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中的琦善

今人多以琦善为鸦片战争中的“反面人物”。本文力图以当时的思维方式与行为规范去理解琦善在鸦片战争中的活动,使许多在今人看来荒谬的现象,得以显示其在当时环境中的“合理性”。———编者

1940年8月,英军侵入天津海口,清政府派琦善等到英舰进行谈判。

一、“倒霉”的琦善

1840年8月,主“剿”的林则徐因“措置失当”被“重治其罪”。新任钦差大臣琦善带着道光皇帝要求其“抚夷”的使命南下查办。琦善没能在“延宕”中使义律让步,却冒着虎门战役隆隆的炮声,与义律达成了不具法律效力的《穿鼻草约》。草约墨迹未干,1841年2月26日下午,又传来关天培血染武山炮台的噩耗。当两者最终呈现于道光皇帝案前,业已变卦主“剿”的道光皇帝一旨“慰忠魂无他法,全在汝身”,使到广东还不及半年的琦善被“革职锁拿,查抄家产”。

从钦差到钦犯,南下之旅成了琦善的“倒霉”之旅,这恐怕是当时清朝诸多官员包括琦善自己绝没有料到的。但从其后参与到鸦片战争中的奕山、奕经以及伊里布、颜伯焘等大员的相继被革职来看,琦善的命运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也正是琦善之后诸多大员的被革职以及鸦片战争的最终失败,反过来也为琦善洗清了其先前被指控的“罪名”。的确,抗战派不等于爱国派,主和派也并不等于投降派。看来,琦善的“倒霉”并非因为其“有罪”,而是因为其“运气”不好,摊上了一件非其个人能力而能够办好的差事,与林则徐一样,琦善也是鸦片战争的牺牲品。

二、琦善何以“倒霉”?

琦善的倒霉与其地位不无关系。鸦片战争中相继倒霉的人,无一不是声名显赫、圣眷正隆的重臣。在去广东之前,琦善乃一等侯爵,文渊阁大学士,官居直隶总督,是当时道光帝心中最为得意的四位大吏之一(另三位为两江总督陶澍、湖广总督林则徐和云贵总督伊里布),世受皇恩,办事果敢锐捷,对“天朝”忠心耿耿。当巴麦尊(帕麦斯顿)的照会因翻译问题被道光帝误解为“英夷”只是上门“告御状”的“负屈”外藩(实际上巴麦尊照会要求中国伏“降”),从而决定由“剿”变“抚”,林则徐自然成了替罪羊。派谁去“抚”呢?陶澍年老多病,伊里布负有镇守云贵“蛮族”之地的重任,琦善主“抚”(琦善先曾主“剿”,但在白河口见识了英方的“船坚炮利”后,深受震慑,变为主“抚”),又正得宠信,且在天津查禁鸦片事业已完成,重任须重臣,自然成了南下的首要人选。

既然是“抚”,自然不可开边衅,当然更不可失国体。开边衅好理解,就是打仗。但何为失国体?在深受儒家传统影响,其时仍不知“口英口吉口利”位居何方的“天朝”观念中,英国乃“化外蛮夷”,“夷性犬羊”的“蕞尔小国”。“抚”不过是对其施点“皇恩”而已,按照道光帝对巴麦尊照会的理解,只要撤了林则徐,允许中英官方文件往来用“照会”,让英人在广州通商,赏点钱(鸦片损失费),就算不错了,英方再有什么非分要求,就是过分。如果谁要臣服于英方的“非分要求”,那就自然有失“天朝”尊严。

但看看英方的要求———《巴麦尊致中国宰相书》中第三条为:“割让沿海岛屿”;第五条为:“赔偿军费”;巴麦尊第1号训令中第一条为:开放“五口”为通商口岸。其他条件不说,单这几条,可看出英方的开价与清方的底价间差之霄壤,没有调和的余地。这也就注定了“抚”不下去。“抚”不下去只有“剿”了,用道光帝的说法是“痛加剿洗”!但夜郎自大的“天朝上国”又有能力“剿”吗?

