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如何化解建国初第一次经济危机?人民币“维稳”

文/观察者网   作者; 温铁军

一、人民币诞生:危机的终结还是延续?

中共建党以来就长期被苏共指为“农民党”,理论上接受苏共提出的只能先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思想,到20世纪40年代演变而成新民主主义战略,但这一战略设想却在占领大城市之初就已经陷于困境之中——从下文可见,以如此高企的恶性通胀、如此薄弱的经济基础,试图通过私人资本来实现工业化,几乎没有现实可能性。按照经济常识,这个靠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起来的新政权无论宣布何种体制,只要在剩余过少、高度分散的小农经济条件下推进现代化,就难免遭遇城市资本与乡村农民之间交易成本过高的对抗性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的情况堪比今日之亚非贫困国家:1949年工农业生产总值456亿元,人均工农业生产总值84.18元;社会总产值548亿元,每人平均社会总产值101.17元;国民收入总额358亿元,人均国民收入66元。工业基础薄弱,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占绝对优势,且农业产值基本上全部是由传统的手工方式生产的。1949年,中国粮食平均亩产142斤,而世界平均水平154斤。另据资料显示,该年同历史上最高生产水平相比,工业总产值下降一半,其中重工业下降70%,轻工业下降30%,粮食总产量仅为2250多亿斤。人均国民收入只有27美元,相当于亚洲国家平均值的2/3。全国失业的工人和知识分子约为150万人,除此之外,尚有相当数量的半失业人口。

继续考察可以发现,新政府当年若沿着民国没有走得通的民族资本主义方向继续走下去,其经济基础很难支持其走出从民国延续而来的严重通货膨胀。

1947年上海通货膨胀奇景(图片来源:环球网)

一方面,刚进占大城市、仍未结束战争的新政府刚一算经济账就立即发现:财政赤字支出以及中央政府货币增发的压力比国民政府有增无减。超越意识形态地看,这与民国晚期的宏观经济困境如出一辙——财政高额赤字得靠增加纸币发行才能弥补;遂使货币贬值压力立显。

据陈云讲,1949年,财政收入相当于粮食303亿斤,而财政支出却达567亿斤,赤字264亿斤,赤字占总支出的46.56%;若剔除东北,则关内财政赤字更高达占全部支出的65.97%,换言之,关内每支出1元钱,仅有1/3来自于财政收入,其余2/3都要靠增发货币。人民币自1948年12月开始发行到1949年年底,一年内增加了160倍,至1950年2月更增加到270倍。

另一方面,刚刚结束战争的中国经济百废待兴。与民国时期相比,已经发行的货币更加缺少物资基础。

农业上,由于连年战争及自然灾害,1949年,全国牲畜比战前减少了1/3,主要农具减少了30%。农村劳动力明显减少,仅华北地区,就比战前减少了1/3。全国受灾农田达12795万亩,约占当时总耕地面积的8.71%,粮食总产量由战前最高年份的15000万吨下降至1949年的11218万吨,棉花产量由1936年的84.9万吨下降至1949年的44.4万吨,油料产量由1933年和1934年的507.8万吨下降至1949年的256.4万吨,大牲畜存栏头数由1935年的7157万头下降至1949年的6002万头。灾民达4000万人,其中无吃缺吃的灾民有700万人。1949年12月中旬,华东、华北因旱涝灾害而缺粮,根据最低限度的估算,华东缺粮11亿斤,华北缺粮18亿斤,共29亿斤。

用于工业生产的物资也被大量劫掠或破坏,工业生产比战前显著下降,由于工业品稀缺,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比1936年扩大了45.3%。1949年工业总产值比1936年下降一半,其中重工业下降尤为严重,钢铁生产1949年比1943年降低了90%,煤炭生产1949年比1942年降低50%。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国钢铁工业只剩7座平炉、22座小电炉,生产能力所剩无几;发电设备总数仅剩114.6万千瓦左右,全国全部工业固定资产仅剩124亿元。

此外,国民政府将相当部分的机构和物资撤到香港,其中有29家国家垄断企业,包括垄断旧中国航空事业的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旧中国最大的海运公司——招商局轮船公司的香港公司;负责矿产品出口的资源委员会贸易处及国外贸易事务所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系统9行局,资产净值共约2.43亿港元。

