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与策略的平衡抉择——再论“七七事变”后蒋介石的应对

作者:侯中军

“七七事变”是中国全面抗战的起点,学界对此事变本身的研究,以及围绕此事变前后中日交涉的研究,均可谓相当丰富。2000年之前,学界将蒋介石的应对概括为“和”与“战”的抉择,并已经依据相当丰富的材料对和或战抉择的过程有精到的评论。特别要指出的是,学界在论述蒋具有抗战决心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分析认为,南京政府完全无意将事件导向战争,在内心深处是希望,避免与日本进行大规模战争的,其强硬态度只是一种应战姿态。

本文不拟围绕“七七事变”本身的发生是否具有“必然性”或“偶然性”而展开,在此问题上,学界争论已久。且不论结论如何,均不可能改变日本久有占领华北的侵略计划。本文希望再行探究的是,“七七事变”后,直至平津沦陷前的3周内,蒋介石及其领导下的国民政府是如何应对的,蒋所做出的军事部署及外交方针的依据何在?其对华北前线的指挥命令是否其战略意图的真实表现?这些问题事实上都还有进一步开掘的余地。学界以往研究蒋在“七七事变”后的对日交涉时,通过蒋发往华北的电报及其个人言论,对蒋善变的指挥风格多有疑问,认为其有时举棋不定,犹豫不决,而有时又突然强硬,刚愎自用。蒋介石这种应对时局的态度果真是其在战略方针上摇摆的反映吗?为了深入抗战史研究,学界曾组织过若干笔谈,提出了将系统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历史视野,并强调其要诀就是实事求是。“七七事变”后中日之间的全面对决,其根本在于军事。中日之间虽然在外交上都呼吁和平,但双方的军事部署则一直在积极进行。以往研究在分析蒋介石决策过程时,在关于蒋本人在做出形势判断时的参照依据方面尚有进一步探究的余地。基于此种考虑,本文拟注重先对蒋获得的军事情报以及国民政府的军事准备进行分析,再探讨“七七事变”后蒋介石的决策过程。

鉴于“九一八” 以来日本对华侵略的逐步扩大,国民政府在准备应对日本的全面军事进攻这一问题上已经做了预案。蒋介石本人亦判断,为了恢复“九一八事变”之前的状态,中日之间的决战不可避免。因此当“七七事变”发生后,蒋第一反应除按预案调动军队外,还考虑对日宣战是否正当其时。他主要的顾虑是,在未能准备妥当,而又不能明确判断日本是否已经正式扩大侵略的情形下,如果由中国主动发动战争,是否会造成被动?正因如此,如果要研究“七七事变”后蒋介石的应对方略,必须先理解“七七事变”后蒋介石对内外形势的判断,尤其是对中日战争发展态势的研判。这其中,主要是依据军事布置的研判,其对外交情报的重视程度是为了配合理解日方的军事部署。

日本“二二六事变”后,蒋介石制定对日交涉方针时就将关注日本在华军队行动视为关键之一,并提出相应预案。1936年5月,关于对日交涉,蒋介石提出:一是日本陆军内部“须要其关东与驻屯军一致”;二是“须要其对中央单方交涉,不得挑拨各方”。日军进占北平近郊长辛店后,蒋介石在考虑中日关系时就担心日本如驱逐宋哲元,是否意味着将对华扩大军事侵略?1936年9月27日,蒋介石在会见英国陆军侦探长时表示:“如让倭南侵一点,其始英国视为甚微,而不知其一经开始,则以后既有据点乃必致不可遏抑。”其对于日本军事南侵之动静异常警惕。10月,蒋在思考对日军事方针时,认为“倭必不敢正式宣战,而我应准备宣战与造成形势”,“倭对现状有弄假成真之可能,故务使其海军此次形势之缓和,使其以后不敢再作挑战之形势”。蒋介石在思考河北宋哲元所部军队时提出,“冀察与倭关系,中央直接交涉之利害何如”,“中央对倭之交涉无效,彼必逼宋独立或驱宋而造成傀儡”。为解决可能出现的此等局面,他将中央军进入平津列为首要选项。与此相配套的措施是,蒋介石加速了各项国防建设计划,并制定了相应的作战方案。

在“七七事变”爆发前,蒋介石在思考中日之间现状时,已经触及了应对日本进一步侵吞华北的方略,一些思考已经体现了日后的处理方针。7月5日,军政部参事严宽密电何应钦,认为日军连续在卢沟桥附近演习约1周的时间,紧张形势已经形成,而恰逢这时,升任驻华大使的川越茂据传将到华北,“集议各问题,寻解决途径,协津日军于年内解决各悬案”。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得悉消息的蒋介石首先想到的是事态扩大化。

因此,事变的第二日,在具体的军事策略上蒋介石做好了事态扩大化的准备。他致电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称“宛平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之扩大,此间已准备随时增援矣”。在发出此电文的同时,他要求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徐永昌、参谋总长程潜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的准备,并命令豫皖绥靖公署主任刘峙先行派遣1个师开赴黄河以北,并做好另外2个师出发的准备。9日,蒋介石命令驻防平汉路孙连仲2个师向石家庄或保定集中,令庞炳勋部与高桂滋部向石家庄集中;并命令上述部队,皆归宋哲元指挥。在军事上,蒋将华北周边的部队向北平附近集中。除此之外,7月8日上午,蒋召集特别会议,与外交部长王宠惠商讨外交问题。蒋的一系列军事调动,并非突然的应急措施,而是在既定预案基础上所做出的反应。高级将领对于全局军事部署是知道的,处于华北的宋哲元在向蒋介石汇报事变情形时称,“倘中枢大战准备完成,则固囿民心理夙夜祷企者也”。

