行文至此,李鸿章并未明言自己的观点,但其观点又已明确表达。道光、咸丰年间中国已与侵略中国的一些西方国家订立条约,也表明这些国家与中国“俨然为敌体平行之国。既许为敌国,自未便以属国之礼相待”。明确说出这些国家与中国实际已是“敌体平行”,而非中国属国,要朝廷放弃“天朝上国”观念,至为不易。因此,“各使臣拘执该国体例,不愿改从中国礼仪,固人情之常,无足怪者”。
对许多人主张的“中国使臣在外国,则行外国之礼,各国使臣在中国,当行中国之礼”的主张,他认为根本行不通。因为“洋人素性狡黠,贪得便宜,岂不知跪拜之输于不跪拜耶?”而且,“中国亦无权力能变其各国之例”。这样,只能接受他们“以敬其国君之礼敬我皇上”这一事实。对此,他提出“取其敬有余而恕其礼不足”,作为一种自我心理安慰。他进一步提醒甚至恐吓说,如果拘泥于礼仪而拒不接见外国使节,虽然眼下不至于“遂开兵衅”,但现在“中外交涉事件繁多,为日甚长,洋人好体面而多疑猜”,结果会“积疑生衅,积愧生忿,将来稍有龃龉,必先引为口实”。“倘拒之于目前,仍不能拒之于日后,甚至议战议和,力争而后许之,则所失更多,悔之亦晚矣。”而且,这也并非“圣主包容六合驾驭群雄之志量也”!在对“圣主”的赞扬中,使之难以反对。他进一步提醒朝廷,这种“礼仪”迟早要改,已是历史的趋势,如果“拒之于目前,仍不能拒之于日后”,历史潮流,确难抗拒。
当然,为表明自己实在是为皇上着想,并非完全任外国予取予求,他说自己已与有关大臣定好规矩:“各国使臣来京,只准一见,不准再见;只准各使同见一次,不准一国单班求见。”对那种怕外国使臣当面顶撞皇上的担心,李解释说递交国书只是礼节性见面,使臣“善言称颂,君亦善言慰答”,不会发生外国使臣“面质廷争,毫无顾忌”之事。
由于事关根本原则,所以李鸿章还必须从中国儒学经典中寻找根据。他以孔子的“嘉善而矝不能,所以柔远人”和孟子的“以大事小者,乐天也”来为自己论点辩护。“嘉善而矝不能”就是说对别人的优点要承认欣赏,对别人的不足要同情宽容,所以在“礼制”上洋人有缺点不足,我们要宽容才能“柔远”。现在中国在这方面迁就洋人,并非丢脸之事,而是孟子所说的“以大事小”的“乐天”表现,也就是朱子所说的“仁人之心”。总之,“礼制”的这一重大变化完全符合圣贤教导。凡事必须符合“本本”,符合圣贤经典,确是中国深厚的传统。
他看出朝廷还有一层担心,即废除洋人晋见皇帝跪拜礼节很有可能导致中国臣民对“跪拜”的怀疑,进而导致对皇权的怀疑。所以他在这篇原本是“对外”的奏折中特又指出:“圣贤特论,交邻国与驭臣下,原是截然两义。朝廷礼法严肃,中国臣庶所不容丝毫僭越者,非必概责诸数万里外向未臣服之洋人。”也就是说中国的“礼法”只能用于“内”而不能强行于“外”,但不行于“外”并不会导致不行于“内”。然后他再次说明内外有别,“洋人”并非中国属国。他强调“礼”要随“时”而变,“我朝向有待属国一定之礼,而无待与国一定之礼”。
现在十几个国家在京城和通商口岸驻有使节,“实为数千年一大变局,不但列祖列宗无此定制,即载籍以来,昔圣昔贤亦未预订此礼经。一切交接仪文,无可援据。应如何斟酌时势,权宜变通,是在议礼制度之天子,非臣等所敢妄拟也”。这里,他明确提出“列祖列宗”和古时“圣贤”都未对现在“大变局”时代的礼仪制度作出规定,所以根据时代变化权宜通变、议定礼法等事应由现在的“天子”决断。可以根据时代变化修改或自定礼法,确是大胆议论。朝廷对此的另一担心是改变体制恐被后世责备,对此他苦口婆心地劝说:“倘蒙皇上俯念各国习俗素殊,宽其小节,示以大度,而朝廷体制自在,天下后世,当亦无敢议其非者。”虽不行跪拜之礼“朝廷体制自在”,“天下后世”也无人敢非议。
最后,他表白说自己与洋人打交道已逾十年,“于洋人要挟毫无情理之事,从不敢附和依违,致乖大体”,并特别提出几年前中英修约时他与曾国藩、左宗棠等各有复奏,“皆请格外优容”。搬出曾、左两位重臣,使自己的观点更有分量、更易为朝廷采纳。
觐见皇上的礼仪可说是最高的“原则”问题,但李鸿章此折通篇没有也不可能从抽象的“原则”来论述此问题,而是从历史、经典和现实情况这几个方面详细论述不得不改革变通的道理,极具说服力。