基础设施方面,铁路、公路、航运等基础设施受到破坏,交通周转运输极为不便,加剧了重要物资的区域性短缺。1949年,中国只有干支线铁路26878公里(包括台湾省的913.7公里)。公路同样数量少、质量差。

据1950年的资料统计,全国国道、省道共149000公里,其中通车里程86000公里(表4-1中是8.07万公里,所引书中即存在文、表数据不一致问题),与国土陆地总面积相比,平均每100平方公里只有1.6公里公路。公路中,已铺路面的公路只占总里程的30%,而且绝大部分只是用碎石或砂卵石等铺的低级路面,其中60%以上是土路。航运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解放区(西南、华南地区未计入)运输轮驳船共有2357艘,38.1万总吨。

而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其他海外地区的轮船合计448艘,78.2万总吨。航空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进入初创阶段。由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现代化运输货物周转量只有229.6吨公里,仅及战前1936年的52.7%。

表4-1 1949年中国交通运输线路长度

说明:*包括华北乡村邮路约25万公里。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年鉴(1981)》,中国统计出版社1981年版;《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选编·交通通讯卷》,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年版,第7、487、957页;转引自吴承明,董志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49—1952)》,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第70页。

不仅物资匮乏,由于国民党撤往台湾时带走了国库几乎全部黄金储备,央行中本就不多的硬通货储备基本降至零,新政权几乎没有回笼货币的手段。根据《人民日报》上的一份研究结果,国民党撤离大陆前,先后3批实际运去台湾的黄金共277.5万市两,银圆1520万元。根据李宗仁回忆,1948年年底,蒋介石命令中央银行将所存黄金、银圆、外币共约5亿美元全部移存台湾。上海解放后,中央银行被接管时,只剩黄金6180两,银圆1546643枚,以及少量外币。

因此,处于中国的解放区政权在物资和硬通货严重匮乏下大量发行纸币的结果:建国初期用人民币衡量的物价即出现灾难性暴涨,从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全国先后发生4次大的物价波动。

从1948年12月到1949年12月的一年里,石家庄、北京等13个城市批发物价的综合指数上升达73.84倍,最高如石家庄上涨达85.4倍,较低的如郑州也上升65.83倍。天津以1949年3月为基期,到年底物价上升了35.18倍。

每次物价上涨风,都是从大城市开始,然后波及各地。民生的基本物资——粮食,和工业的基本物资——纱布,这两项重要的物资不仅带头波动,并且随着增发货币量的累积,呈现出物价上涨幅度加速的趋势。

以上论述,都不过是表明了我们多年来强调的两个观点:一是高通胀危机主要爆发在现代工商业资本集中的城市;二是危机压力下的私人资本不仅会顺周期做空,而且会把资金从实体生产转向投机经济。这两点,从新中国呱呱坠地之际就很明显。

总之,随着政权更迭而刚刚问世的人民币是新中国的主权货币,需要在国内树立其作为主权货币的信用;如果国家货币信用建立不起来,那么与货币信用相对应的国家对内政治权力就是不完整的。

如何在一片生产萧条、投机活跃的地基上盖起经济基础结实的大楼,并以其支撑完整的国内政治主权,是国民政府付出了政权失败的代价也没有解决的问题;新诞生的中国政府何以做到?中国人欣赏毛泽东诗词中的“一唱雄鸡天下白”,但那只是诗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浪漫主义的表达,学者则必须给出合乎经济理性的客观解释,其形成的机制和规律归纳才有可能指引后人在与时俱进的困难面前“而今迈步从头越”。

二、人民币“维稳”:“物资本位”破解纸币危机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政权出乎意料地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就标本兼治地成功应对了民国延续十多年的长期通货膨胀。

对此应该问的是:一个革命起家的执政党、近乎一穷二白的国家政权,尚未完成国家统一就遭遇朝鲜战争,在迎战以联合国军为名的16国军队的同时被西方全面封锁,如此内忧外患之际拿什么来实现自己作为独立主权国家的政治经济目标?

