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 | 1911年11月:济南风行剪辫子

100年前,济南的男子和全国所有男子一样,脑瓜后头都拖着一条Q形的大辫子。用当时报纸上的话说,“济南中上社会之新人物亦不十分华丽,男子着布白长衫加黑纱马褂,女子着白女衫下围黑裙”,而走在大街上,则“目之所接,无往不遇垂辫广袖之徒”。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12日,刚成立一天的革命军政府发布《宣布满洲政府罪状檄》,文中历数清廷多条罪状,其中第8条就指斥了清廷强令汉人留辫发的罪状。因此,军政府号召全体军民,立即剪掉辫子。11月7日军政府又发布命令,要求军警政三界人士从十日起,限定三日内剪除发辫,否则革除其职。独立各省也都把剪除辫子当成去旧图新的标志。据许金城《民国野史》记述:“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一时间,剪辫浪潮如风起云涌,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1911年11月13日,山东巡抚孙宝琦被迫宣布山东独立,出任山东都督,并把珍珠泉的抚院改成了都督府。济南各界群众深受鼓舞,民间剪辫子“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据当时报纸报道:省城济南“自十五(日)以后,剪发之风盛行,各学堂日必数十人。各洋货店之洋帽大为涨价。二十三日后,益见踊跃,联合会职员及各学堂监督、教员均露顶上团光,谘议局之门房、役夫等头上亦各焕然一新。”当时,男人们剪除发辫后,时兴戴洋礼帽,一时间竟引得济南城里的洋帽商店“大为涨价”,可见人们剪辫的热情之高涨。为了动员剪辫子,一些学生和军政人员还走上济南街头,高唱《剪辫子歌》:“我同胞,梳辫子,何时起?自从满×进中原,发辫起。叹二百六十年,做奴隶!你看那庙宇里一班神,自关帝、包公、岳王一班神,问谁人编发辫拖背后?况到今,全地球五大洲,有哪一国编发辫拖背后?愿同胞,急剪辫子去,勿再留!”

关于男人留辫子,鲁迅曾辛辣地讽刺道:“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反以为全留乃是长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须剃一点,留一点,才可以算是一个正经人了。而且还要从辫子上玩出花样来:小丑挽一个结,插上一朵纸花打诨;开口跳将小辫子挂在铁杆上,慢慢的吸烟献本领;变把戏的不必动手,只消将头一摇,劈拍一声,辫子便自会跳起来盘在头顶上,他于是耍起关王刀来了。而且还切于实用:打架的时候可以拔住,挣脱极难;捉人的时候可以拉着,省得绳索,要是被捉的人多呢,只要捏住辫梢头,一个人就可以牵一大串。吴友如画的《申江胜景图》里,有一幅会审公堂,就有一个巡捕拉着犯人的辫子的形象,但是,这是已经算作‘胜景’了。住在偏僻之区还好,一到上海,可就不免有时会听到一句洋话:pigtail――猪尾巴。” (《病后杂谈之余》)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进一步正式实行强制剪辫法令。1912年3月孙中山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指出男子蓄辫是满清陋习,不仅有碍健康,而且贻笑外邦。经过一百天的剪辫子运动,“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为反对民族压迫,作共和新民,要求“内务部通行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民国初始,当局以行政的命令推行剪辫子,具有非同寻常的意味。

山东独立10天后,11月24日,孙宝琦突然宣布取消独立,仍自称巡抚。鉴于他朝秦暮楚,大耍两面派,孙宝琦遭到革命党人的鄙夷,也受到清廷的诘责,落了个“君亲两负,不可为人”的可耻下场。12月17日,孙宝琦被正式解除山东巡抚一职。孙宣布取消独立后,湖南人胡瑛被推选为山东都督;三个月后,又由当时的山东巡抚张广建改任山东都督。张广建的都督只干了9天,便被免职;继由山东单县人周自齐担任山东都督兼民政长。1912年10月,经山东参议员彭占元提议,山东都督兼民政长周自齐又通令济南府及全省各州县:规定“凡人民不剪发者一律停止其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诉讼权。”仅因区区发辫就取消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利,这显然违背了资产阶级革命派共和、民主的基本精神。

民国成立一年后,作为中华民族愚昧落后、民族屈辱的发辫,已基本在济南绝迹。自此,济南周边乡间的男人一般留平头或剃光头(俗称“和尚头”);而城市机关职员、学生及各界上层的男人则一般留起了短发(俗称“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