一边是日渐没落的王朝,一边是已完成工业革命、拥有广大殖民地的资本主义第一强国。无论从武器装备、军队战术还是运兵速度,清朝皆与英国不属同一档次,鸟枪对大炮,以何取胜?从对敌情的掌握来说,清方也是瞎子摸象。

倒是琦善有自知之明,认识到“化外蛮夷”的实力而不惜一切去“抚”,并将实情奏与道光皇帝。但对于并无自知之明的道光帝来说,琦善的诚实无异于是一种怯懦,琦善的让步无异于有失“国体”。

三、琦善的外交

在专制主义的清王朝,臣子本无外交权,一切大事最后均须皇帝定夺,外交权掌握在皇帝手里。何况,自康熙大帝1689年与俄方签订《尼布楚条约》时有过一次重大而成功的外交外,天朝上国的清王朝与外国人打交道多半是外国人对天朝的“朝觐”,不可能有“蛮夷”与天朝平等而坐的谈判。实际上,由于迫不得已的闭关锁国,天朝很少与外国人接触,“恩许”广州通商的洋人也仅仅是老实地做点生意而已,清朝与其接触更谈不上什么“外交”。

真正的外交对于道光朝的大员甚至皇帝本人来说乃是头一次碰到,偏偏对手是个老手,从打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到挤掉荷兰的霸主权威,从征服印度到英美战争以及组织欧洲反法联盟打败拿破仑,召开维也纳会议,建立神圣同盟,英国的外交手段堪称“炉火纯青”。

当然,外交不是空口说白话,不是君子国间的道德交易,对于涉及到“利益”之争的外交,背后必要有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在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里,实力才是决定一切的因素。恰如前面所示,论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中英不是一个档次。由此看来,既无实力作后盾,又无经验打先锋,琦善的外交也就多少有些尴尬了。

首次接触英国人,在白河口见识到英军炮舰,如前所说,琦善“深受震慑”。再次接触到英国人是在广州,既彻底坚定了清军不敌英军的判断,又领略到了英人并非“情词恭顺”,而乃“桀骜不驯”。琦善的见识与亲身感受也为其外交定下了基调,那就是极力妥协,甚至不惜冒抗旨的风险,因为他觉得非此不能为“天朝”求最大利益。

琦善的外交体现在广东谈判,其成果即是《穿鼻草约》。当感到道光帝的“圣裁”与义律的“开价”相差甚远之时,琦善做了哪些努力呢?

他无权做出让步,但他又要执意求和,惟一的手段就是尽力劝说对方,讨价还价,实在不行就擅权做适当让步,事后呈皇帝批准,琦善正是这么做的。

交涉之初,琦善同意赔偿烟价500万元被婉拒,后来让步为600万元,并代奏圣恩在广州之外另辟一口岸,但英方仍不同意。于是琦善用尽手段,在照会中对义律“善意”劝告,不得其果。当义律“依照兵法办行”并攻占了沙角、大角后,琦善面对现实又做了让步:“代为恳奏”

予给口外外洋寄居一所:“代奏恳恩”广州恢复贸易。但英方得寸进尺,道光帝业又主“剿”,于是琦善不惜谎言诓骗圣上,抗旨照常行事,因为他对和谈仍不死心,相信自己能说服义律,并说服皇上。

经过几番“磨难”,琦善终于与义律达成了所谓的《初步协定》(实际上是义律1841年1月20日单方面宣布达成,琦善并未同意,但协定的内容,琦善大体上同意),即《穿鼻草约》,《草约》内容为:割让香港,赔偿烟价600万元,恢复广州通商,中英平等外交。从战后签订的《南京条约》来看,《穿鼻草约》无疑比其让步较少,仿佛琦善是功臣,但《穿鼻草约》是琦善与义律双方越权抗旨擅自达成的,并不反映双方国家的真实意愿。对于清朝来说,让步太多,对于英国来说,让步太少,《草约》自然不可能被认可。琦善与义律白忙活了一场,事后也各自被双方政府革职和撤换。

琦善怀着极大的信心投入所谓的“外交”,但却以“倒霉”的结局结束其使命并非偶然,如前所析,中英各自的要求及其实力对比注定了这是一场不可能有结果的外交,这不是琦善的责任,琦善也没这个能力。