就当时的经济形势来看,打仗和过日子是矛盾的:要打仗就得增发货币保证军需,但增发货币就会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就会影响经济运行,日子就没法过好。

基于这种情况,1949年4月,董必武、薄一波曾提出,因为物价上涨压力大,新政权不能增发货币。这其实相当于顺周期“做空”。但中共领导人后来采纳的陈云的观点恰恰相反,是逆周期“做多”。陈云认为,长期来看,随着共产党在全国夺取政权和各地生产恢复,新政府在经济运行中是能占据主动地位的,则眼下增发货币就不必担心形势失控;更何况,控制通胀的物资采购也需要增发货币来购买。

实践证明,政府直接出手“做多”,亦即“逆周期调节”,是走出危机的主要经验。

不过,体现政府理性做逆周期调节,得有一定的条件,否则就很容易南橘北枳。后人历经多次危机,特别是看到2008年华尔街金融海啸之后,美欧日中都相继推出大规模增发货币的QE(量化宽松)政策,才有所理解:陈云1949年面对危机的主张本身,所体现的就是应对危机挑战的“政府理性”——只有在借助国家政治强权直接向纸币做信用赋权的条件下,政府才得以做逆周期调节。

但是,可与之比较的是,当年国民政府也曾大规模增发货币以期实现逆周期调节,却政权覆亡。

由此可知,国家主权“完整”作为前提条件的必要性:只有奠基于全民被革命战争充分发动起来、对全民承担无限责任的人民政府,才能构建出这类体现综合理性的双赢结果。

从实际过程来看,建国初期保卫人民币的主要机制,可以梳理如下:

从短期看,主要依赖于军事政治权威。其一,直接对资本集中的城市实行“军事管制”,占有一切官僚资本和跨国资本的财产,最低成本地建立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有资本制度体系;其二,政府直接出手对重要物资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超大规模统筹和动员,与投机商的“硬通货”进行对决,这是改变物资价值被投机资本所控制的基础。但是,中国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问题也值得纳入思考:如果不是各大野战军刚占领的大城市几乎都遭遇到投机和高通胀恶性循环的严峻危机,中央政府未必能够在部门与地方利益错综复杂的体制结构中得心应手地贯彻逆周期调节措施。

中期来看,最为关键的经济政策是建立中央政府以实物为本位的宏观调控工具。通过政府掌控的“三折实”(折实公债、折实储蓄、折实工资)实现城市分配体系、财政体系和金融体系这三大领域中人民币与实物物资的绑定,强化人民币作为通货的信用。

长期来看,有两个重要的因素不容忽视。

一是增加生产。新政府重视农村鼓励增加农副生产,尤其是动员民众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对荆江、淮河、海河等过去水患频仍的水系兴建了大型水利工程,控制了水患,数千万亩的农田从灾田变成稳产田。1949—1952年,土地耕种面积增加了10.25%,粮食产量增加了46.1%。还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水利工程款是用贷款的方式发放的,如果没有对农民的广泛动员为基础,就不可能将劳动力大规模组织起来,也就不具备下放贷款的渠道。如果由财政来全额承担水利工程款项,那将又是国家财政的一笔沉重负担。

二是节约开支。全国范围的“增产节约”运动以及由此展开的“三反”“五反”运动显著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战争仍然继续的条件下,新政府1951年、1952年连续两年实现了财政节余。

因折实形成浮动利率下储蓄、投资或劳动的稳定预期,使人民币被全国人民接受,成为人民银行的储蓄来源;于是,社会储蓄增加使得我国银行业有了信贷投资能力。

由此,“S=I”这个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史无前例地在中国得以体现。

(一)增发主权货币增强实物调配能力

今人看到的建国史,大多淡去了建国初期复杂的抉择过程和试错过程。

早在1949年4月,董必武、薄一波曾提出,因为物价上涨压力大,新政权不能增发货币。这个观点显然是有道理的,因为当时的财政赤字早就超出了政府债务率的红线,确实不具备增发货币的基础。然而,陈云主张增发货币。他认为,长期来看,随着共产党在全国夺取政权和各地生产恢复,新政府在经济运行中是能够占据主动地位的,那么,暂时的增发货币就不必担心形势失控。中央最终采纳了陈云“做多”的观点,当年财政支出达到财政收入的2.9倍,部分上也是用增发货币对接收过来的国有资本和上层建筑“做多”的结果。

如果以狭义的货币金融学视角,在贵金属或者外汇作为货币发行依据的条件下,增发人民币只能使其信用摊薄,因此增发属于“做空”;但如果以“大金融”的视角看,货币是中共最大的对冲赤字的手段,在政权大局未定之时压缩财政支出,显然会自缚手脚,不利于新政权站稳脚跟;而增发货币如果运用得当,则可促进生产的恢复,有利于夯实经济基础,使人民币对应的实体经济规模稳步扩大——因此,增发是“做多”,减发才是“做空”。

