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特大冤案,6名干部遭栽赃被枪决,1年后法院:我们搞错了
1950年1月18日下午,山东省宁阳县茂义庄突然响起了枪响,众人赶忙循声而去发现稽查干部郭宗禄和随身的两个民兵被枪杀了。
在当时那个时代,干部遇害那可是件大事,于是公安全力追查凶手。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凶手”被捉拿归案,法院判处孔令仁、吴玉东、潘立振、李广彬、李志旺、孔令忠六人死刑,立即执行!
但就在一年后,这个案件突然被翻案,法院方则表示搞错了。
而之前被“错杀”的无辜干部被追为烈士,究竟是何原因造成干部无辜被杀的罪名,故事的始末究竟是怎样的?
土匪遭清剿,冤案浮出水面
1950年6月,志愿军入朝作战,山东省的警备力量也被抽调,对于土匪恶霸的压制有所减轻,土匪又活跃了起来。为了稳定后方,保证后勤补给,军分区派重兵进山围剿,誓要消灭土匪武装。
在解放军的铁拳之下,大批土匪被消灭,之前逃脱的匪首也被杀被捕。随着土匪力量的清除,一些小头目被捕,在交代过往的时候,不经意间暴露了一件事,那就是一年前孔令仁等人的案件有可能被误判了。
当地政府极为关注这件事,派出精干人员调查案件的原由,对案件进行复查。有许多抓捕到的土匪知晓这件事,很快就拼凑出了真相,还原出案件本来的模样。
干部遇害,线索指向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山东省,那个时候我党军队刚刚打跑国民党反动派,正在建立一个崭新的中国。大的方面上,成建制的国民党军队已经被消灭,中国境内几乎没有大规模的敌方部队;但是在基层和深山老林里,国民党溃兵和土匪恶霸仍然盘踞在各地,这些人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当地治安带来很大困扰。
山东省境内也有这样的土匪流寇,他们大多受到过人民解放军的铁拳镇压,不敢公开闹事,但是总会做一些小动作,恶心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
这些人藏在山林之中,利用险要地形阴谋对立,屠杀进步群众和当地党组织,给当地政府制造了很多麻烦。而且这些土匪恶霸滑不溜秋,大部队清剿的话根本不露头,就躲藏在密林里,等到大部队离开以后,他们继续兴风作浪,是当地的一个严重隐患。为了应对在这种情况,当地政府开展了行动,联合熟悉当地地理环境的民兵部队清剿土匪,一举解决了大部分的流窜匪徒,只有少数几个人侥幸逃脱。
然而,这些得以逃脱的恶徒并没有悔改,反而继续和人民政权作对。于是当地政府决定建立民兵联防组织,在各个山村乡镇建立一定数量的民兵,给予枪支弹药,负责防匪保卫工作,积极应对,迅速处理。吴玉东、孔令仁就是这支民兵队伍的干部,在当地小有声望。
而吴玉东则是个“酒疯子”,特别喜欢喝酒,但就因为此事给他带来了不幸。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上下可以说是百废待兴,根本没有足够的粮食用来酿酒,市面上流通的酒也很少,因此吴玉东始终不能喝尽兴。
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他拉上民兵班长孔令仁一起,利用手中的权利开了一家酿酒店,既可以用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也能用来赚取钱财,一举两得。