1937年7月之前,在国民政府的战争指导方针中已确定“战争无可避免”,但具体的作战准备要到1938年方能完成。事变发生后,蒋介石7月8日的日记表明,他不能确定日本发动事变的真实意图:“彼将乘机我准备未完之时,使我屈服乎?”“与宋哲元为难乎,使华北独立化乎?”由于不能确定日本发动事变针对的究竟是国民政府还是宋哲元,因此在具体的应对策略上,蒋亦在两种选择中犹豫不决。蒋内心倾向于认为日本并未做好开战的准备,因“此时倭无与我开战之利”,故他有“决心应战,此其时乎”的担心。现有研究认为,此时蒋介石考虑的重点“不在和战,而在乘此机会能使中国重新立于更主动的地位”。从“七七事变”后国民政府的最初反应看,蒋的军事部署属于自然应对之策。虽然不确定日本是否要发动全面战争,但做好相应准备,是政府最高决策者的基本考虑。余下的军事外交行为都是围绕这一核心而展开的。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作战课同日拟定了应对卢沟桥事变的方案,“力求将事变限定于平津地区,并迅速确保该地区”,“应根据事变不扩大方针行事。中国方面若对我军采取挑衅态度,则应向中国驻屯军增派必要之兵力,将与我敌对之中国军队逐出平津一带。外交交涉亦以此方针为准”。日本陆军省认同参谋本部的方案,将事件局限在华北,并把此次事变命名为“华北事变”。7月9日,日本内阁召开临时会议,考虑由日本国内派出3个师团到华北。到了10日,参谋本部依据情势,决定再从日本国内向华北派遣3个师团和航空兵团。

从外交准备上看,蒋是据国际法上进行战争的一般程序做准备的。7月9日开始,蒋介石在军事上准备全面动员的同时,亦已开始准备外交上的宣战问题。当日,蒋致电军令部长徐永昌,称“倭寇挑衅,无论其用意如何,我军应准备全部动员,各地皆令戒严,并准备宣战手续”。同日,蒋介石致电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阎锡山,将政府所做准备通报与阎,并征询其对卢沟桥事变的意见。也就是说,是否宣战,将基于国民政府对全局形势的判断而做出。

此后,蒋继续增兵华北,抽调炮兵及高射机枪兵开赴前线。同时,电令全国“应切实准备,勿稍松懈,以防万一”。其内心则判断“如我不有积极准备,示以决心,则不能和平解决也”。此时,蒋面对最初形势不明的状况,希望能有一万全应对之策,而做好军事准备是应对一切变化的根本。虽然从华北传来的消息表明,形势已经有所缓和,并有建议提议,“倘中央大战准备尚未完成,或恐影响,反致扩大,可否转请暂令准备北上各部,在原防集结待命”,但蒋不为所动。蒋介石此时清点全国军事力量,并要求各部认真准备,是基于此种认识:日本必将夺取华北,而华北是国民政府的底线,不容有失。问题在于,在做好充分的战争准备之前,此时是应将战争限于局部,还是接受一定条件的和谈?

自7月11日开始,国民政府军政机关的主要长官就卢沟桥事变开始举行军政长官会报会,由军政部长何应钦主持。为响应蒋介石的军事动员,第一次会报会检讨了此时国民政府军事物资储备,认为此时的武器弹药,如果以20个师计算,可供3个月之用。

尽管中央层级的决策仍在讨论之中,但此时外界传来宋哲元已经签署和谈条件的消息。7月11日蒋要求外交部就卢沟桥事变发表声明,一方面陈述日方故意挑衅,并有意扩大侵略之事实,另一方面表明中国愿与日本谈判解决中日间一切悬案,“以外交方式,谋和平之解决”。在讨论蒋的此项要求时,何应钦等认为,此项声明“颇难着笔”,因“中央并非申明宣战,仍须说明和平愿望,而地方政府已与对方签订和平条件,中央尚不知底蕴”。

同日,为与宋哲元协调中央对全局的安排,蒋介石手谕军政长官会报会的与会人员,要求在军政部次长曹浩森与参谋本部次长熊斌中选出一人,亲赴华北,目的是向宋哲元宣达中央意旨:“本委座所示不挑战必抗战之宗旨,如宋主任环境关系,认为需要忍耐以求和时,只可在不丧失领土主权原则之下与彼方谈判,以求缓兵。”会议决定由熊斌赴华北。宋哲元与日方缔结解决事变的协议之后,秦德纯向钱大钧提议,可否“告一段落,以观演变如何耳”,仍不愿中央军继续北上。但秦德纯在同日致蒋介石电文中则称,“彼不顾信义,能否履行,尚不敢必”。秦德纯等在形势有所缓和的局面下,不愿蒋介石继续派军进驻华北,固然有地方派系利益的考虑,但根本上仍在于,处于事变现场的29军,不了解背后的中日整体战略博弈。