从下文可以看到,打击民生物资的投机、释放土地革命的巨大潜力、接管与运营国家资本,都需要政府使用“看得见的手”来操作,而货币是这只“看得见的手”近乎唯一可用的武器。

但是,同为增发货币,人民币增发与民国时期的法币增发具有本质不同。法币在性质上是依附货币,信用维系在美元外汇储备上,随着外汇储备减少,法币相对于美元贬值,则法币在市场上的购买力下降,遂有发行出去的货币大部分又回流到工业和金融中心的上海,涌入实物投机领域,政府财政之手的调控作用亦被摊薄。而人民币是具有“人民本位”内涵的主权货币,具备通过制度创新自我赋信的基础条件,自我赋信即为自我赋权,使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有实在的力量。

民国时期发行的一万元法币(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可见,人民币和法币相比的一大优势是依靠土地革命形成了去依附的国家政权,从而拥有了去依附的国家资本和货币体系,摆脱了外部势力介入和国内财团干预侵蚀货币主权,货币可以与国民财富建立直接的对应关系,体现货币主权的完整性。因此,“以多做多”的财政调控手段才高度有效。

土地革命使新政权获得了放手发动农村的条件,将增发货币形成的庞大货币流疏导到农村,极大减轻了城市的通货膨胀压力,在货币领域再现了“农村包围城市”的基本战略。从下文可见,土改和货币增发二者紧密结合才能“以多做多”:在土地革命对农民进行了全面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增发货币,将更多劳动力和资金要素注入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激励农业生产3年实现了46%的增长;通过恢复铁路、公路、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将农村征收和采购来的农产品迅速集运到大城市周边,才能形成对商品投机者的绝对力量优势,并使各种折实制度成为可能;搞活国营工商企业,将城市工业产品带到农村市场回笼货币,才能够渐次地推进“货币下乡”并“沉淀在乡”,使农村成为巨大的货币蓄水池。

中央政府强大的物资调配能力,还得益于长期战争形成的集中体制:中共在统一指挥军事行动和统一制定根据地建设方针路线中形成了中央高度集权体制,在通货膨胀这个各地区均无法回避的挑战面前,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从权力最高的军事部门受权成立,这使得中共具备了更大的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能力,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强大的全国范围的物资调配能力,才能在短时间内从各地征集到难以置信的天量物资。

这个短期内重塑中央政府的政治经济权威的经验,与历朝历代中央地方关系都难以厘清,特别是清末至民国中央对地方的约束能力渐行渐弱的情景,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中国特色的集中统一的制度优势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物资超大规模统筹和动员。在上海指挥全国财经工作的会议上,陈云指出从各地区之间到地区内部,都要加强统筹协调。“在财政上,一定时期内还有比较大的地方性,但地方如果都各自打算,分散使用力量,就不能应付目前这个局面。现在把所有后备力量统统集中也不可能,但主要的后备力量,必须有步骤地合理地统一使用。”会上要求,收购土产和资金,要组织统一的花纱布公司和统一的土产公司。各地区对原属野战军的支援物资,一般的要由中央统一调度。各地区大宗物资的调拨,要经过中财委。

为了应对1949年年底自然灾害导致的29亿斤粮食缺口,1949年秋至1950年春,中财委决定从东北、华中、西南往华东、华北调粮,其中,从东北调粮15亿斤,从华中调粮11亿斤,为了补足剩下的3亿斤缺口,“保证几个大城市的粮食供应与棉花,不惜工本从四川运些粮食到宁沪。准备四万万斤,来提防奸商的捣乱”。

据周太和回忆说:“当时上海存粮不到1亿斤,要保证在冬季以前存粮达到4亿斤,需要多方设法,一方面组织江苏、浙江、安徽运粮接济上海,一方面从东北、华中、四川赶运大米到上海。除此,为了对付上海的投机商,还安排在杭州、南京间(嘉兴至常州一带)集积6亿斤至8亿斤大米作为后备力量。实际上是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杭嘉湖、苏常一线;第二道,江苏、浙江、安徽急速运粮;第三道由东北、华中、四川组织抢运。这样我们就可以和粮食投机商争夺粮食阵地,掌握了粮价。上海刚解放时我们手里只有2000万斤粮食,到1950年上半年,由国家掌握的粮食最高达17亿斤,够一年半的周转。”

