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大板子,我有硬屁股”:明朝最野蛮的廷杖制度
来源:文史宴
套句时下媒体动辄就冒出的一句词儿来说,板子打屁股的廷杖,算得上明代宫廷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只是“靓丽”二字需有别解,这里可当作“五彩斑斓,动感十足”来讲,不但有声有色,而且威武雄壮。
廷杖的背后,当然有其制度上的深刻原因,和复杂的历史纠葛。一事一议,略述数语,以为谈助。
事:分明森罗阎王殿
《明史》对廷杖的记载甚为简略,但明人好写笔记,或眼见亲历,或友朋传闻,尤其是挨屁股板子的人都是文人进士,就更不乏口传笔授者。所以要知廷杖之端倪,倒也能描绘出一个大概。
据朱彝尊《日下旧闻钞》卷三十三引《明刑法志》说,按照规矩,被杖者是绑赴午门外,然后“每入一门,门扉遂阖”,制造出一种“黄泉此去无生路”的恐怖。
到了受罚地点,“列校百人衣襞衣,执木棍林立。”然后司礼监太监宣读皇帝的命令(驾帖),坐於午门西墀之下监督,负责行刑的特务机构锦衣卫使坐於右侧,还有几十个穿粉红色服装的人在下面忙碌着。这分明是森阎罗殿的景象了。
“须臾缚囚定,左右厉声喝。喝‘阁棍!’则一人持棍出,阁(搁)於囚股上;喝‘打!’则行杖”,“五杖而易一人,喝如前。每喝,环列者群和之,喊声动地,闻者股慄。”
我疑心这一套就是打寺庙里描绘佛家地狱情景的变相画里趸来的,皇上扮演的是阎罗天子,司礼太监和锦衣卫使分明牛头马面判官,锦衣校尉则活脱夜叉鬼卒。前些年满世界建的人工游览点《西游记》宫,都有类似景象,去过的读者当不会陌生的。
廷杖先要制造恐怖的氛围
和现在影视剧扮演的情况不一样的是,被杖人并不是趴在硬木长凳上,象“宝玉挨打”似的,而是用布兜着,四人各拽一角。“杖毕,举布掷诸地,几绝者十恒八九”,算是廷杖之外搭配奉送的玩意儿,可怜挨打者经此一摔,再坚强的人,也如同一堆破布烂泥了。
打是打,但其中之关节蹊跷,也如同官场上的任何规则法律一样,总是有商量的。
最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喝”的口令,如果喝的是“著实打!”则用常规力道技巧就可以了,往往能留下一命,“或伺上意不测”,皇帝回心转意时,挨打的人还能上朝供职;如果传来的口令是“用心打!”,“则囚无生理矣”。
另一种是看“牛头”、“马面”发出的暗号,有经验的校尉边打边注意他们脚的姿势,“足如箕张,则囚可生;鞾尖一敛,则囚无生理矣。”(《查浦辑闻》)也就是说,两脚外张则活,靴尖内敛则死。
但正所谓“不死也得脱层皮”,挨过这场生死劫的人,多少会落下残疾。邹元标天启朝起用为总宪,入朝谢恩时一拐一拐的,皇上不高兴了,别的大臣赶紧说:他在万历时直言受杖,几十年了,“至今筋骨犹负痛也”。(《阐德录》)
行刑时力道能拿捏得这么准确,也是一套另类功夫。据说,想干好这行营生的“恶少”,平素得有专业训练。练习场上绑着两个草人,一个里面包着砖,一个外头裹着纸,外面都穿着寻常衣服。打包砖草人时,看起来用力不重,打完解开一看,砖都裂开了。而裹纸者看来打得极重,解开衣服时,纸却完好无损。达到这个程度的,方能“持证上岗”。
其实廷杖挨打法,也曾经历几变。
刑部尚书林俊死前给嘉靖上书说:“成化间,臣犹见庭挞三五臣,容厚绵底衣,以重毡迭帕,犹卧褥数月,瘀血始消。正德时,逆瑾用事,始令去衣受杖。”曾经入阁的朱国祯也记载说:
“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毡叠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又成、弘间下诏狱,惟叛逆、妖言、强盗‘好生打着问’,喇虎、杀人‘打着问’,其余常犯‘送锦衣镇抚司问,转法司拟罪。’中间情重,始有‘来说’之旨。正德以后.一‘打问’,无复低昂矣。凡廷杖者俱预知状,或自分疏入必不免,得多服药,节嗇以待,然间有死者。惟廖恭敏庄谏上皇事,久留中,不报矣。以母忧领勘,合入见,景皇想旧事,大怒,命锦表卫‘著实打八十’,送吏部。贬驿丞。此而不死,真天佑也。余同年有为刑官者,曰:‘凡卒然与杖,即十下亦可死。有意待杖,至百亦难毙。’盖心血不上冲故也,然刑人者亦可念已。”
最惨烈的大规模廷杖发生在嘉靖三年的“争大礼”,“杖五品以下丰熙等一百三十有四人,死者王思等十七人”,场面蔚为壮观,只是“於时裹疮吮血,填满犴狴”,宫廷顿成屠场,大臣无疑犬羊。
掀起明朝最大廷杖的嘉靖帝
但凡事皆有例外。天启四年,主管皇陵施工经费的屯田司郎中万燝因“陵寝工费用甚紧,权珰造意故迟”,上疏指斥魏忠贤自造“坟墓碑石仿佛陵寝,祠宇佛堂璇题耀目”,而皇陵铜料匮乏,只给予堆积朽烂之破废铜器事,却被罪以“借事渎扰”,廷杖一百。“旨下,随有内侍数十辈蜂拥燝寓,将燝捽发牵衣而去,自寓至午门三四里,一路拳踢棍殴,至午门已气息奄奄矣,至行杖,又痛加捶楚,杖毕舁归寓,殴毒并作”,遂死。(《三朝野记》卷二)
可见只要与内官结了梁子,未杖之先,也可以法外执法。在廷杖令下后,大臣体面已荡然无存矣。
窃以为姜埰、熊开元之所以在崇祯屡次严令“必死“之下,而终得以不死(熊在明亡后出家当了和尚),完全是锦衣掌卫骆养性曲意保护的缘故。皇帝未必会知道这些小鬼祟的门道。
还另有一事可证:隆庆皇帝恼怒给事中石星的谏言,要打他的板子,还偷偷跑到五凤楼上看行刑情况。部郎穆文熙生怕打死了石星,先对锦衣掌卫(称‘緹帅’)晓以大义,然后用身体遮住石星,一面和太监对骂,一面挡住板子,居然把石星扶掖出来。(《明汇典》)可见锦衣卫緹帅是实际上掌握廷杖生死大权的人。
推论开去,同受廷杖的一大批人中,有死,有不死,除了个人体质的差别之外,也与他们与“牛头”“马面”的关系,以及“牛头”、“马面”的人品有关。
如名士屠隆罹罪,曾被锦衣卫掌卫刘守有所救,终生感激。《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禁卫》“陆刘二缇帅”条载:
“今上江陵(张居正)在事,以同乡麻城刘太傅守有领锦衣,寄以心膂。适台臣傅应祯、劉台等以劾江陵逮問,赖刘调护得全。夺情事起,五君子先後抗疏,拜杖阙下,亦赖其加意省视,且预戒行杖者,得不捶楚。刘後以厂璫张鲸株累罢归,而子孙贵盛不绝。”《明史·刑法志》亦载:劉守有“士大夫與往还,狱急時,颇赖其力。守有子承禧及吴孟明其著也。”
按刘家本为士大夫出身的勋贵,所以形成了家族传统。
议:屁股挑战板子
打屁股颇有“中国特色”。我们知道,中国父母惩罚孩子时,最爱选择的部位就是屁股,以其虽然疼痛,但臀肉丰厚,不至伤筋动骨故也。长大后遇上“官民如父子”,官府处罚,也动不动就掷签打板子。自己当了官,则比对“君臣如父子”,皇上也选择了打屁股的方法。
人活一辈子,屁股担负着最大的惩罚。其中的重要区别,在於廷杖后“伤筋动骨”是最轻的,可见君臣毕竟不是父子。
有人曾说,国家和个人就象母子,当娘的错打了几下,儿子不应生怨气。可“国家”当了娘,这板子是又重又狠,作“儿子”的往往连颂恩的话都来不及说,就呜呼哀哉了。
清人批评廷杖时说:
“刑制有创之自明而为前代所未有者,廷杖与东西两厂、锦衣卫、镇抚司狱已。是二者杀人至惨而不丽於法,举朝野之命一听於武夫、宦竖之手,可叹也!”