接着蒋介石又电宋,“卢案必不能和平解决,无论我方允其任何条件,而其目的,则在以冀察为不驻兵区域”,“中早已决心运用全力抗战,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以保持我国家与个人之人格”,要求宋“与中央共同一致,无论和战,万勿单独进行”。在此电文中,蒋还向宋哲元表示“中央决宣战,愿与兄等各将士同共生死,义无反顾”。蒋之所以如此勉励宋哲元,因为就利害而言,诚如王世杰等人所认识的那样,“如中央遥视华北之沦陷而不救,或坐视华北当局接受丧失主权的条件而不预为之地,则对内对外中央均将不保”。

蒋介石对宋哲元的这番“决宣战”的表示,显然并非其内心的真实想法。就在他致电宋哲元的前一日,尚在考虑对日策略时,曾自记“非至万不得已,不宜宣战”。其对宋的勉励,盖因此时传出宋已经接受日军条件谈和之消息,并已签字。蒋虽然表示不宜宣战,但并不代表不开战。正如侍从室第一处主任钱大钧向秦德纯所发绝密电文中强调:“顷电话中所言,恐不明了,特再奉达。此刻如日兵尚在对峙而不肯撤退,则彼必待其关东部队到后积极进攻,决无疑义。望从速切实加紧备战,万勿受欺。”

事变发生后,蒋介石一方面在做全面战争的准备,另一方面亦请英美等国予以调停。王世杰曾建议外交部非正式向英美等国试探意向。国民政府驻英大使郭泰祺秉承政府意旨,请英国予以调停。郭泰祺向英国外交部次官贾德干(A.Cadogan)指出,“日本正积极加强其在满洲和朝鲜的军力,日本本土的陆海军亦已做好扩大战争的准备”,宋哲元与日方的暂时停火协议不过是日本“拖延时间而已”,“7月15日前后必将有大规模的武装冲突”。郭泰祺告诉英方,为了避免即将发生的大规模冲突,唯一可能的途径是由相关国单独或联合进行调解或调停,“希望英国立即采取行动,否则一切都将太迟”。在接下来的谈话中,英方人士告诉郭泰祺,“英国意识到日本政府有意在此时策划一次大规模的对华军事行动”,“我本人亦于7月12 日晚向日本驻英大使提请注意,但日使以极真诚语言向我说明日本无意发动战争”。英方认为,令人感到危险的是,当双方发现已经卷入谁也不想出现的悲剧性结果时,仍将基于各自的国家尊严而采取强硬态度。

7月14日,英国外交部致电驻华大使许阁森(H.Knatchbull-Hugessen),指出中国方面立场清楚,“无意将日本从其已经占领的东北地区赶走,但同时也不会再做出任何让步”;同时,郭泰祺“建议英国或许可以以公正的态度调查争端的起因”。英国驻北平领事建议,“英国可以建议由友好大国向中日两国政府派出代表,以便提出调解”,并认为,由于日本驻北平领事馆代办加藤传次郎向报界表示“日本不准备索要人员损失补偿”,因此这使得和解变得容易多了。

英国驻美大使林赛(R.Lindsay)向英国外交部汇报了美国方面的动态。林赛称,美国大使极力强调维持和平的重要性,但并未提出调停的可行性建议。美国国务卿赫尔(Cordell Hull)在7月12日的备忘录中亦表示,“我特别强调并肯定他(日本驻美大使)所述及的日本政府正为友好解决争端不诉诸战争而作的努力”,鼓励日本政府采取和平手段解决争端。

在对日策略和对“七七事变”的应对上,蒋介石其实是在不同层面进行考虑的。从战略上说,“九一八”以来的种种事实已经证明,中日必将开战,但争取更多的准备时间,延缓与日本全面开战,或争取国际局势的转变,是战略上的首选。在此战略下,“七七事变”会否、应否影响总体战略部署,蒋内心并无把握,他只是希望能将事变控制在尽可能有利于中国的局面下解决,不让其上升为中日全面对决的转折点。如果事变果真演变为中日之间的全面战争,亦应做到在对华有利的条件下解决。基于此种思考,蒋的对日“不挑战不避战”策略,是基于对中日关系长期战略的判断而得出的。而要求宋哲元坚持到底,务必与中央保持一致,则是基于对事变的不确定性而做出的。蒋在7月14日考虑的对“七七事变”的4项处置条件,正是上述战略与策略的反映:1.英美已经有意调解卢沟桥冲突;2.宋哲元驻津态度不定;3.北进部队之行动应立于进退自如境地,如果宋完全屈服,则中央军决不南调;4.“如能办到卢沟桥仍驻正式陆军而不受限制,则胜矣”。