为此所进行的全国范围的物资大调运规模是惊人的。据统计,到1950年5月25日,计划由中南区调往华北、西北、华东的6.78亿斤粮食已超额完成3.54%;计划由东北调往华东、华北的16亿斤粮食已完成计划的98.13%;计划由华北调往华东的3000万斤杂粮也全部完成,到7月底,全国共调运粮食60亿斤。

(二)全国调集物资打赢货币“淮海战役”

面对建国初期四次人民币做空风潮,新政府的“货币保卫战”从第二次开始,大功初成于第三次。两次都主要发生在民国时期投机资本最集中的地方——上海。

在应对第二次做空投机的“银圆之战”时,中共的主要手段仍然是军事和政治相结合的,由时在上海的陈毅、饶漱石、邓小平、刘伯承等直接出动军事力量查封了银圆交易,并且政治性地宣布银圆交易非法,人民币为唯一合法通货。但在结果上看,查封手段尚未根本控制住通货膨胀的发生。此时,中共已经认识到,人民币的主要敌人不再是没有信用的金圆券,而是有着长期流通历史,并且在高通胀压力下被民间资本和社会公众认同有增值潜力的银圆。银圆的市场信用基础仍然坚实。

银圆投机失败之后的城市私人资本,转而搞起了粮食和棉布的大规模投机,靠“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牟取暴利。这就是“银圆大战”之后接踵而至的“米棉大战”。

从下文可知,打赢第三次以投机压迫人民币贬值的“米棉之战”,对于奠定人民币的通货地位具有决定意义,而其关键,恰恰不在于政府手中有更多的“硬通货”——银圆,而在于政府手中有更多的“硬货”——基本物资。正如陈云所说,“人心乱不乱,在城市中心是粮食,在农村主要靠纱布”;“我掌握多少,即是控制市场力量的大小”。

这个应对第三次人民币贬值风潮的斗争过程堪称经典,最充分地展现了政府理性——将政治力量与经济运作相结合的主要运作机制。这次战役,也是中共第一次在经济舞台上“秀肌肉”,从此人们开始明白:站在人民币后面的,不仅是国家政治力量,还有在土地革命战争的举国动员基础上形成的举国物资调度力量。

因此,这次成功的货币保卫战,不仅对人民币短期确立其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具有决定作用,对于中期巩固人民币信用的“三折实”措施的顺利实施也具有重要意义——在人民币信用尚弱时,民众总要看到其他与民生有关的信用保障嫁接上,才愿意接受它。在折实制度实践中,为人民币信用护航保驾的正是共产党以全国范围内的物资动员能力形成的实物物资保障能力。这次完美收官的人民币保卫战,毛泽东赞誉其意义“不亚于淮海战役”,绝非溢美之词。

1949年5月30日,《解放日报》报道大批粮、煤运抵上海(图片来自东方网)

在上面这个故事中可以发掘出很多具有一般性的规律。私人资本在长期高通胀之中一般都会努力使其资金析出实体经济,转向投机炒作。客观地看,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下的“个体经济理性”。

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回忆:“平津解放以后,我们开始对平津二百家以上的行庄实际情况,作了调查统计。这样才知道他们投入生产的资金额,只有他们前账资金的17%,70%以上都投入商业,而以另外的百分之几,拿些文化事业作为点缀。可以说,绝大多数的行庄,在前账以外,都设有一本、二本甚至三本以上的后账。而且,后账运用的资金,竟占全部资金的80%以上,而前账却只有10%—20%,以此前后账共计,则投入生产的,便仅有1.7%到3.4%了。换句话说,便是他们资金的96.6%以上,都是从事直接或间接投机的。”

同理,国民政府经济失败,客观原因之一就在于只掌握有限外汇、黄金白银和粮食棉纱的政府,不可能有力地以逆周期方向调节市场投机行为;政府抛售压价反而成了对投机商的巨额补贴,于是就出现了官方资本以各种方式进入投机、腐败横行且迅速蔓延,最终搞垮官方信用体系的规律性后果。

