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第一廉吏于成龙治闽
他45岁出仕,68岁去世,23年为官,3次被举为“卓异”,康熙皇帝曾誉其为“天下廉吏第一”,他就是清代著名的大清官于成龙。康熙十八年至十九年(1679年—1680年),于成龙相继出任福建按察使和布政使,将清正廉洁之名播撒于八闽大地……
临危入闽
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时,福建因连年战乱,民生凋敝,加上官府屡兴大狱、官员腐败、军队横征暴敛等原因,百姓更加困苦。
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下诏撤销“三藩”。第二年,“三藩”之一的靖南王耿精忠据福建起兵反叛,由于福建是平定耿精忠之乱的主战场,连年战乱,民不聊生。而且明末以来,东南沿海的反清力量郑成功的部队也一直威胁着清军对东南沿海地区的平定。
为了切断郑成功军队的补给以及与沿海居民的联系,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接受郑成功叛将黄梧的建议,推行“迁界令”,将江、浙、闽、粤、直隶、山东沿海居民迁离海边30里至50里,寸板不许入海,并在海边筑短墙,立界碑,派兵驻守,“凡越界者死”。这一政策的持续执行,无疑是对沿海以出海打鱼、贸易为生的居民的致命打击。据清人屈大均所著的《广东新语》记载,“迁界令”实施后,江、浙、闽、粤四省“濒海之民,老弱转死沟壑,少壮者流离四方”。
康熙十五年(1676年)底,康亲王杰书率领清军进入福建,平定了耿精忠之乱。但耿精忠在反叛之时,曾派人邀请郑成功之子郑经率领军队进入福建对清作战。耿精忠之乱平定时,郑经的部队依然占据福建的漳州、厦门、泉州等地。康熙十八年(1679年),清廷再次重申“迁界令”。康亲王杰书等人在福建借“迁界令”之名,数起大狱,将那些冒险出海的沿海渔民不分男女老幼均以“通海”罪投入监狱,一时被判极刑的人关满了监狱。
此时于成龙入闽,无疑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
重审“通海”案
作为按察使,处理刑狱诉讼是于成龙的主要职责。所以,于成龙进入闽省的第一件事便是重新审理“通海”案。
康熙十八年(1679年)春,于成龙到达福州,在审查案卷时发现,每份案卷都有被判死刑的人,多者达数千人。此时,所谓的“通海”案已经审结,等待执行。但在视察福建监狱时,于成龙发现了“通海”案的种种漏洞,他认为人命关天,不得不谨慎。于是力请康亲王杰书重新审理该案,康亲王便命于成龙会满汉大臣重新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于成龙一再言明该案所牵连的半数人皆为无辜的平民百姓,他们只是迫于生计,并非“通海”。但是由于此案由康亲王本人审定,很多官员力图维持原判,坚持认为对“通海”案量刑可轻可重,当从重处理。于成龙据理相争,毫不退让,他指着大堂之下受到该案牵连的妇孺对参与审理的官员说,这些人是无辜的,难道就要因此被杀头吗?皇天在上,人命至重,我们绝不能一味阿谀奉承、敷衍了事。在于成龙的坚决抗争之下,康亲王终于让步,释放了无辜百姓,对于量刑可轻可重的犯人亦从轻处理。
康亲王很早就听闻于成龙的声名,在对“通海”案重新审理过程中,康亲王进一步见识了他的才能,因此对他更加器重。每每遇到要案疑案,都要向于成龙咨询或交由他来审理。于成龙审案迅速,决狱明允,福建常年积压的很多案件得以审结,长期被羁押的百姓得以存活者数以千百计。对于那些被释放,但由于贫穷不能回家的人,他都给予资费,遣送其回家,因故滞留于闽省监狱的人为之一空。
铲除衙蠹之害
于成龙在福建任职的另一大举措就是整顿吏治。上任伊始,他就先后发布《简讼省刑檄》《申饬招格檄》《严戢衙蠹檄》一系列檄文,发起了简讼省刑、严格办案程序、铲除衙蠹之害等整治行动。
在《简讼省刑檄》中,于成龙大力倡导简讼省刑,特别是在农忙时节,大小衙门俱应停止诉讼。对于百姓间的细小纷争,不允许滥准拘审、扰民妨工,更不允许私自拟罪判决。对于必须审理的案件,要平心照律、遵例剖决,判决应准确、简洁。禁止苛酷淫刑、草菅民命、徇私枉法和随意量刑。