7月14日晚9时,在军政长官讨论会议上,参会人员的态度与蒋自身对战略与策略的认识是相吻合的。军委会办公厅主任徐永昌称,“现在我准备未周,开战难操胜算”,不建议对日宣战,建议应由中央划定妥协标准给宋哲元,如此“能忍耐度过”。参谋总长程潜的意见是,“希望缓兵,以完成我方之准备”,“但目下之准备与军队之动员,仍不可忽视”。训练总监唐生智认为,宋哲元已经超出了中央允许的妥协范围,不应“再给以和平妥协之意图”,“中央宜表示强硬”,“军事准备尤不可忽视”,如果让宋进行妥协运动,若结果不超出中央期望,可以追认,否则,则否认。三人所谈观点均希望能将卢沟桥事变限于局部范围内解决,以便为将来的中日全面开战赢得足够的准备时间。

全面战争虽然不能避免,但为赢得战争准备时间,以一定条件争取和平解决“七七事变”,并非全无可能。外交上,从英美等国得来的消息亦表明,日方未必志在借此事变全面扩大战争。在不能判断日方真实意图的情形下,在何应钦主持的军政长官会议上曾详细讨论是否能通过战争手段探出日方真实意图所在。在国民政府看来,相较宣战,试探出日方的真实意图更为重要。因为宣战以后中国将再无退路。而如果能摸清日方的意图再来确定宣战与否,则在战略上、策略上将更为主动,也更加稳妥。

在7月16日的长官会议上,与会人员以“战争全部化或局部化”为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讨论。会议大体分为三种意见:1.军事参议院院长陈调元主张全部化,认为不存在全部化战争或局部化战争之区别,“实际一经开战,则侨民下旗归国,未有所谓局部化”。2.参谋总长程潜建议应局部化,认为,依据目前中日情势,仅能保持战争“局部化”,“但如青岛、海州发生战争,则我在上海方面,似应先有动作”。3.训练总监唐生智既不赞成全部化,亦反对局部化,称“绝交,则长江腹地到处开炮,我甚不利,但仅局部化,则敌仍可处处自由行动,敌亦有利”,倾向于反对开战。他认为“现在最宜考虑者,如果被奸人包围,签字撤兵,廿九军内部分化,中央如何办理”。

何应钦并未明确其意见,而是归纳了四种可能的情形:1.分析了局部化的应对方案,即如果局部化,则当日军对二十九军发动攻击时,中央军当然参加作战,此时其他地方均不动。2.全部化出现的预设情形是,日军在青岛登陆,中国阻止其登陆,战争因而爆发,“惟此时是否仍仅限于北平与青岛,其他各处仍如九一八时官民照常往返,照常通商”,“或此时全部化,实行绝交宣战”。3.“如全部化,则绝交宣战”,如何处置日本在华租界、兵船、商船以及居留民?4.目前需要做好全面战争的准备,需要详细研究“究竟局部化与全部化,何者于我有利,在国际公法上手续如何”。

蒋本人及国民政府决策层此时对全部战争或局部战争的判断,是基于“九一八”以来的实际情形而做出的,从实际行动而言,日本的确是在步步紧逼。蒋之所以能在事变后迅疾调动中央军北上,因在此之前已经有了作战的预案,其所做的反应和动作早已有所计划。在1936年年底,国民政府参谋本部已经拟定了《民国廿六年度国防作战计划》,并在1937年3月修订完毕后呈请蒋介石审阅。该计划对日本作战企图的判断与卢沟桥事变后的日军动向存在吻合特征:“敌军之攻击方向,为对黄河迆北,由古北口—山海关,经北平—天津,沿平汉—津浦两路,向郑州—济南—徐州前进”,同时将“由北平经保定、石家庄,向太原前进,取包围山西之势”,“此外更将利用其绝对制海权,由胶州湾—海州等处登陆,以威胁我在黄河北岸作战军之侧背”。该作战计划对日本的惯用军事外交手段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敌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

7月10日,蒋在做出军事部署的同时,自记“惟我已积极运兵北上备战,或可知其野心。我军已开始北进,彼或于明日停战乎”,并于同日决定派遣6个师北上增援,称“如我不有积极准备,示以决心,则不能和平解决也”。根据预案,国民政府军队将以主力集中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重点在平汉路,对经由北平、天津的敌军实行决战;如果中国军队不能进出沧州、保定一线,则以主力集中于德州、束鹿、石家庄一线附近,仍将重点集中于平汉线,与日军进行第一次会战。蒋介石对中央军的调动以及对宋哲元部的要求,与此预案是相符合的。虽然乙案调整了作战重点,但敌情判断仍以甲案为准。蒋介石最初的战情判断,与该预案存在密切联系。蒋系军人出身,其以自身军事判断所做出的相应决断,未必完全符合短时期内外交、政治实情,但在大方向上并无多大差池。7月12日,蒋介石与宋哲元、秦德纯商量中央军集中地点,并决定“在永定河与沧保线持久战”。

蒋介石在7月15日指示山东省主席韩复榘、青岛市市长沈鸿烈,“以日本第五、十两师团已准备待发,其目的必在青岛、济南,务望从速准备”,并认为“倭寇第五师在秦(青)岛集中,则其十二师亦必用于平津而克在青岛进发部队”,进而判断日本“仍为局部动作也”。日军的此种调动与国民政府的形势预判存在高度吻合性。在以日军行动蠡测日本态度时,蒋认为“卢案已经发动十日,而彼徘徊威胁,未取正式开战,是其无意激战,志在不战而屈之一点,此其外强中干之暴露也”。日军的具体调动在蒋介石的预料之中,再加上从英美处得来的消息显示日本外交政策并未采取决绝态度,因此,蒋判断日本虽有意夺取华北,但并无发动全面战争的准备。为了提升士气民心,并从心理上宣示自身抗战决心,以便使日本知难而退,蒋决定发表态度较为强硬的应战谈话,“倭寇既备大战,则其权在倭王,若我宣言能感动彼倭,或可转危为安,是较平时之权在下级与前哨者当易为力乎”。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不能避免战争,则余之宣言发亦无害,故发表为有利也”。