“明史廷杖,惟以一时之忤付诸阉竖,俾得假威肆毒。自王振、刘瑾用事后,中更数大狱,所设东西厂、镇抚司、锦衣卫,罗织惨酷为尤甚。”
“以见明之刑政失当,阍寺擅权,其底於灭亡,宜也。”(《日下旧闻考》)
所以清廷彻底取消了明代的有关机构和廷杖,驾驭臣下也改了辙,用文字狱、大批判和悔过书了。
我以为,清人这段议论略嫌皮毛,并未触及以廷杖这种特殊形式表现出来的明代政治生活的要害和真谛。宋代有笑话述金兵之残杀无辜,说“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明代士大夫要想抗争皇权,争取政治上的主导地位,也只有一法:“你有大板子,我有硬屁股”。
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权构成,大率是皇权和文官政府的组合。所以说“大率”,是把军阀割据或战乱时代的“军管”现象剔除在外了。
从儒家的政治理念看,主要由士大夫阶层组成的文官政府,应该为政权的中心,无论是孟子“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还是通过荐举、科举产生的文官政府的实际运作,都是如此。
君权是国家的代表,“君权神授”的观念,保证了君权的神圣性和连续性。但孔子对三皇“公天下”黄金时代极为推崇,本意也是要把上三代以后的“家天下”局面,“复古”到“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儒家总体理想是希望促进和完成这个过渡。
后世儒生构筑的社会政治框架中,一方面以“天人感应”,“天象示警”等手段来警诫、约束“代天巡狩”之“天子”至高无上的皇权,另一方面是强调建言、纳谏的“君明臣贤”理念,在实际运作中规劝、引导君上的政治行为。
被称为“盛世”的几个儒家理想时代,包括周初政治、西汉“文、景之治”和唐代“贞观、开元之治”,都带有君权和文官政府融洽无间的共同特点。如果说相权是文官政府的集中代表,那么言官制度则是儒家舆论监督的主要方式。
明代立国,朱元璋惩於元代权相擅政,与皇室矛盾不断的前车之鉴,在“胡(惟庸)、蓝(玉)”之狱后不再设置宰相,扩大了君权。作为君权的辅佐,又以家奴组成的内监(司礼监秉笔)作为亲信秘书班子,贵戚子弟锦衣卫作为情报和执法班子,直接贯彻皇帝的意图,这就和文官政府的传统功能形成显明的矛盾。
这种制度上的紧张和冲突,不断地在政治运作中反映出来,解决的方法只有两途:
一途是合作,文官政府的代表——内阁首辅与内监、锦衣卫联手,就象张居正和冯保、陆炳那样;一途是对抗,就象天启朝以东林党人为代表的文官士夫,与魏忠贤、许显纯那样。这就使内监和锦衣卫实际上构成了明代政治势力隐性的第三方。
在这个奇妙的三角关系中,监、卫就象三国时期的东吴,成为平衡政局举足轻重的力量。他们既可以包围皇帝,打击文官政府,也可以联络文官,引导规劝皇帝,当然也可以见风使舵,顺其自然。
廷杖和内监代笔、厂卫诏狱本来就是完整的“配套措施”,专为解决皇权和文官制度上的矛盾而设,也成为这个三角的焦点。
廷杖执行的实际效果操纵在监、卫手里。由於秉笔太监有“批红”,直接传递皇帝意图之权,尤其是正德、天启这样不爱读书,只喜欢巡幸或作木匠活的皇帝。他们就能进而把持廷杖的全部权力。
明朝皇帝并不介意把满朝官员活活打死
这里面的受害者只有一方,就是倒霉的明代官员。如果反对与内监、锦衣卫关系密切的首辅,也都免不了打烂屁股,比如嘉靖朝反严嵩的杨继盛,和万历初反对张居正“夺情”的赵用贤等五人。窃以为凡治明制度史者,绝不能忽略此点。