对于那些勾结地方奸恶势力残害百姓的官府小吏,于成龙称之为“衙蠹之害”,对之深恶痛绝。他在《严戢衙蠹檄》中说:“衙役犯赃,首严公令,本司法纪攸司,剔蠹除奸尤为急务。”经过细行密访,查实其行迹,于成龙先行警告,后加严惩,并且通过立法禁止公务人员借执行公务扰民。他在《申饬差扰檄》中言:“衙蠹肆害,法所必诛。本司总持风纪,首以除蠹安民为事,岂容狐辈假威,公行无忌!”并言明执法人员不得无故出差,出差者不得借故索要贿赂、不得咆哮恣肆。
针对臬司衙门记录审案过程的“招由”往往庞杂舛误的情况,于成龙颁布《申饬招格檄》,规定“招由”必须遵循一定格式,如记录涉案赃款,要首列原款,次列前次审讯问答口供,然后空数行,供按察使亲自审讯记录。而且誊抄“招由”,必须简明,不得繁冗。为了提高官差的办案效率,防止官员苟且塞责,于成龙还设立木签,即将所办事件写于木签下发,木签一到,必须按着规定期限办理事件并及时回复。如若木签到时,置若罔闻,不如期完报,立即差人锁拿承办之人,先以重法处置,随后在所在府衙以玩忽职守罪通报。
在于成龙的大力整治之下,整个福建省官场风气发生了巨大改变。清人陈廷敬为于成龙写的传记《于清端公传》称,经过于成龙的治理,整个臬司衙门“官吏慑服,闽俗翕然一变”。
求罢莝夫数万
耿精忠在福建起兵反叛时,劫掠了很多浙江、江西人口。清军平叛时将这些人中的老弱丢弃,强壮者没为奴婢。于成龙设法募集资金,将他们赎还,并送他们回到原籍。对于那些不能回家的小孩,将其养在衙署中,等赎满一船,便提供口粮,把他们送回父母亲戚家中,以至每每吃饭之时,身边小孩环绕,争相索要果食,于成龙反以此为乐。
福建自明末以来战乱不断,常年驻有大量军队,每月额外征集莝夫(铡草喂马的役夫)数以万计,使得本来就备受战乱之苦的福建百姓更是雪上加霜,不堪重负。于成龙先后给负责东南军事的康亲王杰书上了《上康亲王求罢莝夫启》《再上康亲王启》两道折子,力陈利弊,恳请康亲王免除额外征调民夫。有人劝他说,这并非你的职掌,你又何必自讨苦吃?于成龙义正词严道,设兵是为了保护老百姓,没有了老百姓,还要兵干什么?
更有调停的人奉劝于成龙撤回递给康亲王的折子,于成龙却越发据理相争。最后,康亲王采纳了于成龙的建议,一日之内罢去所科莝夫数万。
靠典当买薪米
于成龙出任福建按察使不久,又升任布政使。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户籍、田亩和赋税,虽然手握财赋大权,但于成龙始终保持其廉洁本色不变。
当时福建地区的税赋和江浙地区的协饷数以百万计,皆由其负责收兑。于成龙在藩司紫薇堂立誓联曰“累万盈千,尽是朝廷正赋。倘有侵欺,谁替你披枷带锁;一丝半粒,无非百姓脂膏。不加珍惜,怎饶得男盗女娼”,令输送官员按计算好的账目拨发,各路领取官员随到随兑,一无增损。
而于成龙本人却一贫如洗,衙署里连薪米都无法按时供应,不得不典当衣物来买薪买米,最后连可以典当的衣服都没有了,只好一天只吃一顿饭。随军出征的满汉大臣、朝廷使臣进入于成龙的衙署内,发现几案上满布蜘蛛网、老鼠的痕迹,室内仅有一个贮藏官服的竹笥,两口煮饭的锅,文卷、书册数十束,此外别无一物,无一不慨叹其为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清官”。
福建濒临大海,自古有市舶之利。于成龙任福建布政使时,时有外国贡使向其赠送贡品,他都全部摒绝。有贡使向于成龙进献异域香料,他仅闻一下就物归原主,以至外国贡使对翻译人员慨叹:天朝洪福,我们从未见过如此清官。
鉴于于成龙在福建任职时的所作所为,福建巡抚吴兴祚疏荐其为“闽省廉能第一”,并联名上书举其“卓异”。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被擢为直隶巡抚,离开福建。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一代廉吏卒于两江总督任上,康熙帝称“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