7月17日,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向国民政府外交部表示日本拒绝了英国调停中日冲突的建议,调解无法进行。随后,蒋介石在庐山就“七七事变”发表谈话。蒋的想法是,“倭寇使用不战而屈之惯技暴露无余,我必须战而不屈之决心待之,或可制彼凶暴,消弭战祸”,希冀通过发表谈话,日方能够主动接受中国的条件而罢兵。其谈话重申国民党五全大会时所提出的外交方针,强调“最后关头”的意义,指出,如果“最后关头”来临,“便只有拼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的生存;那时节再不容许我们中途妥协,须知中途妥协的条件,便是整个投降、整个灭亡的条件”,“最后关头一到,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抗战到底,唯有牺牲到底的决心,才能博得最后的胜利”。这段谈话既针对了国内的和平论调,也向日本决策层表明了自身的抗战决心。在对内、对外表示决心之后,蒋介石明确指出,“七七事变”若不能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在解释最后关头到来后中国的决策时,蒋介石称,“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并继而提出解决“七七事变”的四点立场,称这是“弱国外交的最低限度”。

谈话发表后,蒋介石自认为其中影响“关键非常”。国民党内部以及民众团体态度激昂,多主张开战,但军政部与外交部等具体工作部门则主张慎重。

蒋介石本人亦在等待各方的反响,尤其是日本方面。他在日记中自认“对倭寇政略与战略一贯实行,自信甚深”,不认为谈话内容是对既有对日战略的改变。事实上,从“九一八”以来的蒋的整体对日战略来看,此言非虚。针对外界所传言的“庐山谈话”如正式发表将带来更大危险,蒋则认为“人之为危,阻不欲发,而我以为转危为安,独在此举”,同时决然表示“此意既定,无论安危成败,在所不计”,因“此为对倭最后之方剂耳”,应战宣言发表可促使中国“再不作倭寇回旋之想,一意应战矣”。7月19日,日本大使馆驻华武官喜多诚一往访军政部长何应钦、参谋总长程潜等,传达日方态度,称“如中国不将新进入河北之军队撤退,则局势必将急变,恐将引起中、日军全面冲突”。王世杰的解读为,“中央军队如违反民国廿四年夏间梅津与何部长间之了解而遣送军队及空军入河北时,日方将采取断然处置,其责应由中国负之”,日方向蒋介石施压。

蒋介石得悉喜多诚一的谈话内容后,决定于7月19日正式对外公开庐山谈话,7月20日国内各大报纸刊载了蒋介石应战声明的全文。此后蒋亦在猜测日方“对余宣布之讲演是否即下哀的美敦书,或进一步强逼,当视其今明两日之态度可以全明矣”。此时,蒋相信,他本人对日本的战略意图判断是准确的,为了强化自己的这种认识,他专门总结了日本在事变后的几个典型特征,如“对何梅协定不敢速提”,“志在华北局部而不敢扩大”,“战争最多限于局部”,并将这些特征视为日本的弱点。

日本内阁在7月11日就确定了“坚持不扩大局面、当地解决的方针,不抛弃和平谈判的愿望”,但日方内部矛盾重重,除外务省外,陆军、海军甚至陆军内部都对执行内阁决策握有弹性空间。问题是,日本内阁同时决定把预先准备好的关东军和朝鲜军调往华北。日本虽然坚持不扩大方针,但同时决定了以武力为后盾的政策。学界在分析日本内部的意见时认为,日本不扩大方针,“首先是指望不战而胜”,如未达到目的则“发动一场局部战争”,夺取平津,控制华北,这是其内部“扩大派”与“不扩大派妥协的结果”。日本为处理“七七事变”所预留的弹性空间,正是蒋介石所担心之处。问题在于,蒋介石从军事战略上认定华北必不能丢。蒋介石在“八一三”淞沪会战前派熊式辉和陈诚赴上海调研军情,熊式辉认为不能打,陈诚则认为必须打,“敌对南口,在所必攻,同时亦为我所必守,是则华北战事扩大已无可避免。敌如在华北得势,必将利用其快速装备沿平汉路南下武汉,于我不利”。正如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所言,虽然英国相信中日都无意制造严重的军事危机,双方的军事调动仅限于毫无动机的自卫措施,但双方为了证明此点,就应停止军事行动。许阁森在致英国外交大臣艾登(Robert Anthony Eden)电中强调,“我可以向你确保中国政府绝无挑衅意图,他们的举动仅限于自卫”。