从这些一般性上归纳中国共产党官方的做法,可以看出其与国民政府的差异。

在这两次物价上涨中,值得注意的是人民币面对的对手不是早已失去信用的法币,而是民众接受度极高的硬通货——银圆。这意味着,官方赋权的纸币要与市场赋权的银圆进行信用对决。那么,在当时的条件下,只能是用实物物资为纸币信用“压舱”。而要让有限的物资发挥出最大的威力来,能在短期内集中绝对优势数量的粮棉物资乃是一击必中的重中之重。因为,一般量级的物资抛售,根本没有办法压制住市场投机。

比如6月5日,华东财委和上海市委抛出10万银圆,力图压制银圆投机,但实际效果却如泥牛入海一般,反促使银圆的价格从原来的100元人民币(抛售前涨到1100元)涨到6月7日的1800元。又如10月10日上海曾开始一轮粮棉抛售,以期平抑市场价格,从10月10日至11月10日的一个月中,抛售的棉纱共2万件,棉布共30万匹,加上粮食、食糖等物资,全月收回的通货达300余亿元;但这些物资很快就被全国多个城市的投机商趁机囤入,政府的措施完全到达不了市场终端。投机者甚至还开始了地区之间的“串货”,在一个大城市抢购政府抛售的物资而到另一大城市去囤货牟利……

正是这些“市场手段无效”的情况迫使中共转变思路,从“逆市调控”转向“顺势而为”,通过逐日提高市场牌价,“诱敌深入”促使社会游资更加向粮棉物资储备集中。到11月底中共在全国主要大城市同时开始抛售时,根据货币发行总量和实有物资量,按当时的价格水平,中共手上集中的实物的价值已经超过了社会资本总量,并且国营机构手里储存的棉纱达到全国产量的一半,这才形成了短期内有足够威力打击投机的能力。

这次货币保卫战之后,上海仍继续囤有远超于实际需求的粮棉物资大半年之久,以防投机商卷土重来。如陈云所言,这些物资虽然不一定销售,但现场必须有,而且还要在京津地区安排大量的后备货源。“必须下决心在阴历年关前后保证上海囤米四亿斤左右。且以后除日常出售外,要常存四亿直到秋粮上市为止。”

一直到1950年年初中共再次以绝对物资量平抑了第四次物价上涨风潮,人民币才开始获得足够的信用,逐渐被老百姓接纳为储蓄货币——此前一直都是下文将要讲的“折实储蓄”。

(三)“三折实”为人民币赋予实物信用

如果说前面的“银圆大战”“米棉大战”主要是军管体制下的政府直接使用国家资本对有实力的大投机者做出的战役性打击,那么“三折实”就是政府面向普通升斗小民手中的余钱剩米,推出的保值措施,并以此建立了国家金融资本的信用基础。

今人已经很难想象的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的时候,财政预算的单位并不是人民币“元”,而是论斤算的小米。其实,这个传统由来已久,在解放区就实行过。后来成为国家统计局局长的薛暮桥曾经回忆说,各解放区虽然发行货币的币种不同、货币量不同,但大体上是解放区每个人30斤小米的货币量,超过这个数量,货币就要贬值;反之则是货币不足,容易谷贱伤农。

中共从解放区进入大城市后,鉴于人民币的币值还不稳定,包括军公教人员(军人、公务员、教师)在内的全部国有体系仍然沿用了小米作为核算单位。比如中国就苏联对中国工业建设支援跟苏联谈判的时候,请来一个苏联专家的工资就是18000—20000斤小米,而中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工资是3400斤小米,部长级工资是2400斤小米,局长级工资是1800斤小米。

这种以小米替代货币作为基本计价单位的方法,其实就是一种“折实”。

包括这种办法在内,新政权在三个领域采取了折实的做法,以此来稳定货币信用和市场关系,保证市场对新增货币的持续吸纳。

这三个折实领域是:1)政府发行折实公债;2)公职人员发放折实工资;3)银行举办折实储蓄。尽管每个领域的折实办法有所不同,但都是与实物物资紧密关联在一起的。人民币在这里只是一种交易媒介,并不具有货币的等价交换物的属性;具有价值保值性质的是粮、棉、煤等基本物资。

