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五四运动中的“丘九”传统
文:林建刚
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胡适晚年曾有新的界定。他将其称为“中国的文艺复兴”,并认为五四学生爱国运动扰乱了新文化运动的既定轨道,使得原本通过文艺复兴来救国的道路最终走向了政治的岔路口。
在这场政治运动中,许多青年学生以“爱国”的名义所做的一些行为举动并没有得到胡适的同情,相反,当时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在面对学生运动时颇为头疼,尤其是当学生背后还有政党背景时,学生就不仅仅是单纯的学生,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政党之间相互攻击的政治工具了。胡适曾将这样的学生称为“丘九”。后来,在做中国公学校长期间,在中国公学的典礼上,胡适曾说:“大家都知道当兵的丘八最狠,因为他们有武器;同时学生更狠,因为他们有头脑,有学问,所以人称丘九。”
五四运动中学生的这种行为,导致了其追求的目标与所达成的结果相背离。学生原本想追求自由,然而,其所使用的手段却是反自由甚至是侵犯个人自由的。这种手段与目的的背离最终导致了学生运动的破产。而学生的这种行为则被称之为“丘九行为”。回顾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历史,“丘九传统”是一个值得深思与探讨的话题。
五四运动中的火光与打砸抢
五四运动在一开始可以说是很和平、很理性的行为。基于青岛可能被日本侵略的担忧,学生发动游行示威,并因此向欧美领事馆提交抗议书的行为,合情合理,乃是正当的爱国行为。然而,在五四游行过程中,这一行动发生了微妙变化。当时学生运动的领袖是傅斯年,由于当天周末,美国大使并不在馆,递交完学生的抗议书与请愿书之后,傅斯年觉得目的已经达成,同时在沿途中也显示了爱国精神,宣扬了救国之重要,因此学生也就可以回校上课了。然而,那些激进的学生对此却很不同意,他们决定去亲日派外交官曹汝霖的宅邸游行示威。在跟傅斯年产生了分歧之后,激进的学生并不买傅斯年这个学生领袖的账,公然打了傅斯年一记耳光,恼羞成怒之下,傅斯年自此脱离学生运动。
由这一细节可以看出,在群众运动中,那些比较理性的号召最终会被那些狂热的、激进的号召所取代。在群众运动中,理性很容易退场,而狂热与盲目却往往成为主流,此可谓群众运动中的优汰劣胜法则。对此,曾参与五四运动的梁实秋曾反思说:
在这股洪流中没有人能保持冷静,此之谓群众心理。我深深感觉群众心理是很可怕的,组织的力量如果滥用也是很可怕的。……人多势众的时候往往是不讲理的。学生会每逢到了五六月的时候,总要闹罢课的勾当,如果有人提出罢课的主张,不管理由是否充分,只要激昂慷慨一番,总会通过。
学生走到曹汝霖的住宅赵家楼之后,激进的学生公然闯进私人住宅,并痛打了当时还在曹宅的章宗祥。这是五四学生运动很值得反思的地方,一些学生打着“爱国”的旗帜公然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就这样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学生开始打砸抢,并且火烧了赵家楼。打砸抢的对象则指向汽车与房屋等私有财产,掩藏在“仇富”底下的民粹气质一直笼罩着这一时期的学生运动。与此同时,在这一狂欢式运动中,人性恶的一面也有所展现。当时在五四运动中,有一学生偶然猝死,为了减轻学生打人犯法的罪行,学生就造谣撒谎说是被反动军阀所打死的。
就是这样的五四学生运动,因为有爱国的金字招牌,得到了全国多数舆论的叫好声。对此,北大校长蔡元培深以为虑,蒋梦麟在《西潮》中曾回忆蔡元培对学生运动的忧虑:
他(蔡元培)说,他从来无意鼓励学生闹学潮,但是学生们示威游行,反对接受凡尔赛和约中有关山东问题的条款,那是出乎爱国热情,实在无可厚非。至于北京大学,他认为今后将不容易维持纪律,因为学生们很可能为胜利而陶醉。他们既然尝到权力的滋味,以后他们的欲望恐怕难以满足了。