蒋介石应战谈话发表当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在天津发表通告,称将自7月 20日中午起采取自由行动。日本同时通知英国,诬称因中国军队在卢沟桥附近向日军射击,“因此日军将采取必要之自卫措施直至中国军队不再进行敌对行动”。7月20日熊斌致电蒋介石、何应钦、程潜等人,汇报日军行动:下午三点,日军在卢沟桥东门方向朝中国军队发动攻击,南苑方面续到日军2000余人,通州日军1000余人经顺义向高丽营移动,日军骑兵1000余人由狼垡渡河,已被击退。王世杰认为,激烈战事或从此开始。

在蒋介石决定应战谈话之前,国民政府军政部主持的长官会议曾讨论对日开战后的若干问题,从程序上为可能进行的战争做准备。早在7月16日,王世杰就在行政院谈话会上建议组织专家讨论中日间问题的法律性质:“中央究竟仍认 战事为局部冲突(如九一八及一二八时情形);抑认中日已入普通状态,而宣告中日国交断绝?”次日上午,徐祖贻等进行了相关讨论。下午,徐向会议报告其与外交部次长徐谟等人所讨论之结果。讨论结果第一条认为,一旦中日正式发生冲突,“外交部即发表一正式宣言,叙明日本对我压迫,我不能不自卫之理由”。一般研究认为,国民政府内部的此一讨论结果是在讨论是否对日宣战问题。

就国际法一般程序而言,宣战作为一种法律程序有其特定的构成要素,“一般在宣战书中声明作战的理由和决心,或提出最后通牒。最后通牒是一种有条件的宣战书,向对方提出最后的绝对要求,限期答复,如对方不如期接受要求,即采取战争手段”。如果就严格的讨论程序而言,徐永昌等的讨论结果第一条并非宣战讨论,而是自卫声明。虽然就实际内容而言,自卫声明与宣战布告有诸多类似之处,但在法律性质上却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国际惯例在涉及此点时,一般认为,宣战作为开始战争的一种标志,在过去往往有些庄严的仪式,但近代以来,这些仪式都已绝迹,可以通过简单的通知来实现,但是必须遵循两个条件:一是“宣战必须是明确无误的”;二是“必须说明诉诸武力的理由”。第一条结果在宣战的两个必备要素方面并未有明确的建议。

就逻辑而言,军政长官会讨论的第二条是断绝国交与否,如果将此归类为宣战讨论,这也违背了一般国际法常识。从程序上说,应该是先绝交继而宣战,而不会发生先宣战继而绝交。第二条认为,中日断绝国交后,双方即具有交战国资格,日本可以利用交战国地位禁止军事物资输入中国,中国能否自给自足将成为问题;因租界的存在,日本侨民可以迁入英、法等国租界,继续从事敌对活动,而中国驻日侨民将被驱逐;“故两相比较,绝交后日方可以行使交战国权利,我方则不能享此交战国权利”。第二条讨论的结果是,不表示绝交。

第三条讨论结果是尝试划定军事区域,避开绝交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近代中国在国力衰弱的情形下,当面对战争时曾有两次局外中立的国际法先例:一是1904年日俄战争时划定作战区域;二是1914年一战时期中国为维持中立,为日军进攻青岛而划定行军区域。这两次先例在国际法上都比较具有典型意义。此次面对日本的军事侵略,南京国民政府再次提出了类似的国际法问题。具体办法如下:“由军部将作战地划为一军事区域,所有区内之日本居留民可以驱逐出境,或请各国侨民撤退。且此区域无妨放大区划,如在河北作战,即后方要点如武汉、浦口等处,均可划入军事区内。”

军政长官会议决定,将上述讨论结果由徐祖贻做出书面记录,送呈蒋介石参考。

在事变发生后的两个星期内,在不能判断日方真正意图的情况下,蒋介石是按照准备全面大战做的部署。在此过程中,他努力将得到的日方各种情报与其既有思考相互结合验证,以便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在综合各种情况后,蒋介石决定发表应战谈话,并于7月20日自庐山返回南京之际公开发表。从各个方面的情况来判断,蒋介石庐山谈话并非宣战布告,可以认为是应战声明,其把是否发动战争的主导权推给了日本方面。因为谈话的四部分内容除表示中国绝不能接受华北沦入敌手外,另一个重点就是将中国希望解决“七七事变”的条件公开提出。谈话以被侵略者、弱者的姿态提出了自身的要求,如果日本仍一意孤行,则战争必不可免,而责任全在日本。

学界认为,蒋介石庐山谈话的发表是表面上的强硬,其实只是一种唬人的手段,目的是试探能否让同样准备不足的日本做出相应让步。该判断与当时的实际情形是符合的。如果仅以此后几天蒋认可宋哲元等所商议的和谈条件,看作是其后悔发表谈话而示弱和妥协,则似可再加讨论。7月21日,蒋介石致电宋哲元,如果日方所提和谈条件与其所发表谈话立场并无冲突,“则应可了即了,当此最后关头,万勿稍存客气,中当负责一切也”。“倭间接要求我对近卫之宣言响应,与间接表示与宋交涉范围不出于我最低立场之四条。”7月22日,蒋在考虑卢沟桥事变处置时,得悉第三十八师已经从卢沟桥撤退,感觉“不胜惶虑”。7月23日,蒋又致电宋哲元,指示对日交涉应注意各点,称“所拟三条,倘兄已签字,中央当可同意,与兄共负起责”。宋所提议的3条是:二十九军向日军道歉;中国不驻军于卢沟桥城郭及龙王庙;彻底取缔抗日团体。

