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仔议员”,是民初时期人们对于被收买、被操控,无耻无德无脑无良的国会议员的鄙称。据说这个“雅号”还是孙文最早提出的。
民国13年(1924)2月17日,孙氏在广州发表的关于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第四讲中提到:”代议士,都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卖身,分赃贪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大家对这种政体,如果不去闻问,不想挽救,把国事都付托到一般猪仔议员,让他们去乱作乱写,国家前途是很危险的。”
关于这件事儿,当年坊间还有段子流传:说有一日与苏俄大使欢宴,国会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在场,上来大盘烤乳猪,与会者不禁哑然失笑,并不时有人瞅着他们俩窃窃私语。苏俄大使不解,有人耳语告之,竟引得他大笑不止,场面好不尴尬。可见“猪仔议员”之谓,世人皆知。
还有一说,辜鸿铭参加北京饭店的国际性聚会,遇到贿选的议员,乃指着这人,操英语说到,”这家伙要用八百大洋买我的选票,诸位,我辜鸿铭如此之卑贱吗?”
段子毕竟只是段子。那么,历史上民初的那些国会议员,尤其是被人称作“千年国会”的维持了十三年之久的所谓“旧国会”,那帮代议士们,表现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下面我们不再说笑,一本正经地梳理一下这事儿的来龙去脉,看看民国议会制度是怎样被“猪仔”们玩到崩盘的?
自清末以来,中国社会各界一再呼吁“开国会,行立宪”,就连革命党人在内,也无不把代议政治看作是救民强国的灵丹妙药。曾几何时,国会在国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无与伦比,似乎国会一开,宪政大业就万事大吉了。
然而,民初的议会政治实践告诉我们,宪政本是一套完善的各权力机构相互制衡,有机运转的复杂体系,不是一家国会就能让这个国家一夜之间实现“强国梦”的。清末“先政改、法改,再立宪”的思路并非完全没有缘由。只是立宪派、革命派谁都没有耐心让这个异族政权继续摸着石头过河。
尽管从地方咨议局到中央资政院的运行,以及旨在“预备立宪”的清末新政,为辛亥革命后“代议政治”做了思想、舆论、人才、组织等方面准备,以及制度方面示范,但这些都不影响在这片盐碱地上,任何先进文明的政治模式都会变橘为枳,化神奇为腐朽的。
当然了,我们也不能全盘抹杀民初代议机关一度发挥的重要历史作用,及其成就的不朽功业。这期间除了袁世凯解散第一届国会后,为复辟帝制而陆续推出的政治会议、约法会议、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国民代表大会,以及被称作第二届国会(新国会)的段祺瑞“安福国会”,徐世昌第三届“流产国会”(新新国会),这些被继任者一笔勾销的国会、类国会以外,只是被后世史家承认为民国法统正朔的就有辛亥革命后紧急成立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南京参议院、北京参议院,以及1913年初完成选民直选的首届国会,也就是后来诸多议员堕落为“猪仔”的几经起伏的所谓“旧国会”,都曾在事实上,为民初的政局稳定、国家统一,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
正如笔者早在201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晚清立宪路上的最后挣扎》中讲到的,辛亥革命,能够顺利达成“南北共和,清帝退位,并在波澜不惊中实现改天换地的社会变革”,加之“民国成立后,包括新疆、蒙古、西藏等在内无一省市独立出中华版图”,清末及民初的议会政治使得“民权”思想深入人心,无人敢以一己之野心凌驾于维护国家主权统一的普遍民意之上,从而在客观上使得“议会”成为支撑国家大局的“定海神针”。
尤其是民选国会之前的几个临时性代议机构,在关键时期,更是功不可没。订约法,造共和,组建临时中央政府,选举临时大总统……哪一件都可说是开天辟地的创举。