四、评价琦善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不能脱离其所处的历史背景,否则,用今天的道德观念去看待历史人物就难免有失偏颇。如前所析,琦善生不逢时,处于那个历史时代似乎是他的悲哀。实际上,林则徐、关天培等又未尝不是如此(仅拿他们的命运来说)。在一个敌强我弱,急需“英雄”的时代,林则徐、关天培成了英雄,而琦善成了卖国贼,成了人们朴素的道德情感的发泄对象。

作为钦差大臣,琦善是办了一些实事的,大体也是依照道光帝的意旨行事的。仅在1838年8月至11月,他就在天津起获烟土15万余两,仅低于主政广东的邓廷桢(26万余两),居全国第二。琦善在禁烟中的突出表现也促成了道光帝下令严禁鸦片。从前面所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到了广东的琦善执行“抚”的政策不可谓不尽心,其后期抗旨的出发点也是因为认识到中英实力悬殊,且认为妥协会成功,并因而会减少清王朝的损失,出发点也不坏,在这一点上,琦善倒比那些为了私利而不顾国家利益(至少主观上),一味屈从于自己并不赞同的“圣意”的大臣强。

对于林则徐与关天培皆满意的设防严密的虎门炮台的失守,如前所述,主要是武器与战术的差距所造成。在虎门危机期间,琦善共向虎门派兵3150名,另雇勇5800名,并调拨了一些火炮。小小的虎门地区,至交战时兵勇已达11000多名,居全国首位,再增兵勇实际上已无济于事,正如琦善奏称:“炮台已充满,亦复无可安插。”但后来却把虎门战役的失败归于琦善的这道“奏称”,指责琦善增援不力或拒发援兵,实属冤枉。对于一场因实力悬殊而注定要失败的战争,主“抚”派自然比主“剿”派更易成为为失败开脱罪责的牺牲品。

五、历史反思

林则徐与琦善迥异的历史形象表明了人们朴素的道德诉求,同时也回答了鸦片战争该不该打的问题。对于侵略者,要打,这是一个民族道德的要求。但如果抵抗注定要失败,打了损失更重,是否还应抵抗?这是个政治问题。一个好的政治家不应是个盲动者,他考虑的应当是如何才能使国家受到最少的损失,如何避免无谓的牺牲。当然这也不意味着放弃抵抗,因为很多时候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才更是一个政治家的职责,很多时候一个民族需要用重大的牺牲去捍卫其道德尊严、精神诉求。从短期来看放弃抵抗求得一时的“利益”,从长远来看并不见得是好事,因为一个丧失斗志、受到精神污辱的民族才是最可悲的。从这点来说,鸦片战争必须要抵抗。但如果暂且忍辱负重,而求励精图志,奋发图强,暂且的苟安其实方为最佳选择,与“天朝”相邻的日本十多年后对待“侵略”所采取的态度而后对日本的影响,无疑是最好的例证。但清王朝所处的“国情”决定了其只能采取前一种方式。实际上,即使是抵抗,鸦片战争还是有赢的可能,那就是采取100年后中国对待日本的方式。

英国长途远征,贵在速胜,贵在灵活,不可能经历一种长期陷入中国战场的持久战,假如清王朝不怕失败,破釜沉舟,陷入一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的英国最终必会败退(从1849年广州等入城遇阻之事可以想见)。但清王朝不可能这样做,它经不起失败,丢了一地就慌了手脚。

在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想打胜仗,又不想丢失城池,不做持久战的准备,其失败的结局就不可避免了。事实上,专制王朝对老百姓一直“防民甚于防川”,而认为“英夷”并非“潜蓄异谋”,也注定了其选择的局限。

清朝所处的环境决定了其可能的选择,从而也决定了鸦片战争必败的结局。它表明清王朝只有放眼世界,走上近代化之路才是惟一出路(西方的侵略使日本做到了这一点)。可悲的是,清王朝并未认识到此,亲历战争的琦善等人也未认识到此。最后也就迎来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迎来了19世纪后期清王朝一系列的屈辱。

近代化或谓现代化也包括外交的近、现代化。假如清朝早就对世界各国的情况详细了解,臻熟国际交往规则,恐怕也就不会那么夜郎自大,不会有鸦片战争的强权逻辑,不会有《南京条约》的无奈和无知了。

没有外交的近、现代化,也不会有一个民族真正的近、现代化,没有民族真正的近、现代化,也就不可能会有一个民族公正的国际地位,这正是鸦片战争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