以下对三种折实制度分别介绍。

1.折实公债

折实公债是指按各时期不同的价格折实收款,又按各时期不同的价格折实还债,从而保证买公债的人不会受到购买力的损失。这里,公债作为一种储蓄手段的性质没有特殊性,有创造性的做法是用折实的实际物资保证公债的信用。

折实公债早在1949年7—8月中共集中应对上海银圆冲击时就开始酝酿了,当时陈云希望借此减少货币增发。但毛泽东等会同一些经济学家商议后认为,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未宣告成立,发行公债的时机尚不成熟。直到以“米棉大战”完胜为标志、新政府使用国家资本打赢了三次人民币保卫战之后,发行“折实公债”的时机才算真正成熟。

1949年12月4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本公债之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之大米(天津为小米)6斤、面粉1.5斤、白细布4尺、煤炭16斤之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此项平均市价,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本公债定为年息5厘,亦照实物计算。”自1950年1月5日发行以后,各地努力推销,至7月10日各地实销数共为915万分,占任务数的91.6%,减少了财政赤字40%。

2.折实工资

1949年之后,由于人民币币值不稳定,私营、公营企业都广泛采取了折实工资的办法,折实标准多种多样,甚至同一城市工资计算单位也有多种。新政权在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庞大的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员、工人采用“包下来”的政策后(见专栏12),为了既保障这部分人的基本生活,又不过多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由劳动部、中财委先后对工资改革提出方案和修改意见。1952年前后,以大区为单位,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区都进行了工资改革,统一以“工资分”作为工资的计算单位就是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工资分”的确定,是以粮、油、布、盐、煤五种主要的生活用品为代表,每个“工资分”含:粮0.8斤、白布0.2尺、食油0.05斤、盐0.02斤、煤2斤。实物的数量全国一致,而实物的品种各地有别。如粮食,长江以南为大米,华北为40%的白面、60%的粗粮,东北为20%的白面、80%的粗粮。布、油、盐、煤各地采用的种类、牌号也不相同。同等级技术工人在任何地区都可得到同等的工资分数,但折人民币数额不同。

折实工资的1/3与“公粮”实物征收直接对应,这种不以货币为中间媒介的“实收实发”极大地减少了民生物资经由市场交易而被投机炒作的空间。因此,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是物价波动情况下稳定职工生活的重要有效措施。

3.折实储蓄

折实储蓄是针对人们重物轻币心理开办的。这种储蓄方式在1948年由华北银行试办过,就是将人民币折成实物单位,按“折实单位”牌价保值储蓄。储户存取款均按牌价折成若干“折实单位”计算,“折实单位”价格上升而出现的币值差额由银行(国家)补贴。

除了折实储蓄以外,还有实物贷款。实物贷款即贷实收实,或以实物计算贷款和还款,可以减少货币发行量,并有助于稳定物价。实物主要包括粮食、棉花、棉布、油料等。实物贷款在华北解放区较为盛行。农业贷款专款专用,主要用到农业投入上,并采取低利政策。以华北解放区为例,农业货币贷款月息为1—10分,比工商业贷款的月息低得多(当时工业贷款为5—10分、商业贷款为7—10分),而农业实物贷款的月利息又比农业货币贷款更低,即5厘至1分。

由于折实对应的物资以白米、白面、白布为主,所以有的地方又把折实储蓄通俗地叫作“存三白”。

1949年6月15日,《解放日报》有关折实储蓄的报道(图片来自东方网)

折实储蓄随着通胀压力缓解而退出舞台。

从1950年3月开始全国物价逐渐向下滑落,并日趋稳定,从4月1日至15日半个月,工商业存款增加了20%以上,与此同时人民银行的折实储蓄单位户数减少了27%,折实单位份数减少了36%,而同期人民币存储户数增加了28%,存款金额增加了29%,并出现有人存6个月以上的长期存款,这是抗日战争以来久未有过的现象。天津于1950年7月1日停办折实存款业务。到1950年年底,全国停办折实存款业务。

总体来看,财政和银行、工资分配三个体系对应三套折实物资办法,使国家在农业这种实体经济为主的条件下,有了不依赖贵金属而能够有效抵制通胀的标准化、系统化做法。

其中:

农业税的粮食实物征收和公务人员的折实“配给制”分配体系,构成紧平衡下的部分财政收支对应关系,这样城市社会的主要收支部分因需求扩张而带来的通胀压力在相当大程度上得以缓解。