生意展开之后,酿酒卖的很好,赚了很多钱,一些人眼红酿酒店的收益,偷偷向当地政府举报,政府很重视这件事,因为按照当时的法律,这种用粮食酿酒的行为是犯法的。
不久后,稽征干部郭宗禄就受命前来调查这件事,很快就查清了来龙去脉,不仅没收了酿酒店所有的存货,还把酿酒工具给没收了,给吴玉东以严重警告。
本以为吴玉东会收敛一些,没想到的是,他又开始了。并且还把区干部潘立振拉入了伙,有了这把保护伞他又继续从事这门灰色生意。
这一次持续的时间较长,但终究没能逃过人民群众的眼睛,又有人举报了他们。这一次组织直接将他们三人传唤,在监察所内向他们问罪。
孔令仁却把所有罪责都给担下了,保得其他两人无事。当地主管官员看他认错态度还不错,也没有多为难他们,只是要他们上交罚款,以后别再从事此事这事就过去了。
虽然孔令仁当时认错态度很诚恳,但是转头回家就将这件事抛之在脑后,丝毫没有缴纳罚款的意思。
于是当地政府就又派出了郭宗禄去催款,一定要求孔令仁给出一个准信。考虑到当时的环境问题,为了保证安全,领导安排了两位民兵同志和郭宗禄同行,确保不会被土匪们骚扰。
县城离孔令仁居住的村庄有些距离,在再加上郭宗禄出发的较晚,直到晚上郭宗禄才到达孔家,见到门口蹲着孔令仁的妻子,也没有多说什么,丢下了一句让孔令仁明天去区里的话,转头就走,毫不在意孔令仁妻子挽留的话语。
孔令仁的妻子见留不住,也就转头回家,没想到正巧碰到出来透气的吴玉东。
原来吴玉东的酒瘾犯了,跑来孔家喝酒,中途出来透风,没想到正巧碰到了转身离开的郭宗禄。
吴玉东摆出一副笑脸,直直地向郭宗禄走去,请他进屋坐坐,喝两杯。
可不管吴玉东怎么劝说,郭宗禄就是摆出一副不愿意进屋的样子,天色已晚,吴玉东也看不出来郭宗禄到底什么想法,还以为他不给自己面子,也就无奈送领导出村,不再提进屋的事。
可是就在郭宗禄出村后不久,村口突然传来了枪声,村民和民兵赶紧去查看,发现郭宗禄和两名民兵的尸体就在那里。
这件事发生得太蹊跷了,当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之后,派出警员去案发现场查看,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三人的尸体紧靠在一起,不像是突然袭击,更像是被人杀死后故意摆在大路旁边。
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发现郭宗禄头部中弹,这里是致命伤,其他伤口包括腰部和胳膊,手臂上能够明显看出有捆绑痕迹,其他两位民兵身上也有捆绑的痕迹。
另外,能够在尸体周围发现弹壳,而这三人在案发之前都随身携带有步枪,这些枪支也都不翼而飞。
三条人命加上身份敏感,在当地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公安部门抽调警力对案件进行侦查。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许多的有用线索,但是没有具体的怀疑目标,但是案发第二天,孔令仁向当地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在他的说辞中是这样的:
有一伙土匪进了村,正好撞见离开的郭宗禄等人,双方交火后,郭宗禄不敌被杀,土匪也撤退离开。
专案组对这条线索很重视,派出人手核查检验,可是最终证明孔令仁在撒谎,村庄的村民根本没有听到土匪进村的消息,而且根据现场判定也没有土匪进村的痕迹,孔令仁说谎了。
在这样一个敏感时刻,全部的警务人员都绷紧心弦,孔令仁却顶风作案,提供了这样一个虚假的线索,他是不是在隐瞒什么?