蒋介石在谈话发表后等待日方反应的过程中,思想有所波动亦属正常,但从未改变大战来临之准备。其思想波动的原因在于:战争准备尚未就绪。7月19日,在会见日方武官后,参谋总长程潜认为,“我意现既决意作战,但应隐蔽我之企图,故我对喜多仍表示极端和平”,“现最可虑者为我军之质量与训练”。程潜出此建议后,又经军政长官会议研究具体方案,决定由程潜与徐永昌一起亲至庐山向蒋介石汇报。程潜等向蒋建议之时,蒋已经发表应战谈话。为了隐藏真实战略意图,蒋向宋哲元发出了可以签字的电文。在此背景下,此时对蒋的判断不宜以其对日交涉的下行电文为孤立判断标准,而应有一个综合性的判断。对蒋此时虚实结合的内外政策,不宜断然下评判。在23日的日记中,蒋自记“玩强敌倭寇于股掌之上,使之进退维谷”,“倭寇已悟中央部队既入河北,对彼华北独立阴谋已受重大打击”。

此时,蒋同意宋与日方商谈的条件,是因该3条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尚可接受。如在此基础上,能延缓日军发动全面进攻的时间,争取对日全面作战准备得更充分一些也就达到了目的。国民政府在军事准备上一刻也未曾停止,各部队正迅速依照既定作战计划向平津周围集结,这通过军政部主持的军政长官会议可以清楚地了解。主持军政部的何应钦认为,即使各方面加紧准备,“我方准备应战,尚须两月时间,否则极难持久。故时间要素,在我方亦极重要”。

依据既定作战方案,蒋始终关注山东方向的敌军动向,判断是否将发生全面战争。7月24日,蒋介石致电韩复榘、沈鸿烈,指示“切勿以卢案签字即可作为解决,此乃敌缓兵作用也”,“十日内倭寇必向我山东进迫,务望星夜赶筑工事,完成防务”。对山东防务的警惕,说明蒋的示弱只是一种策略。有研究认为,“无论是中央政府对宋与日本所商协议表示同意,还是肯定华北当局与日本的交涉行为,都不意味着国民政府愿意接受日方条件,实行妥协”。同日,蒋介石致电熊斌、宋哲元,询问华北日军动向。蒋向熊、宋指出“日本内地军队向韩、满输运者甚多,彼方在前线部队,究有撤完否?以中判断,不久彼必有进一步之动作”,建议宋哲元“积极准备,示人以无机可乘,并随时作抗战,则或可消弭战端”。

蒋在不能断定日方究竟如何反应的情形下,军事与外交手段并用,希望能争取到较理想的事变处理结果。蒋除继续完成全面战争准备外,以大军云集华北,寄望于日军知难而退。蒋判断日本可能在7天之内提出对华最后通牒,于是从外交上希望通过英美两国向日本提出严正劝告。在致孔祥熙电报中,蒋介石指出,日本要求中央撤退进入河北的军队,并提出不得干涉冀察地方外交,其背后必有突然举动,“或提最后通牒之类,如英、美两国在此一周内于其未提出以前,能有一共同严正劝告,或可消患于无形”。在同日与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的谈话中,蒋告以日本必将于华北发动更大的军事进攻,希望英美能共同设法事先防止日本提出最后通牒。王世杰于25日亦嘱杭立武询问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九国公约国“可否采取较严重之形式,使日政府增加顾虑”,但许阁森认为不可能。

蒋在总结分析7月24日前后的敌我态势后,认为“外交与军事皆瞬息万变,不可执一而终,但不能不有一定目标耳”,此句话或可能解释其在策略上的变化。由于不能判定日方真正意图,因此他仍看重国际压力,认为“在和战未决之前,对倭要著须使国际空气笼罩,使彼有所顾忌,不得不从速撤兵耳”。

日军部署到位后,自25日晚起,在廊坊、广安门、通县等地向中国守军发起猛烈攻击,逼近北平。日本军事上的突然动作使得蒋认定“大战刻已开始,和平绝望,决对日绝交后宣战,请以此意转告英政府”。蒋同时致电宋哲元,立刻布置北平防务,宛平城立即恢复戒备,并要求宋本人从北平移驻保定。27日,蒋致电各方指示作战部署,要求即日起疏散南京周边兵工厂及各仓库所存物品,要求南京、杭州、上海、郑州、广州等开始实施防空。

华北战事已经不可能避免,但全面战争是否开打,仍存变数。因为在当时有消息称,日军虽然在平津周边已经集结了15000人,但日本国内尚未大规模出动,山东方面也未出现敌军动静。27日,蒋先后接见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Oskar P.Trautmann)、意大利驻华大使柯赉(Cora Giuliano)及法国驻华大使那齐雅(Paul E.Naggiar),希望上述三国能劝日本停止侵略行为。与此同时,在军事作战计划上,统帅部军政长官会议曾拟定了两种方案:一是“将沧保线部队推进至永定河岸,以便增援北平,而将主力之集中,推进于沧保线”;二是“中央军仍在沧保及德石线上集中,而指导廿九军退出北平,以保实力,免被各个击破”。蒋介石收到这两种方案是在7月27日。当时与会长官多主张采用第一方案,但蒋选择了第二种方案。7月28日,蒋介石电宋哲元速离北平,当日北平沦陷。29日晨3时起,蒋介石得悉北平电话已经无人接听,“此为预料所及,故昨日已预备北平失陷后之处置,不足惊异也”。30日天津失陷。