银行储蓄对应的折实,十多年来第一次使持有货币由负财富效应变成正的财富效应,对回流社会多余资金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商品的价格由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和社会上的实际商品量所决定,政府越多掌握实物物资,越有利于回流社会资金。

同理,折实公债也起到了减轻财政压力、回笼货币、抑制通胀的作用。

实践表明,这三个具有即时浮动利率+固定利率的复合利率特征又操作极为简单的折实制度,形成了新政府宏观调控结构上密切配合的“黄金组合”。

到1952年,全国生活物资和工业用品价格稳中有降,意味着已经打掉了高通胀压力下私人资本推动投机经济的“虚火”:1952年12月上海、天津、沈阳、汉口、重庆、西安、广州七大城市52种主要商品的批发价格指数比1951年12月下降6.4%,其中,食品类价格除了谷类之外下降15%,燃料、工业装备和原材料下降13%,棉纱和棉布下降1%,建筑材料下降9%。上海批发物价指数1952年较上年下降6.6%,全年逐月平均波幅为-0.6%,这是抗日战争以来所没有的现象,标志着建国初期反通货膨胀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资本利益集团麇集的城市中站稳了脚跟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此可以专心致志地应对实体经济的其他问题了。

本书讨论了新政权靠“革命红利”扭转危机的经验。这里要进一步强调的是,作为新独立的国家,无论是短期内集中打击恶性投机治理通胀,还是据以建立财政和金融体系的“三折实”,这些措施都不可能孤立执行,客观上看,还是毛泽东提出“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战略在和平年代的演变:

首先,分到地的小农恢复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经济,自发与市场经济脱钩,这就使得总人口的88%与城市爆发的现代经济危机无关,政府只需要着重应对城市中的危机。而民国刚好与此相反——因工商业兼业地主为主体的产业资本对农业原材料的需求,农民生产经济作物的比重大幅提高,农户生活的商品化和收入的现金化程度随之提高,生活生计受法币贬值的影响也就越发深重。

其次,国家基于土地革命完成了对几乎全体农民的政治动员,才得以在财政收支与金融存取领域采取折实的政策。亦即,占人口88%的农民在参加土地革命之中构建起了史无前例的、严密的农村组织体系,才是宏观上稳定城市通胀的主要工具。

1949—1950年上半年政府集中精力应对恶性通胀的时候,虽然土地改革法还没有以国家的名义颁布,但东北、华北等解放区1947年以来相继都实施了土改。将土改与全面发动农民相结合,是中共在长期斗争中逐渐确定下来的一条基本原则,农民全面动员使得占农民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农以下群体摆脱了对地主阶层的依赖,历史上第一次拥有了参与一个大国政治运动的主体感,农村政治运行的新规则开始构建。

但小农的政治主动性在何时、做何种具体表达,决定于国家战略实施中是否有动员农民的需要,对应的则是农村中哪部分的群体(富农、中农、贫农、佃农)被实际动员起来,通过这样的“选择性动员”,新政权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将泱泱大国的国家权力下沉到自然村。村社内部的土地、房屋、牲畜等财产,也由于革命力量介入重新分配而形成相对于个体化私权的“产权残缺”,从而,就有了国家政权再次进入做财产关系调整的“制度缺口”。

此后,在农村中贯彻国家意志,不论是建设以国营和合作社为名垄断性为主的农村购销体系,还是50年代的农民合作化运动,都较少受到在地利益集团的阻碍,这也是“革命红利”——国家高度政治化奠基于对各种利益群体的调控权力的完整构建。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形势来说,土改最重要的动员作用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从自给自足的、高度分散的小农手中征集余粮的交易成本,使得国家以革命的名义从农村征购物资变得相对容易。

从事件进程看,新政权在完成集中粮食治理通胀这一步之后,又创造性地挖掘制度红利,把这些集中起来的粮食和物资,通过以工代赈、水利建设投入等方式,在农民中进行再分配,可谓神来之笔。这一方面提高了农业产出水平,为遏制通胀发挥长效作用;另一方面大量吸纳了灾荒发生时可能流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极大地化解了危机代价随时可能演变成的社会动荡。

据此,关于乡村是否能够继续承载城市危机代价,我们的观点是主要取决于农村财产关系公平性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了这两者,用广大的农村地区做后盾来应对有限城市的通胀危机,就有了基本物质层面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