经历了“胡元”以后,明代在以理学恢复“汉代衣冠典制”方面进行过极大努力,包括建立以理学观念为中心的科举制度和思想文化整体建设,这是君权和文官政府的基本接合部。文官政府既然失去了政治的主导权,那么就把中央政府的主要精力,集中在舆论监督权上。
窃以为明代后期所以有《邸报》一类政治出版物的出现,和极其盛行《鸣凤记》、《梼杌闲评》及引出冤狱的《冯布政奔逃》一类时事政治性极强的戏剧小说,包括直指内廷隐私的“妖书”、“谤书”之类政治出版物,也和儒家努力扩大朝野呼应的舆论影响密切相关。
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最可怕的。照说朱氏皇帝对明代士大夫够凶残刻薄的了,不说朱元璋如何对待刘伯温、宋濂、高启,也不说朱棣对建文诸臣的“剥疲揎草”、“株连九族”,更不说天顺如何杀害于谦,天启如何对待东林,即使认为是较为温和的成化、隆庆,驭下也无宽厚可言。
但理学本是“名教之学”,是总结了五代如冯道等人毫无廉耻之心的士大夫政治以后,提炼出来的一套激励名节,鼓吹忠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论。钱锺书尝言:
“盖‘正名’乃为政之常事。立法之先务,特可名非常名耳。名虽虚乎,却有实用而著实效,治国化俗,资以为利。……守‘名器’,争‘名义’,区‘名分’,设‘名位’,倡‘名节’,一以贯之,曰‘名教’而已矣。以名为教,犹夫神道设教,而神道设教,正亦以名为教。”
正是道透了理学政治设计中的关键肯綮。明代官员屁股上挨的板子,也大多集中在与“名”有关的问题上,如阻谏正德以“镇国公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出巡的“名义”,如争议嘉靖继承大统究竟应该“考”谁的“名分”,如催促万历早立长子以立“国本”的“名器”,等等。
看来这些是皇上的家务事儿,干卿底事?但既然“家天下”了,皇上的“家事儿”就是“天下事儿”,不争要这些科、道、御史官员干什么!
明代廷杖受刑的头号原因就是谏言,受刑者十之七八也是言官或希望建言的中下级官员。万燝还是授权管理皇上的“家事儿”的活儿,所争者正是皇家的“名位”,不也是被屁股送了命吗?
正因为明代政治体制中,始终贯穿着对文官政府的不信任,而历朝代皇帝又从不以“勤政”著称,所以君权往往掌握在中枢内监之手,历代大太监如王振、汪直、李广、刘瑾、冯保、张鲸、魏忠贤等个个权势熏灼,有的甚至有“立地皇帝”和“九千岁”之称,分明证实着君权的旁落。
冯保这样的大太监是张居正都要殷勤巴结的
“名不正则言不顺”,监、卫擅权遂成为历朝正统科举出身的多数士大夫阶级前赴后继,口诛笔伐的主要目标。他们所以争先恐后,用屁股挑战板子者,应该是维护理学的政治理念,发扬“名教”的忠节理想。
尽管以后人眼光看去,他们不免疏空、拘执、迂腐甚至“愚忠”,但他们确实表现出这样的信念:宁愿牺牲屁股甚至性命,绝不以“天皇圣明兮,臣罪当诛”,作为悔罪免打的遁词。
一则记载说,杨继盛被杖前,有人送来蚺蛇胆,服下可以抵御杖刑之酷,杨答道:“椒山自有胆,何必蚺蛇乎!”(《史窃》)汪文言不过是个下级官吏,但要他板诬杨涟等人时,却受尽栲掠,宁死不承。
御史林汝翥是天启原首辅叶向高的外甥,听说有诏受廷杖后,曾“踰墙而逃,偃卧邻屋一昼夜,潜出都门,投顺天巡抚邓汉处,自请系狱,恳其具奏。”总宪孙玮听说后,特地责备他说:“未为强项之童宣,先学逋逃之张俭,致玉阶无碎首之节,而西台有畏死之官。损国威而弃君命,非法也。”最后林还是受杖一百。