平津失陷后,蒋介石仍按照计划,陆续调集部队开往黄河以北,除加强沧保一线防御工事外,并沿平汉、津浦铁路重要城市布置兵力。张治中在天津失陷当日致电蒋介石,建议如敌在上海方面有所动作,中国军队宜立于主动地位,先发制人。平津失陷后,即使日本希望将战争局部化,迫使中国接受丢掉华北而谈和,亦已不可能。蒋在日记中发出“倭寇果强占平津,则其政略与战略皆已陷入绝境,此诚最后之时机,若其不至于此,则余乃无机可乘也”。这里所谓绝境,当指日本已经在对华方针上无法回旋,中日全面战争已经开始。1937年8 月7日,何应钦在国防会议上向国民党中央汇报“七七事变”以来的军事准备,军事作战的主要重心在平津附近。根据新拟定的战斗序列草案,将全国军队编为第一线100个师,预备军约80个师,其中依照序列“使用于河北者,共约50师,正源源向沧州、保定、石家庄一带集中”,全国弹药总量在长江及黄河以北“囤积三分之二”,并已经按计划搬运完毕。

结语

“七七事变”后,日本国内虽然存在扩大对华侵略的声音,但在具体执行步骤上存在差别,因此达成的不扩大方针是兼顾了正反两派意见的,而这种兼顾,本身就为政策的执行留下了足够的回旋余地。即使是明确为不扩大方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亦可能演变成一场全面冲突。全面控制中国是日本既定不移的战略,这也是蒋介石判断中日必将全面开战的原因。从另一个方面说,日本对华政策的内部矛盾,亦使得蒋介石在判断日方意图时将日本驻华军队与日本政府分开考虑,日本前线军事的调动是蒋判断时局的主要参考,至于日本政府说了什么,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注脚。在对“七七事变”的应对上,蒋介石的考虑实际上可分为战略和策略两个层面:从战略上说,中国必定通过战争才能解决中日问题。在此战略下,“七七事变”会否、应否影响总体战略部署,蒋内心并无把握,但为了避免陷入被动,按照既定军事计划做出部署,属于一个军事统帅的本能选择。

解读蒋介石“七七事变”之后的对日政策,必须综合依据其在军事、内政、外交上的多个举措全盘加以考虑,尤其应注意其在军事上的准备。其对华北地方的下行电文往往是隐匿其真正战略意图的途径,不能孤立地将该类电文作为其具体应对方针的解读。正是因为蒋在指导地方交涉时有策略与战略不同层面的考虑,所以才给人以一种假象:蒋在处理“七七事变”的方针上总是游移不定,似乎一会强硬,一会软弱。蒋的这种应对方略,表现形式为“和”或“战”的抉择,本质上则是军事战略与具体事变处理策略的平衡取舍。

蒋布置重兵于华北,就战略而言,主要是“示形”,故意将自身的军事意图公开,以吸引日本的注意,观察日本为此进行的军事部署。此类军事部署是公开进行的,蒋介石未必真心要集中国军精锐与敌决战于华北,更可能的情形只是一种战略预演,能从声势上延缓敌人的总进攻,这已经达到目的。淞沪战场的开辟,则相对较为突然而隐蔽,更为符合战争的一般规律。7月31日,蒋在思考对日外交得失时,自认“对倭外交始终强硬,其间不思运用。如当时密允宋哲元准倭筑津石路,则至少可以有一年时间之展缓,准备亦较完密”。

“九一八事变”以来,蒋介石虽然全力消除国内的异己势力,提出“攘外必先安内”,但亦开始从各方面准备对日的全面战争“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已经将中日必将发生战争列为必然项。通过日本在东北及华北的挑衅,以及种种情报方面的判断,蒋料定日本正逐步实施全面侵吞中国的计划。“七七事变”爆发之初,蒋倾向于认为日本已经开始实施其既定的全面侵华计划,而国民政府的作战准备亦因而开始按计划实施。但无论蒋介石还是国民政府军政要员,大多认为,此时中国尚未做好战争准备。因此,蒋对战争的态度表现为对“战”与“和”的摇摆不定。但一旦得到某方面的信息,能够印证其既有的思路,蒋遂表现出向或战、或和的政策上前进一步。此时蒋政策的摇摆,不是其抗战态度的摇摆,而是其对形势的判断与何时启动既定决策的犹豫。蒋更多考虑的是在战争最终不可避免的情形下判定“七七事变”是否全面战争的开始。如果可能,最好能以其自身的意志和决心延迟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时间。如日本无意此刻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则能以最有利的条件结束“七七事变”就是理想中的结局,即蒋所谓中央军能进入河北。蒋亦想乘此机会向内外宣示自己一直以来的抗战决心,希望日本知难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