办案人员心中暗暗警惕,对孔令仁这个人的调查也依次展开。经过走访调查,专案组很快就发现了孔令仁之前违法经营酿酒店的事情,而郭宗禄依法查办,他们之间是有矛盾的,孔令仁也有作案的动机,再加上这次提供虚假线索,误导办案人员,孔令仁的嫌疑大大提升。
从案发现场提供的线索也可以看到,现场没有搏斗扭打的痕迹,郭宗禄三人并不是孔令仁所说的突遭土匪,更像是被有心人暗算,死于背后的黑枪。
而在案发后,孔令仁更是非常活跃,向办案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试图牵制转移公安人员的注意力,目的存疑。再加上专案组调查到的孔令仁和郭宗禄之间的矛盾,孔令仁等人完全具备作案动机,身上有洗不清的嫌疑。
屈打成招,被判死刑
尽管没有更多的线索,但是专案组还是立刻将孔、吴等酿酒人员缉拿,试图从他们的口供中找到更多线索。
而且建国初期,各种刑事法律还不完备,警方解决案子也没有更多的条件,所以只能靠这种方法来获得线索,深挖更多的内幕。
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潘立振这个区委干部也被指认给孔令仁等人提供保护伞,秘密支持酿酒店的运行,于是针对潘立振的调查也秘密展开。经过调查,潘立振确实参与进孔令仁等人的酿酒店活动中,并且在明里暗里帮助孔令仁等人,打通官面上的关系。
但是并没有明显线索指出潘立振伙同孔令仁谋害稽查干部,案件一下子进入了死胡同。这时,一条线索露出水面,群众举报,潘立振曾在案发当天的晚上背着一杆枪出门。
这条关键性的线索令办案人员欣喜若狂,尽管没有其他人的口供,并没有第二个人看到潘立振当晚出门,但是专案组成员没有细细考虑这件事,没有探究这条线索的真伪,直接向上级部门反应,随机展开了对潘立振的抓捕。将参与酿酒的一系列参案人员抓捕归案后,警方开始对他们进行审讯。
警方将几人分开审讯,潘、吴、孔等人承认自己私自酿酒,触犯了法律,但对谋杀案连连否认。
当孔令仁被问到为什么提供虚假线索的时候,孔令仁回答想要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但是越描越黑,反而让自己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这些人的回答让审讯工作无法展开,专案组成员一筹莫展。
于是专案组在审讯孔令仁等人的过程中决定加大力度,对他们用刑。
刑讯逼供无论是何时都是违反法律的,得到的口供也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但是在那个年代,国家百废俱兴,法律方面存在许多漏洞,参与办案的公安人员还带着明显的军队风格,多种因素的结合下,这样的行为也就被默认为寻求真相的最快途径了。
在审讯室吃了一顿苦头之后,潘立振最先屈服,在办案人员的诱导下说出了自己的 “犯罪事实”。他交代孔令仁:“如果有人敢来催债,那就干掉”。于是在潘立振的谋划下,郭宗禄刚一出村口就被枪杀,随行民兵的枪支则被丢弃。当办案人员问到枪支丢弃到了哪里,潘立振当然不知道,因为他根本没有做这件事。
潘立振的供词虽然不太完美,但是专案组人员还是很兴奋,认为破案时机已到。于是对其他三人加大了审讯力度,就这样在屈打成招下,吴玉东、孔令仁交代了自己作为同伙的“犯罪事实”。但是只要停止刑讯手段,二人又否认之前的供述,如此反复了数次。警方认为两人是在拖延时间,态度不诚恳,没有放在心上。
而在专案组内部在讨论案情的时候,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种是孔令仁等人杀人动机不足,没有必要去杀人。再加上这三位都是干部级别的,特别是潘立振还是区干部,思想觉悟这方面还是比较高的,杀人这种重大刑事案件,为了自己的前程也没必要杀人。虽然说这几位有些利益冲突,还达不到痛下杀手的程度。最重要的是当地的土匪还没有解决,土匪借刀杀人也不是不可能!
但也有人认为事件没有那么复杂,既然得到了他们的“口供”,知道他们与郭宗禄存在利益矛盾,从作案动机上来说,他们确实是有嫌疑的。
另外,孔令仁的假线索也是反常,如果不是心虚害怕的话,那么他为什么要向专案组提供虚假线索转移视线呢?