果然,尝到了权力滋味的学生一发不可收拾。在以后的许多运动中都表现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蛮横与颟顸。更具讽刺意味的则是,他们在这一系列的行为中,都高举“爱国”、“自由”、“正义”等美好的词汇。
1922年的“非基督教大同盟运动”与“北大讲义风潮案”
赵家楼的火光成为一个时代的隐喻。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背后必然隐含着对异域文化的仇视与排斥。从这个时候开始,左倾的青年学生手中开始有了“帝国主义”这把利器,他们动辄将欧美国家的行为称作是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并由此举行抵制活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帝国主义是有选择性的,似乎特指英美国家,因为他们很少把苏俄列入帝国主义的范畴。
1922年,清华学堂召开世界基督教学生大会。左倾学生立即组织“非基督教大同盟”,将基督教列为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活动之一。因为当时的许多学校,例如燕京大学、协和医学院等教会学校都有基督教背景,因此许多学生主张接收这些学校的校产或者停办这些学校。这些左倾学生宣称要捍卫不信教的自由,然而却不能容忍别人信教的自由。后来,他们甚至组织“非宗教大同盟”运动,妄图排斥所有宗教。对于青年学生的这一运动,胡适曾明确表示反对,他在当时的日记中写道:
一、人们不必向历史中去寻求事例来表明反对宗教或拥护宗教。因为没有一个大的宗教不曾有过大功,也犯过大罪。二、许多人把基督教与近代文化混为一事,这是不对的。例如协和医学院,百分之九十九是近代文化,百分之一是基督教。三、宗教是一件个人的事情,谁也不应干涉谁的宗教,容忍的态度最好。
同样是1922年,发生在北大的“讲义风潮案”同样引人深思。当时北大发给学生的讲义一开始是免费的,后来由于北大旁听生、偷听生太多,印讲义的费用随之也就水涨船高,再加上当时教育部给北大的经费有限,于是由北大教授组织的北大评议会通过决议,打算征收一点学生的讲义费用于扩充北大的图书规模。
这样一件事情引起了部分学生的强烈不满,不满意的学生找到蔡元培,先是与之理论,后来竟差点跟蔡元培大打出手。对此蒋梦麟在《西潮》中曾回忆说:
有一次,北大的评议会通过一项办法,规定学生必须缴讲义费。这可威胁到他们的荷包了。数百学生马上集合示威,反对此项规定。蔡校长赶到现场,告诉他们,必须服从学校规则。学生们却把他的话当耳边风。群众涌进教室和办公室,要找主张这条“可恶的”规定的人算账。蔡校长告诉他们,讲义费的规定应由他单独负责。……“你们这班懦夫!”他(蔡元培)很气愤地喊道,袖子高高地卷到肘子以上,两只拳头不断在空中摇晃。“有胆的就请站出来与我决斗。如果你们哪一个敢碰一碰教员,我就揍他。”
此时的学生仅仅为了一点讲义费竟然要跟北大校长动手打架,学生认定蔡元培作为校长对这件事自然具有决定权。但这些学生完全错了。当时亲身经历此次风潮的川岛曾回忆说:“北京大学设有评议会,学校大事如收讲义费或者取消收费这一类事,都须经过评议会讨论决定。评议会开会无定期,规定须于开会前三日由校长通知。因之是否取消讲义费,也必须在三天之后由评议会讨论决定,校长不能擅自决定的。”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蔡元培试图按照程序一步一步地处理这件事,但激烈的学生似乎为了追求实质正义而忽略了程序正义。收取讲义费这件事是在评议会上由教授提出并通过的,这完全符合民治精神,而学生竟然妄图通过暴力来威胁遵循民治精神的大学教授与大学校长。
这次北大讲义风潮案最终导致蔡元培辞职,其他相关行政人员随之辞职,北大校务完全瘫痪,呈现一种无政府状态。后来还是胡适跟学生谈判,通过协商逐步获得解决,蔡元培也由此而复职的。对于这次风潮案,胡适在《努力周报》上曾评论说:“目前的风潮,也许可以即日结束;但几十个暴乱分子即可以败坏两千六百人的团体名誉,即可以使全校陷于无政府的状态,这是何等的危机?”