时任河南道监察御史的吴可读《请勿责诸使跪拜疏》流传甚广,此疏通权达变,不似那些完全不顾现实的腐儒顽固拒变,却又提出一种能获得自我心理满足、自我圆场的好“说法”,其理论反映出的阿Q式心态颇堪玩味。他主张不必强求外国使节跪拜,因为:“孟子曰,君子与禽兽何难”,“彼本不知仁义礼智信为何物;而我必欲其率五常之性。彼本不知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为何事;而我必欲其强行五伦之礼。是犹聚犬马豕羊于一堂,而令其舞蹈扬尘也。然则得其一跪一拜,岂足为朝廷荣;即任其不跪不拜,亦岂足为朝廷辱。”从狄夷“禽兽”论中,他却推导出外国使臣不必跪拜的结论。
综合内外各情考虑之后,清政府终于允许外国公使觐见同治帝,并行西洋鞠躬礼。但是,此时中国对日本仍有某种“天朝上国”心态,总理衙门大臣恭亲王奕訢事先会见日本使臣时曾提出中日为同文之国,日本使臣可否行中国之礼,结果被日本使臣厉声拒绝。终于,朝廷在1873年6月14日降谕“著准”各国使臣觐见。经过商谈,双方同意各国使节安中国要求行。
1873年6月29日,日、俄、美、英、法、荷等国使节在紫光阁顺序觐见清同治皇帝,未行跪礼,总共约半个小时。有必要一提的是,日本使臣只行了三揖之礼,其他使节则行五鞠躬之礼。
虽只短短半小时,但这见皇上/天子不下跪的半小时却是划时代时刻,是“天朝”崩溃的标志。所以,必然引起强烈震撼。许多人不愿、无法承认这一现实,于是出现了外国使臣见中国皇帝时恐惧之余足不能动、口不能言、浑身发战、汗流浃背、连国书都无法卒读、甚至国书都数次坠地的种种说法。
据当时名士李慈铭日记更说外国使节一见中国皇帝便吓得争先跪拜:“上御紫光阁见西洋各国使臣,文武班列,仪卫甚盛。闻夷酋皆震栗失次,不能致辞;跪叩而出。谓自次不敢复觐天颜。盖此辈犬羊,君臣脱略,虽跳梁日久,目未睹汉官威仪。故其初挟制万端,必欲瞻觐;既许之矣,又要求礼节,不肯拜跪。文相国等再三开喻,始肯行三鞠躬;继加为五鞠躬。文公固争,不复可得。今一仰天威,便伏地恐后,盖神灵震叠有以致之也。”
所谓外国使臣一见中国皇帝/天子便不由自主下跪的说法,还是来自乾隆年间马戛尔尼使华之事。当时传说马氏本不愿下跪,但一见乾隆皇帝便魂飞魄散,不由自主下跪。清乾隆年间时任户部主事郎中,充军机章京的管世铭曾做诗:“一到殿廷齐膝地,天威能使万心降”,言及此事。
直到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即诸国使节以鞠躬代跪礼觐见同治皇帝十余年后,还有陈康祺者对此耿耿于怀,以管世铭“一到殿廷齐膝地,天威能使万心降”作为论据,指责“通商衙门大臣曲意从之,惜无举前事以相诘责者”。无疑,陈氏笃信此事,所以要怒责“通洋务”的总理衙门诸大臣不以此“故事”来与洋人相抗争。不过陈氏却未意识到,他的如此义正辞严的立论实际是自相矛盾的。既然“天威能使万心降”,能使拒不跪拜、而且朝廷也已“恩准”其不跪拜的洋人到时不由自主地“齐膝地”,所以这根本就不成问题,总理衙门“诸大臣”也就根本不必要与之“相诘责”了。
对他们来说,最不能忍受的是最高的礼仪——晋见皇帝的礼仪居然受到了“亵渎”。那些属于化外“生番”的“洋鬼子”作为“贡使”到位居“世界之中”的“朝廷”拜见皇帝,即“真龙天子”时竟然拒不跪拜,而只行鞠躬之礼,“是可忍,孰不可忍?”但在洋人的船坚炮利面前,“朝廷”最后无可奈何,只得面对现实听其“鞠躬”而不“跪拜”。对此,一些士大夫们更是毫无办法,却又不能“视若无睹”,确比朝廷还咽不下这口气,只好再次流播这些洋人“一仰天威”便自动“伏地恐后”的神话聊以自慰。这些,都反映出一种复杂的心态。
鸦片战争后,中国传统精神世界受到的最大震撼便是“华夏中心”世界观逐渐崩塌。这种崩塌不仅仅是国家主权、领土等受到侵犯,而且与以往“狄夷”的入侵不同的是中国文化受到了空前的挑战,传统的纲常伦理、礼仪规范等等开始动摇。在“礼仪之邦”、“礼教治国”的“天朝”,最高、最严肃、最神圣不可侵犯的“礼”是晋见“天子”之礼。此“礼”不得不从“夷”而变,中国终于从“天下共主”成为“万国”中的一国,放弃“天朝规则”即“天下规则”的观念,开始与“国际接轨”而进入“国际社会”,这也确实标志着“天朝的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