在加上现场人员从村里的群众口中得知,吴玉东在案发当晚将郭宗禄等人送出村子,这一幕被许多群众看到,而就在郭宗禄离开村子不久,村庄里就听到了枪声,肯定是吴玉东等人不想要郭宗禄离开,这才痛下杀手。
这样的说法虽然有些牵强,而且存在明显的逻辑漏洞,但是办案人员中大部分人都认同,就这样这个案件的走向逐渐走偏。
在拿到几人的口供之后,也没有办法定罪,因为关键的物证没有找到,结案也就无从谈起,对此警方很是着急上火。
这时,群众又一次提供了重要线索,枪支应该被他们藏在村西水井,警方得知后马上赶到案发现场,果然找到了。
经过比对,步枪正是警方要寻找的物证,最为关键的线索拿到,警方马上回身开始结案。
在法庭上,法官宣读了潘立振等人的罪行,提供了各种证据,最终宣判潘立振等六人有罪,被判处死刑,该案的性质也被定为 “反革命案”,不久后,六人被执行枪决,案件正式结束。
真相大白,土匪刻意栽赃
直到清剿土匪的时候,一些通匪分子才说出,这件案子的真相。
1950年1月18日,郭宗禄正在两位民兵的陪同下前往孔令仁的住所,中途路过了一个村庄,发现一位形迹可疑的女子,郭宗禄马上追去,却在一处院子被人袭击。这伙土匪不是别人,正是匪首耿继武、宁益山率领的人马。
由于当时处于剿匪时期,耿继武不能暴露自身的位置,于是便起了杀心,直接杀了他们,可手下人却向他透露了稽查干部郭宗禄和潘立振等人的矛盾,于是他想出了一手借刀杀人、自相残杀的把戏。
耿继武先用话术安抚住郭宗禄,避免他不顾一切地同归于尽,然后转头捆绑住随行的两名民兵,扒下衣服,由耿继武换上,然后趁着晚上,耿继武押着郭宗禄前往孔令仁的住所。
当着假冒的稽查干部到达孔令仁家时,孔令仁和吴玉东以及两名民兵都在孔家喝酒,他们就隔着一道窗户,只要郭宗禄发出微弱的动静或者响声,耿继武的阴谋就不可能会得逞。但现实却是郭宗禄什么也没做,像是耿继武手上的提线木偶一样。
出村后,三人没有了利用价值,很快就被杀害,为了毁灭证据,他们的枪也被丢开,人为制造了案发现场,将整起事件安排在了孔令仁的身上。等听到枪声后,众人都赶忙出来查看,发现了三人的尸体。
孔令仁看到尸体后,明显慌了,由于之前跟郭宗禄有利益矛盾,虽然这事不是自己干的,但怕自己被怀疑,于是报案后便提供了假线索,企图混淆视听,谁知没能骗过公安机关,反而加深了对他的怀疑。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不仅是孔令仁,整个与酿酒有关系的都被列为嫌疑人抓了起来。虽然六人被抓后被屈打成招,但由于没有找到“凶器”,公安部门始终结不了案。然而这边的耿继武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了没有找到“凶器”,于是派遣通匪分子作伪证,向公安机关指出了枪支丢弃地点。
这一连串操作,直接导致专案组接受了耿继武安排的“圈套”,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仓促结案,最终造成了这一起冤案。
真相大白之后,静下心来思考案件,发现了许多当时没有注意到的地方,想当然地思考,完全忽略了客观事实,没有考虑周全,而且侦查工作没有做到位,被土匪抓了空当。
其中最大的漏洞就是在案发现场发现了许多的弹壳,这些弹壳和孔令仁他们使用的子弹完全不同。
很明显不是孔令仁等人作案,但由于被忽视最后酿造成了一件特大冤案发生。
还有就是潘立振是区干部,孔令仁是民兵队队长,怎么说在当地也是小有声望的,没有道理去因为一些小事杀害组织派来的干员,而且在这起案件中,被枪毙的几人只是利益关系,没有什么过深的交往,这样随随便便的屈打成招,草率结案,不就相当于明火执仗,完全没有道理。
但是在那个年代,各种规章制度还没完善,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和限制,执法手段也和现在有所不同,再加上办案人员过于急躁,急切间想要求成,所以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律渠道,直接用了特殊手段,查证方面也没有细究,各种地方都很草率,因此冤案就酿成了。
由于这件案子事关重大,被列为全国十大错案之一,
当地的领导班子也认识到了错误,在大会上公开检讨,对无辜被杀的六人平反昭雪,将他们追为烈士。而耿继武等人被枪决,罪责较轻的则被判处有期徒刑,自此这起案件才完满地画上了句号。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到许多警示,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最重要的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一定不要草率。可能对你来说失误,粗心大意,但或者对某些人来说就是生命,家庭、人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此类冤案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