至于首届国会,虽说在开办之初,就已经笼罩在了宋教仁被刺的阴影之中,国会内部党争日炽,不择手段,但究其选举产生的过程,以及运行初期对袁氏权力的制衡,都还算是在共和宪制的框架之内,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这届“旧国会”被袁氏解散后,又被多次恢复,并最终沦为“再造共和”的实力派手上的“合法性”招牌和“挟国会以令天下”的工具。随着旧国会日益成为派系斗争的附庸,不少无德无良的国会议员也开始日益“猪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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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当时的人们对国会大失所望,并进而有“猪仔议员”一说,最突出的事由则是因为“曹锟贿选”。这在当时已是半公开的秘密,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为露骨的一次贿选,后人也称曹锟为贿选总统。
要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我们还得从这个第一届国会第二次恢复说起。
早在1917年6月,第一届国会第二次被解散时,一部分议员响应孙中山召唤,南下成为孙氏“护法运动”的合法性招牌,而孙氏也一再利用他们,以打造法统正朔,并通过“国会非常会议”选举,自任大总统,直到陈炯明用大炮将孙氏和他的护法政府驱离广州。
而另一部分议员则一直留在北京,当时的北京政府为阻止议员南下,曾经设置经济调查局专门收置第一届国会议员,就是给点钱养起来别出去捣乱。第二届国会召开后,又有部分第一届议员当选并回到北京。1920年5月,在京第一届国会议员成立正谊俱乐部,开始为恢复旧国会做准备。加之10月,广州护法国会分裂,又有部分首届国会议员返京。人数陆续增加到200多人。1921年4月,由于当时的北京政府正在筹备第三届国会议员选举,在京的旧国会议员组织活动有所不便,就在天津设立通讯处,作为联络机关,继续推动旧国会恢复工作。
1922年春,第一次直奉战争结束。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取胜,控制了北京中央政府。有人就给曹昆、吴佩孚献策,提出让黎元洪复任大总统,恢复法统、恢复旧国会。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名正言顺地取消徐世昌大总统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又给南方的护法政府来了个釡底抽薪,令其失去“护法”的理由。恢复召开第一届国会的举措,可以达到同时消灭南北两个政府、两个国会的效果,顺利实现南北统一,对直系领导人来说,何乐而不为?
6月2日,徐世昌总统宣布辞职,11月黎元洪回京暂行大总统职。接着黎元洪下令撤销1917年6月12日发布的解散国会令,通电“恢复法统”,“恢复第一届国会”。在此背景下,陈炯明依照与北京方面秘密约定,驱逐孙中山和护法政府。在广州的国会议员也纷纷离粤,分赴上海、天津和北京。
8月1日,第一届国会第二次恢复,重新履行5年前被中断的国会任期。然而,这届被各派势力反复当作招牌利用的没落国会,以它最后阶段的丑陋表演,混乱无序的运行状态,专横颟顸的权力滥用,品行无耻的议员腐败,彻底颠覆了人们对于国会的敬重,也由此宣告了民初议会制度的最终沦陷。
先是“民六议员”(民国六年国会被第二次解散时的议员)与“民八议员”(民国八年广州护法国会因不足开会人数自行递补的议员)为了争夺议员资格展开的激烈争斗,双方大打出手,并上演了一场抬棺材上会的滑稽闹剧。最后北京政府不得不出钱专为部分“民八议员”设政府讨论会予以安置,给他们与“民六议员”一样的400元津贴,事情才算平息。
