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池莉忆知青岁月:十八岁才发现肥肉真好吃

作者:朱赢椿,池莉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记忆,饥饿感觉却永远同样:饿是疼!

我们这一代人,最刻骨的记忆,大约就是饥饿了。

20世纪60年代初,持续三年的大饥荒,城乡处处是营养不良面黄肌瘦有气无力的人,树皮草根也被挖去果腹,饿死人的事情到处发生,饥饿成为全国人民的绝对恐惧。

池 莉

而我个人对于饥饿的感受,却来得复杂得多。原因很简单:我们家族的全体成年人,出于护犊的本能,一方面省出自己口粮,一方面不惜动用几辈人积累的家底,确保他们后代能够吃饱饭。对于个别重点孩子,还保证了优质营养。我有幸成为这个重点孩子。幼小的我,以自己良好的长势和聪明秀丽,被家族挑选了出来。祖父辈以他们深厚的爱和希望,每天守候我,在我吃饭之前,哄走或者赶开别的孩子,喂我吃鸡蛋或者肉食。且他们还固执又悲壮地坚持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培养和教育,大家闺秀的细嚼慢咽温文尔雅被始终贯彻执行。贪馋的饕餮相被我外公外婆毫不留情地杜绝。他们坚信饕餮相就是穷相和贱相,那会导致子孙后代的卑贱和猥琐,将世代受穷。所以……所以我不懂饥饿。

当全国人民普遍饥饿的年代,幼小的我并不饥饿。当我最初具有他者意识的时候,万分震惊地发现一个瘦弱的邻居小女孩,在婚宴的餐桌上,抢了一大片粉蒸肉,她把肥嘟嘟的肉片飞快地埋进她的饭里,夺口而吃,吃得勇猛无畏,眼睛贼亮,额头冒汗,满脸放出幸福光彩。

而我,从来还不知道肥肉有这么好吃!

意识一旦发生,灵魂的不安很快降临,一种冷酷的现实摆在我的面前,那就是:我和大家不一样!我不在“大家”里面!

我,一个孩子,以一己的渺小和微弱,面对着大多数人的嫉妒和排斥!我惶恐了,我警醒了,我开始思想了。这个时候“文化大革命”又恰好来临,特权阶层受到广大革命群众的猛烈批判。吃肥肉的小女孩摇身一变,成为我们小学生中最具有革命性的红小兵;而我沦为人皆不齿的黑五类子女。

我怎么可以不羞愧?饥饿的道德力量是这样的强大,肥肉与瘦肉自然前者是革命的。我开始反感自己的家族而羡慕穷孩子和他们的饥饿感。我渴望以那种饥饿感去体验吃肥肉的小女孩的快乐和幸福。我渴望成为中国人民和革命群众的一员。那年代,凡以穷人的名义,以社会公平的名义,以革命的名义,以瘦骨嶙峋的保尔·柯察金的名义,以在监狱里顽强绝食的刘思扬的名义,以饥饿困顿双目炯炯的牛虻的名义,都足以让我青春的热血激荡和沸腾。

终于,盼望已久的时候到来,我高中毕业了,我迫不及待地写了大红的决心书张贴出去,积极要求立刻奔赴农村,绝对不要再做无聊的温室花朵。

正是农村这个广阔天地,满足了我对肥肉之香的渴望。

作为一名知青,我获得了自我革命的强大理由,可以坚决拒绝家长的汇款,坚持与广大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于是很快,饥饿就上身了。原来我自己一年到头的辛苦劳动,不足以获得报酬。除了国家规定的知青口粮之外,我再没有任何钱去购买任何食品。日复一日的超强体力劳动与正在生长的身体使得饥饿感飞快地加强加深和加重。我终于知晓了饥饿的秘密。但也正是由于饥饿,我归队了。大家接纳了我。我成为了广大知青的一员。我成为了人民。每当男知青要去偷鸡摸狗,他们会叫我烧灶膛。大家的叫唤让我如此温暖和感恩。

人生盛事是突然来临的。进了腊月,快过年了,有一天,突然听说大队要杀猪!而且要请我们几个没有提前回家坚守农村战斗岗位的知青到大队部去,和干部一起吃肉迎接革命新春并以资鼓励。

头一天的夜饭,我们就故意没有吃饱,留下空腹去迎接美好明天。

翌日早上,红日东升,我们几人就迎着朝阳早早跑到了大队部。在大队部整整一天,我亲睹了紧张的杀猪以及分配猪肉以及架起大锅烹煮猪肉的全过程。

大队部里外人山人海,民兵持枪维持秩序,干部或严肃地反剪手臂发出指示,或一手叉腰和蔼可亲。杀猪佬人手不够,除了专业屠夫还有业余杀手,是大队赤脚医生,他在血腥场面中闹出许多笑话。好家伙啊,那一番张牙舞爪,人嘶猪嚎,真是气势磅礴,蔚为壮观,让我心情激动,久久不能平静。

夜幕降临,我手里捧上了一大碗萝卜煮肉!

我用筷子夹起一片厚厚的肥肉,只见肉片微微颤动膘光四射喜气洋洋。那个吃肥肉的小女孩,唰唰地穿越时空来到我眼前,令我浑身发抖,热泪满眶。我低头咬了一口,竟然中邪一般耳鸣不已,脑子里隆隆有声,奇异的肉香五味翻涌。这一年我十八岁,我终于体验了那小女孩的香甜与幸福。那一天我发现了一个真理:肥肉真好吃!

下雪了,在乡村的土屋里猫冬。用当年的晚稻新米,蒸出水光油滑的白米饭,切一把小葱葱花,洒一抹子细盐,最后小心翼翼拧开罐头瓶子,用筷子挑一小坨白花花的猪油——这是那一天大队书记给予知青的奖赏。将这一小坨猪油插进热气腾腾的新米饭里,和着葱花与细盐,轻轻地搅拌搅拌,送一口到嘴里:刹那间,山清水秀风和日丽世界变得如此可爱!

后来,慢慢地,我还是更习惯吃瘦肉。慢慢地,连猪肉都少吃起来。慢慢地,我还是更喜欢离群索居。

革命也不再可以随意地让我热血沸腾。唯有肥肉那浓烈的油腻的香,从此无法淡去。

因为想念,每年总有一两次,我还是要做做红烧肉的。带皮的五花肉,肥肉部分不能太少,炖得酥软颤抖,色红如醉枣,质地晶莹又剔透,含到嘴里就化,吃一口便忍不住要拍案惊奇,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