对于胡适笔下的暴乱分子,蒋梦麟在《西潮》中也曾回忆说:“闹得最凶的人往往躲在人们背后高声叫骂,我注意到这些捣乱分子中有一位高个子青年,因为他个子太高,所以无法逃出别人的视线。我不认识他,后来被学校开除的一批人之中,也没有他的名字。若干年之后,我发现他已经成为神气十足的官儿,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他已经成为手腕圆滑的政客,而且是位手辣心黑的贪官,抗战胜利后不久故世,留下一大堆造孽钱。”
蒋梦麟笔下的这个暴乱分子,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他的姓名,但此人的人生经历禁不住让人想起五四爱国青年梅思平的故事。五四学生运动中,梅思平正是火烧赵家楼的爱国青年,那时候他认定曹汝霖是卖国贼,以爱国的名义,他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爱国英雄。二十多年后,在面对日本侵略的时候,这个曾经的爱国青年梅思平,却成了汪伪汉奸政权的显赫一员。吊诡的是,曾经被梅思平视为汉奸卖国贼的曹汝霖,面对日本人的威逼利诱,却坚守住了中国人的人格底线。
1924年的“驱逐溥仪案”
如果说蔡元培与学生的决斗意味着学生对于五四精神之父的背叛与弑杀,那么,当时的学生及部分老师对胡适的批判则意味着他们没有基本的契约精神与法治理念。
1924年,冯玉祥派军队强行将清帝溥仪驱逐出宫。此时距《清室优待条例》的签订仅12年。要知道,中华民国之所以建立的条件之一就是《清室优待条例》的签订。而12年后,冯玉祥竟背信弃义,公然使用暴力手段,用威胁与恫吓的方式强迫溥仪出宫。其实,被关在笼子里的君主也就仅仅作为一特殊荣誉公民存在而已,此时的溥仪并没有多少势力能威胁到中华民国。冯玉祥的这一举动,不仅违背了契约条例,更违背了契约背后的法理精神。对于冯玉祥的这一举动,许多舆论竟轰然叫好,尤其是那些自诩革命的青年学生,无不额手相庆拍手称快。
对冯玉祥的这一违法行为,胡适给当时的外交部长王正廷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胡适写道:“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一件最不名誉的事。”
胡适的这一封信不仅引起了革命青年对胡适的失望,就是胡适的同事周作人、李书华等人也写信质问胡适。当时的舆论普遍认定溥仪是皇帝的象征,将溥仪赶出去则意味着对皇帝的清算,甚至是对专制的清算,唯有如此,中华民国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中华民国。胡适为溥仪辩护,被他们视为开历史的倒车,是落伍的表现。为此,当时甚至有人组织“反清大同盟”,同时要把胡适驱逐出京。
当时,那些反对白话文的旧势力已经没有多少力量了,更可怕的则是这些自命革命者的青年学生,他们以“追求进步”的名义党同伐异,一种非此即彼的不容忍的戾气在革命青年之间蔓延开来。面对此种情形,胡适在给李书华的信中写道:
你们只知道“皇帝的名号不取消,就是中华民国没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的名号取消了,中华民国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一个民国的条件多着呢!英国不废王室而不害其为民国,法国容忍王党而不害其为民国。我并不主张王室的存在,也并不赞成复辟的活动。我只要求一点自由说话的权利。十几日来,只见谩骂之声,诬蔑之话,只见一片不容忍的狭陋空气而已。……在一个民国里,我偶尔说两句不中听、不时髦的话,并不算是替中华民国丢脸出丑。等到没有人敢说这种话时,你们懊悔就太晚了。
由此可见,当时革命的青年学生,自以为真理在握,连一点点反对的意见都不能容忍了。没有说“不”的自由,这样的自由还算是自由吗?若批评不自由,那赞美还有什么意义呢?