接下来是参议院议长选举闹剧。第一届国会恢复后,两院继续延用第二次被解散时的议长、副议长,及至第二期常会闭会、第三期常会开会,由于参议院有三分之一议员改选,按照《参议院组织法》规定,议长副议长应重新进行选举。参加竞选的主要有政学系的杨永泰和研究系的王家襄两人。几次选举会双方选票都未过半数,于是,漫长的选举拉锯战开始了,与此同时,公然用金钱运动收买选票的戏码也在上演。由于双方极力拉票,议长选票的价格也从每票5000涨到8000元,而且一些议员还在继续勒索涨价。自觉难以承受的杨永泰一方先是试图改变规则,不成又号召本派议员以拒绝出席会议的形式,抵制议长选举,致使议长选举会很难开成。期间还多次伴随文攻武斗,使得参议院大半时间处于瘫痪状态,无法进行正常的议事活动。直到这届国会第三期常会结束也没能选出参议院议长。
这时的旧国会经历了近十年的分分合合和恩恩怨怨,内部派系林立矛盾重重,暴力斗殴已成家常便饭。有人说这是政党政治的常态,然而,此届此时的国会派系,与有着明确政治理念和政纲的现代政党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他们不过是以国会为谋利工具,抱团谋取私利而已,他们或以钱谋权,或以权谋钱,或挟私打压,睚眦必报,唯利是图,无所不用其极。
罗文干案,是缺乏权力制约的首届国会,在众议员议长吴景濂操控下,为报私怨,企图推翻王宠惠内阁,而凭空捏造的一起冤案。罗文干是黎元洪重新上台后任命的王宠惠内阁财政总长。他上任后坚持财政公开,得罪了不少官员。吴景濂将人密报的某银行支付给财政部的一张有财政部盖章、罗文干签字的支票,无中生有地认定为王宠惠、罗文干受贿的证据,不经国会质证、辩论,甚至弹劾程序,而是直接到黎元洪总统府,要求黎元洪立即逮捕罗文干。
此案随着王宠惠内阁的不断抗争,吴景濂也是上下其手,不断以国会的名义干涉总统的行政职权,迫使黎元洪罢免王宠惠、罗文干。后又搬出曹锟作背书,强行倒阁。吴景濂最终总算是实现了以国会名义控制政局,扩大国会权力进而包办新内阁的险恶目的。
1923年1月11日,经过两个多月关押,京师地方检察厅对罗文干案作出裁决,认定罗文干受贿不成立,伪造文书不成立,损害国产不成立,罗文干被当场释放。吴景濂得知消息,恼羞成怒,利用国会通过内阁名单的权力作要挟,迫使新内阁重办罗文干案,使得罗文干再次被捕。
作为国会议长如此明目张胆干涉司法,践踏法律,诬谄他人,制造冤案,充分暴露了此人政治品德的低劣和人格的低下,也由此成为第一届国会议员堕落成无良政客的典型。(参见王敏著《民国国会简史》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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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锟拥黎元洪作大总统,不过是借以使北京政府取得执政合法性而已,甚至连旧国会这个金字招牌,也不过是他用完即弃的夜壶。
对曹锟来说,吴景濂和他的旧国会唯一的存在价值就是帮助他登上总统之位。
黎元洪,作为袁世凯死后顺位继任的第一届大总统,其法律地位和任期一直存在争议。直系政权稳定后,曹锟便迫不及待地希望取而代之。他们先是政治驱黎,在国会重提黎元洪辞职案或总统任期解释权案,遭到其它派系抵制后,直接采用军事手段迫黎下台。1923年6月,黎元洪被逼出走天津,后在天津新站遭直系军警武装扣押,被强行索取了大总统印信,并被迫在宣布辞职,宣布大总统职务由国务院摄行和通电全国的电文上签字。
接着,吴景濂以每位议员出席费500元的办法,操纵国会召开两院会合会,因到会人员仍不足三分之二,不能召开宪法会议,便又避开黎元洪辞职议题,只讨论大总统不在北京、自行离职的情况下,按《大总统选举法》,由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务。如此决议,只需半数以上通过即可。同时还议定,国会议员于3个月内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下一任总统。算是为直系的军事政变勉强作了背书。
尽管如此,驱黎政变还是引起了各界抗议,尤其是奉系和皖系军阀的强烈反弹,国会也再次分裂,部分反对派议员离京分赴天津、上海,使得北京国会处于瘫痪状态,无法履行总统选举的职能,这令曹锟头痛不已。同时,他也吸取经验教训,不敢以兵变、军人拥戴的办法登上总统宝座,只能依靠政治手段合法获取总统职位。于是,在曹锟的授意下,直系保、津派联合国会吴景濂等政客,开始肆无忌惮地收买国会议员,贿选总统。