名节砥砺,忠义相期,是明代士大夫的共识,甚至以宗教徒般的虔诚,去坦然迎受这残酷仪典的。妻儿也以之为荣,如隆庆年尚宝司丞郑履淳因建言用贤被杖一百,“血渍於裤,今其子孙尚置於笥中。”(《闾史掇遗》)以为传家之宝。赵用贤因反对张居正夺情而挨廷杖,其妻将他掉下的肉腌起来保存。见《明史·赵用贤传》。
明代廷杖冤狱确实摧折士气,也因此出过很多趋炎附势,卖友求荣的无耻之徒,但纵观历史,明士人崇尚名节,大胆建言,勇於干预时政的风尚,在振刷士夫颓风,抗御强权暴政方面,还是可圈可点的。
还应该注意到,官员抗议活动的背后,出现了市民的支持。正德间对抗刘瑾的“御道匿名书”事件和阻谏南巡,大批官员罚跪廷杖,都引起京师罢市,百姓慰劳,更不必说晚明一再出现“苏州民变”,市民出面直接对抗镇守太监和缇骑的著名运动了。
正是受到这样的支持和鼓舞,所以明代士风才会愈摧折愈旺盛。正因为有此,所以才会演出后来清兵入关后,很多地区在士大夫的率领下全民抗战的不屈篇章,其影响延续至近世抗日战争而不衰。
其实“名节”之虚妄与不实惠,明人并非不明白。万燝死后,御史李应升曾上疏说:
“夫士所以激昂奋发,不能自己者,独念祖宗养士二百余年,祸在萧墙,且在旦夕,故感恩图报耳。一言触忤,篪辱身死,岂所以作忠勤士哉?夫缄口待迁,厚利也;危吉招戮,实祸也。身死而天下悲其忠,虚名也。舍荣妻子、肥身家之计,而削影编户,取侮於乡里小儿,区区传此虚名,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将焉用之?况伤残父母之遗体,备诸楚毒,以从龙(逄)、比(干)於九京也?人非奴隶,法非讯囚,罪非死刑,命非草芥。廷杖重典,殊失士心。”
明代《大明律》以峻刻著称,监狱之暗无天日,笔记有记述杨涟等受刑惨死的实录,小说有《三言》中的《卢太学诗酒傲公侯》为政。而经过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的明正典刑中,也有刘瑾之凌迟处死,熊廷弼之“传首九边”的严厉。即便循法追究官员过失、责任和罪行,也没有让他们舒舒服服的活法。
但我们注意到,李应升此疏中说的“人非奴隶,法非讯囚,罪非死刑,命非草芥”,分明道出了廷杖的实质,不过是皇帝的私刑,而且是专门对付文官政府,尤其是抵制政治舆论监督的法外之刑。
如果有一天出版《中国舆论监督史》,或《中国参政议政史》的话,一定不要遗漏“廷杖”这一专章。
余论
打屁股是对士大夫的集体侮辱,即使来自君上,所以明代士人深以为耻。
从明初侍读学士詹同温和劝告“古者刑不上大夫,以励廉耻也。必如是,君臣之恩礼始可两尽”,到嘉靖时刑部尚书林俊力陈“臣闻古者挞人於朝,与众辱之而已,非欲坏烂其体肤而致之死也,亦非所以待士大夫也”,再到天启朝首辅叶向高哀恳廷杖乃“敝政”,“万万不可再行,后以当问者付之镇抚司。士类受祸其惨,更有不忍言者”,尽管措辞一退再退。但反对的态度却始终如一。入清以后,明遗民甚至以此为灭国之由,也就不奇怪了。
《红楼梦》写也挨过板子的贾宝玉批评“文死谏,武死战”,说“昏君方有死谏之臣”,这本是祖述老子所言“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十八章)这代表着清人的看法。
清朝君主个个以“圣明”自任,所以索性取消了言官制度,也标示着传统中国社会框架中,士大夫议政权力和舆论监督的终结。“屁股挑战板子”的故事,也就从此结束了。
廷杖的恶名连满清都有所忌讳
清朝君臣的关系也变了,亲近的满洲人叫“奴才”,疏远的汉人才称“臣下”。也许新朝君主心里暗笑:找臣下的碴儿容易,干吗要费事儿打屁股?还是招呼天灵盖来的干脆痛快!以后的新新朝又各有各的高招,当然,这是后话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