1925年的“火烧晨报案”与“女师大风潮案”
1925年,北平女师大发生学生风潮案。部分女学生反对杨荫榆过于刻板的校规戒律,而杨荫榆则择善固执,坚持己见,并没有采取相对灵活的措施来应对,导致矛盾进一步扩大。
在女师大风潮案中,因为教育总长章士钊支持女师大校长杨荫榆,学生“正义的火气”再次发作,先是给章士钊加上“摧残教育,压迫爱国运动”的罪名,然后借着这个罪名,学生再次祭出火烧赵家楼的壮举,闯进章士钊的宅子,将其房屋付之一炬。章士钊曾作文记述自己房屋被损毁的情形,他写道:“遇物即毁,自门窗以至椅凳,凡木之属无完者;自插架以至案陈,凡书之属无完者。其处理诸物,先肆其力而捣之,次尽其量而攫之,卒扫聚所余,相与火之。”
这些革命学生宣称要捍卫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却又将别人的私有财产毁灭殆尽。试问,没有对私有财产的保障,自由从何而来,权利又如何保障呢?
对此事件,陈源在《现代评论》中也曾反思说:
以前学校闹风潮,学生几乎没有对的;现在学校闹风潮,学生几乎没有错的。这可以说是今昔言论界的一种信条。女师大的风潮究竟学生是对的还是错的?反对校长的是少数还是多数?我们没有调查详细的事实,无从知道。我们只觉得这次闹得太不像样了!同系学生同时登两个相反的启事已经发现了。学生把守校门,误认了一个缓缓驶行的汽车为校长回校而群起包围它的笑话,也到处流传了。校长不能在校开会,不得不借邻近饭店召集教员会议的奇闻,也见于报章了。学校的丑态既然毕露,教育界的面目也就丢尽。
就在同一时期,青年学生还闯入晨报馆,将象征言论自由的报馆也给烧了。当时《晨报副刊》的主编徐志摩曾组织“友俄还是仇俄大讨论”。在这份报纸上,有知识分子主张跟俄国友善,也有知识分子主张要警惕俄国赤潮席卷中国。不论哪种主张,副刊主编徐志摩都一律刊登,给每位作者以公平阐述自己观点的机会。然而就因为以张奚若为代表的自由知识分子主张警惕俄国,再次触怒了一些革命学生心目中“正义的火气”,于是他们集体围攻晨报馆,并放火烧了晨报馆。这些革命的青年学生宣称要捍卫自由,然而却将言论自由的象征——报馆,付之一炬。这也正是历史的讽刺之处。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当时被这些革命青年视为反动政府的北洋段祺瑞政府没有封杀报馆,倒是这些革命青年,以革命的名义追求自由,却最终将自由扼杀在襁褓之中。
后来因为这件事,胡适给陈独秀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在信中胡适表达了他的忧虑:
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般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与诬蔑。我这回出京两个多月,一路上饱读你的同党少年丑诋我的言论,真开了不少眼界。我是不会惧怕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残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处了。
胡适一向自诩为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但面对这些革命青年毫不容忍的革命气概,都未免有些悲观与担忧,由此可以想见当时革命青年的专制之风。胡适所经历的这些事情促使胡适重新思考自由与容忍的关系问题,后来胡适写成《容忍与自由》一文,探讨两者的关系问题。而在反思专制性格所以形成的因由时,晚年的胡适在给苏雪林的信中也正式提出了“正义的火气”这一概念。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当陈独秀因散发传单被拘捕的时候,营救陈独秀的人中就有反对白话文运动的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他们两位旧派人物与陈独秀的观点自然不同,但这种观点不同并没有影响他们努力营救陈独秀出狱的行为,这正是伏尔泰“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一观点在中国的具体实践。与这两位旧派人物相比,曾经自命五四新青年的革命青年们则是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用血与火的手段来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何者为新青年,何者为旧老朽,倒也成了一个颇让人疑惑的问题。五四学生运动早已成为历史,但现实与历史总是相通的,因此重温这段历史未必没有意义,因为忘记历史我们就可能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