他们先是以会议出席费、维持费、预备费等名义,在议员薪资之外,额外增加报酬,吸引离京议员回京召开总统选举会。随着总统选举的日趋临近,最终将宪法会议和大总统选举会的出席费从50元逐渐提高到了每人次200元,将选举大总统的票价定为每票5000元。
要知道,在当时大学教授的月薪不过200元,已能非常体面的生活了。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做临时工的月薪只有8元,也能基本维持生活。现在出席一次会议,就能得到如此高额的酬金,对议员的诱惑不可谓不大,尤其是相对于南方的孙中山承诺给南下议员的报酬(旅费1000元,每月津贴300元)而言,不啻天壤之别。
于是,离京的国会议员纷纷回京参加会议。到9月上旬,一度瘫痪的国会居然又可以凑足法定人数,召开宪法会议和总统选举会了。
至于与曹锟的总统选举同期的制宪会议,就不值一提了。这帮议员看在钱的份上参加宪法会议,对宪法内容根本无心讨论,草草表决,火线通过的一部《中华民国宪法》也很快被后来的段祺瑞临时执政废止。
单说吴景濂等拥曹政客在国会内上窜下跳,卖力动员,并给足了议员出席费,然而连续几次召集选举预备会,实际出席的议员仍然达不到法定人数。9月10日,国会再次召开选举预备会,人数还是不够,于是继续延长时间,让议员们四处找人拉人,连病重的议员也抬着进入会场。直到下午3点45分,恰好凑够436人,于是预备会开会,决定9月12日召开总统选举会。
9月12日的选举会注定还是会失败,这一点吴景濂心知肚明,因为要达到总统选举的法定人数,必须有581名议员参加才行,前几次费劲巴力召集的预备会人数也不过400余人,相差太远。加之这些议员个个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曹锟贿选的选票虽然已经明码标价,但并没有明确付款的具体时间,事前付还是事成后付?会不会还有其它附加条件?细则没有谈妥,买卖自然无法成交。果不其然,选举会不出意料地流会。
于是直系军阀只好与议员们议定贿款的支付方式。从10月1日起,开始给参加贿选的议员发放支票,面额为5000元,选举后即可兑现。议员们手拿支票往各有关银行验资核实后,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双方商定,总统选举会于10月5日举行。
1923年10月5日,国会召开大总统选举会,签到议员593人,实际参会585人,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投票结果,曹锟得票480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二任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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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参议院一直未能选出议长副议长,给了作为众议院议长的吴景濂一个合法控制国会的机会。随着罗文干案的发生和王宠惠内阁、张绍曾内阁的先后倒台,吴景濂操控国会进而操控政局,获取私利的欲望愈发强烈,其政治地位也更加突出,直至翻云覆雨,肆无忌惮地帮助曹锟贿选。
不仅如此,吴景濂和他的第一届国会议员们对权力的贪恋,也是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手段,尽可能无限期延长任期,而每次会期,也是能拖就拖,能延长就延长。就在大总统选举会之前的档口,吴景濂竟以总统选举相要挟,迫使曹锟同意了国会炮制的延长任期案。真的是狗苟蝇营,寡廉鲜耻到了极点。
早已对吴景濂的要挟和勒索深恶痛绝的直系军阀,一俟贿选完成,就准备对这位名声狼籍的众议院议长下手了。
10月下旬,在国会召开的临时会上,各派议员纷纷提出,临时会应另设临时主席。认为众议院3年任期已满,现在是因下一届国会选举尚未进行,本届国会才继续行使职权,但议员任期延长,并不意味着议长任期也相应延长,因此应当另行选举临时会主席。吴景濂与其心腹商议后,决定不予理睬。直接安排其它议程,以达到开会后自然承袭议长职务的目的。
然而,倒吴派也不示弱,开会当天,抢占讲台,占据议会主席位,要求选举临时主席。吴景濂便指挥一帮警卫将占据讲台的议员强行拉下。拉扯过程中双方大打出手。
11月28日,拥吴派与倒吴派两派议员在众议院再次狭路相逢,双方先是在走廊进行了一场遭遇战,接着在议场吴景濂事先埋伏好的打手蜂拥而上,将倒吴派战将一顿狠揍。然后,吴景濂在警卫的簇拥下入坐议长席,继续观战,直到尽兴。倒吴派吃此大亏,又是验伤,又是起诉,又是通电。拥吴派也是卖伤卖惨,有样学样。
此后双方又有多次较量,但由于吴景濂拥有议长身份,指挥着众议院秘书厅和警卫处,养着一帮打手,倒吴派每次都只会落于下风。
眼看着倒吴派折腾了近两个多月也奈何不了吴景濂,其幕后指使高凌尉摄政内阁便只好亲自出马了。12月20日,代理国务院总理兼内务总长高凌尉下令撤换国会众议院警卫。当新警卫到众议院执行撤换任务时,众议院警卫长竟然关上大门,拒绝撤换,并电话报告吴景濂。高凌尉获知后大怒,命令加派警力强制执行。结果在500名保安队警察的武装威吓下,众议院警卫才被缴械。同时吴景濂住宅警卫也被换上了北京保安队的警卫。
面对此情此景,前几日还趾高气扬的吴景濂,立即觉察到了危险,于12月21日凌晨,偷偷租了辆汽车,从后门逃出吴宅,直奔天津,躲进租界。至此,吴景濂的政治生命始得终结。次日众议院副议长张伯烈也向国会辞职。此后,众议院也依参议院例,设临时行政委员会代理议长,直到国会终结。
剩下的旧国会议员继续为各自的权力和利益你争我斗,并不时操纵和介入政府内部的权力之争。上演了一场又一场的拳脚戏,其情节、程序、手段与之前的国会武打剧并无二致。期间,高凌尉内阁因倡议举行新一届国会议员选举,而被倒阁。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10月冯玉祥倒戈,发动北京政变,曹锟被囚,冯玉祥与张作霖推举段祺瑞重新上台,出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在全国人民一致要求惩办贿选国会议员的强烈呼吁下,国务会议通过了新上任的司法总长章士钊提出的《检举贿选议员案》。
闻风而知大限将至的民国第一届国会“猪仔”议员,一哄而散,“千年国会”于无形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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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制度,在近代中国一直是作为救国图强的政治手段传入中国的,曾几何时,有多少精英贤达为之奔走呼号,又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之流血牺牲,却不料换来的竟是这样一番腐败景象。
当然也有学者为曹锟正名,认为当时的情况是议员欠薪严重,曹锟给予议员的五千元支票,是为补偿议员薪俸。至于出席费、冰碳敬之类,是考虑到当时议员参会意愿低下,每每流会,不得已采取的激励措施。或许这些考证对于客观评价曹锟其人有所帮助,然而从发放巨额支票的时间节点来看,曹锟贿选的嫌疑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洗脱的。
事实上首届国会之堕落,并非始于第二次恢复,早在1913年9月梁启超就对当时的第一届国会表达了失望和愤怒,他说“自两院开会以来五月矣,语其成绩,但闻灌夫骂座,角力屡行,以破坏议场秩序;私改记事,捏电各省,以颠倒事情之是非;而于国家之大本大计,则未闻有所建白。其能踊跃议定者,则在于索取六千元之岁费,以胶削民脂民膏之口实。国会之危害,于政治上既如此其列矣,而且投票以金钱为从违,卖身等牛羊之论价,狗苟蝇营,以破坏天下之廉耻也。……”
也并非只有这一届国会如此,前述“安福国会”,以及第三届“流产国会”同样存在贿选问题。当时徐世昌总统下台,第三届国会流产时,导致一些花大价钱竞选上的第三届议员血本无归,竟有个别议员因还不上债被逼自杀。
此等乱象,固然有着文化传统上,水土不服的因素,但是细究起来其实也并非全然。中华文化圈内不乏有议会政治之佼佼者,是为例证。
对于民国初期的宪政实践,史学界已有不少讨论,其中不乏建设性经验总结。尽管如此,笔者还是不揣愚钝,希望借此表达一点自己的看法:
1、正如前文笔者曾经提到,“宪政本是一套完善的各权力机构相互制衡,有机运转的复杂体系,不是一家国会就能让这个国家一夜之间实现’强国梦’的。”
而民初精英,包括立宪党人在内,尽管总把“宪政”挂在嘴上,但其实“只知有民权,不知有宪政”。他们理解的宪政就是“开国会,立宪法”那么简单,而对于宪政主义所蕴含的“权力分立与制衡”理解并不甚深,更是缺乏系统完善的规划,以及思想、理念和制度、人才方面准备。
2、因人而设的《临时约法》过于草率,且由于自身存在的诸多缺陷,致使民国乱象丛生,矛盾冲突不断,祸乱不止。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孙中山临时大总统权力极大,实行的是美国式的总统制,但在袁世凯准备接任临时大总统前,革命党人操控的南京参议院匆忙推出一部《临时约法》,乃为袁世凯量身订制,意在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大幅缩减总统权力,并企图以议会和宪法为工具,制衡袁世凯。
然而这样的内阁制却又不伦不类,鉴于前任孙文的先例,临时约法也不便将临时大总统设为虚位,而是明确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统率全国军队,……”表面上赋权很大,但实际上却又处处受国会和国务院掣肘,几乎是个摆设,但又无所不问,权责混乱,动辙得咎。最终必然导致总统与参议院、国务院矛盾频发,这为以后的“府院之争”、北洋政府的频繁更迭,以及总统与国会矛盾不可调和而不得不采用非常手段解散国会,埋下了祸端。
正如段祺瑞在上任临时执政后总结称“民国成立13年来,国家祸乱不止,都是《临时约法》所造成的……”
3、议会既然只是制约袁氏权力的工具,自然也就存在权力过大的问题。正如上文所揭示的,根据《临时约法》规定,国会不只是立法机关(包括立宪),还可以弹劾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可以轻而易举地倒阁,甚至可以操控行政与司法。此外国会又是总统的选举机关,可以决定总统的上位和在位。而另一方面,其它国家机关对于国会和它的议员则几乎没有任何制约手段。这就直接导致了国会专横跋扈,内阁被频繁推翻。且在宪法一直未能正式出台的情况下,第一届国会前后延续了十几年之久,议员职务几乎成了终身制。
4、当初宋教仁提出政党内阁、责任内阁,即被孙中山所无视,也不被立宪派所接纳,而后来实际运行之所谓“混合内阁”,更使得国会倒阁成为家常便饭。因为一旦某派系在国会发动倒阁成功,就意味着该反对派系有组阁的可能,意味着夺权成功。而在政党内阁的前提下,你即便倒阁,无非是选举获胜的执政党重新组阁而已,这就大大减少了反对派倒阁的意愿。也使得本该是在议会之外争取选民的竞争,不致转移到国会内部变成你死我活的夺权斗争。
这一点从最近英国政局的变化不难理解,约翰逊首相被弹劾,接下来上台组阁的是特拉斯,仍然是保守党成员,保守党也依然是执政党。试想一下,倘若英国在野的议会党团只要在议会内发起倒阁,一旦成功,就可以绕过会议外的民主选举,直接上台组阁,那不是政变又是什么?英国政局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混乱局面?
民国失去了宋教仁,宪政就陷入了泥潭。惜哉,宋教仁!
5、尽管民初自袁世凯起曾经一度启动“军政分离”,但受到各地方军阀势力的抵制,最终不了了之。中央政府虽然在法统上至高无上,但在军阀势力面前,却又很难独立行使职权,黎元洪多次被推上大总统位,却又不断沦为傀儡,即是例证。
至于不可一世的首届国会,由于其权力过大,又无所制衡,则地方军阀在不得不利用其进行“合法性”包装的同时,也不得不忍受它“合法”的弄权和敲诈,而在利用价值耗尽,或不必要再忍时,踢开它,就是不得已的选择了。袁世凯如此,曹锟也是如此。
我们总结民初宪政运行的经验教训,不是要否定议会制度本身,而是要提高历史辨识力,不致犯同样的错误。
然而,一直以来,有一种论调,说民初议会政治实践,乱象丛生,充分说明了议会制度不适用于中国。而且近来似乎这种观点越来越被推崇。
这种完全没有推理,为了目的论不惜颠倒因果的治史方法与某历史研究所宣称的所谓“闭关锁国有益论”一样,遵循的都是马屁史学、政治史学的“猪仔”逻辑,我就懒得去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