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祠一副千古名联,道尽了三国蜀汉历史
成都武侯祠里的“攻心联”名声极大,但具体的所指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爬梳史料,对照古今,认为此联概括了整个蜀汉的历史,每个字都有具体所指,并且对蜀汉政治进行了全景解析,剖析诸葛亮治蜀的是非得失。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这副对联是清代著名政治家、学者赵藩于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参观成都武侯祠时撰书,本意是为劝阻自己的学生、时任四川总督的岑春煊在镇压川西义和团时不宜大肆杀戮一味蛮干,后因联中深邃隐喻观点被世人广为知晓,也因而得名为“攻心”联。
武侯祠里的攻心联
“攻心”联自诞生至今,对其解读与研讨比比皆是,学术界对下联中治蜀“宽严皆误”理解上的分歧与争论也从没有停止过,今人如罗开玉《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易中天《武侯治蜀与“攻心”联》中都有对此联有独到的见解。
本文结合《三国志》《华阳国志》等史料,尝试对“攻心”联进行解读,进而再次探讨“武侯治蜀”与蜀汉后期政治。
1:对南夷的“攻心”之道
对于联文中上半联的解读,学术界并无太大分歧,认为赵藩引用“令反侧子自安”即汉光武帝刘秀击败王郎后烧毁缴获信札不再追究己方暗自通敌者的这一心战事例,意在正面评价武侯建兴三年(公元225年)南征夷人时所采用的攻心策略,这一点也可通过马谡的话语加以佐证。
马谡对南夷叛乱一事洞察敏锐,认为南中的夷人恃其险远不肯归顺,今日破之,明日复反,特别是等到日后蜀汉倾力北伐时。南夷的叛乱会更快,而一味的对叛乱夷人斩尽杀绝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是仓促间就可以完成的。鉴于此,马谡指出:
“夫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原公服其心而已。”(《三国志·蜀书·马良传》裴注引《襄阳记》)
武侯纳马谡良策,屡次擒获并释放叛军首领孟获,即后人口耳相传的“七擒孟获”,最终使其心悦诚服,这场南征战事也以孟获的诚心归降而宣告结束。
但在后南夷真的不再复反吗?大量史料证明南夷依旧叛乱不止:
“(诸葛亮)以凯为云南太守,封阳迁亭侯。会为叛夷所害。”(《三国志·蜀书·吕凯传》)
“越巂郡自丞相亮讨高定之后,叟夷数反,杀太守龚禄、焦璜,是后太守不敢之郡,只住安上县,去郡八百馀里,其郡徒有名而已。”(《三国志·蜀书·张嶷传》)
“延熙三年(公元240年),(向宠)征汉嘉蛮夷,遇害。”(《三国志·蜀书·向朗传》)
可以看到,自武侯大军返还后,南中叛乱就不曾停息,包括吕凯、龚禄、焦璜、向宠在内的多位郡守、良将遇害,最严重的越巂郡已是名存实亡。
南夷依旧屡次叛乱的原因,在一些史料当中可以找到答案,如《华阳国志·南中志》载武侯“移南中劲卒青羌万馀家于蜀”,并最终组建了精锐的无当飞军;另《三国志·蜀书·李恢传》亦载南征后“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一事。
这二条史料提供了一个信息,即日后武侯甚至姜维北伐时所需的军需、兵员很大程度上是由南夷供给的。
换言之,北伐战事一日不停,南夷的供给就必须一刻不止。故而在蜀亡前夕,面对大军压境的魏军,光禄大夫谯周就不同意刘禅继续逃亡南中,给出的理由也非常充分:
南方远夷之地,平常无所供为,犹数反叛,自丞相亮南征,兵势偪之,穷乃幸从。是后供出官赋,取以给兵,以为愁怨,此患国之人也。(《三国志·蜀书·谯周传》)
如谯周所言,“供出官赋,取以给兵”正是南征结束后夷人多次复叛的主要原因。不过,面对多次复叛的夷人,蜀汉朝廷不再举大军征讨,而是继续沿用自先主刘备时代的一贯做法:于南中地区设最高军政长官“庲降都督”一职治理南中。
能担任庲降都督的蜀汉将领,不仅要具备优秀的军事能力,而且要善于处理与南夷的关系,懂得恩威并施,这里要重点提及蜀汉将领马忠、张嶷二人。
蜀汉建兴十一年(公元233年),由于时任庲降都督的张翼“性持法严,不得殊俗之欢心”,导致南夷豪帅刘胄发动叛乱,扰乱诸郡,这也是历次南夷复叛当中规模最大的一次。
蜀汉朝廷见叛乱事态严重,即刻“徵庲降都督张翼还,以(马)忠代翼”。马忠到任后随即出兵剿灭刘胄,再次平定南土。
此后,马忠于南中任庲降都督十七年,在任期间内“然处事能断,威恩并立,是以蛮夷畏而爱之”。蜀汉延熙十二年(公元249年),马忠去世,夷人闻听后“莫不自致丧庭,流涕尽哀,为之立庙祀”。
马忠麾下的牙门将张嶷,武侯南征后被任命为越巂郡守。前面已经提到,即使是在武侯南征之后,越巂郡依然叛乱严重,甚至已经徒有郡名。
张嶷到任后大力平叛,除掉杀害前任郡守龚禄的耆帅李求承,夺回被夷人长期占据的盐井、铁矿、漆矿,同时又修缮城郭,甚至恩威并施发动夷人将越巂郡通往成都的已损毁百余年的旧路打通。
张嶷在越巂郡任职十五年,邦域安穆,夷人汉人间彼此相安无事。其离任时“民夷恋慕,扶毂泣涕”,在途经旄牛邑时因不忍分离而追随投军的夷人大小头目有百余人。
蜀汉延熙十七年(公元254年),已经身患风湿重疾的张嶷毅然跟随姜维北伐,身为先锋与魏将徐质交战,临阵战殁,南土越巂民夷“闻嶷死,无不悲泣,为嶷立庙,四时水旱辄祀之”。
马忠、张嶷二人都是优秀的将领,在南中任职的十余年中皆深得夷人人心,在去世后被怀念恩德的夷人立庙祭祀。
蜀汉最后一位镇守南中的良将是安南将军霍弋。霍弋是为先主刘备赏识的蜀汉将领霍峻之子,曾任庲降副贰都督。
《三国志·蜀书·霍峻传》记载,永昌郡“夷獠恃险不宾,数为寇害”,霍弋率偏军征讨,“遂斩其豪帅,破坏邑落,郡界宁静”。
后钟会、邓艾伐蜀,霍弋请求率军赶赴成都增援,后主刘禅以成都已有准备为由没有听从。
蜀亡归晋后,晋朝继续拜霍弋为南中都督,委以本任。《华阳国志·南中志》中亦载霍弋在任内“抚和异俗,为之立法施教,轻重允当,夷晋安之”。
从几人的事迹可以看出,自武侯之后的蜀汉历任戍南重将继续秉持“攻心为上”的观念,对待夷人都是恩威并立、倾心安抚,并没有一味的斩尽杀绝,故而孟获在七擒七纵后会心悦诚服,夷人在马忠、张嶷去世后会立庙祭祀,南夷的多次复叛也未对蜀汉政权构成威胁。
这都充分反映出自武侯再到马忠、张嶷、霍弋等人深谙“攻心”策略才是消除南夷隐患的最有效手段,即赵藩所谓的“自古知兵非好战”。
岑春煊的祖父岑苍松始以文学起家,岑春煊不可能没读过《三国志》,这也可以解释为何一再血腥镇压义和团的岑春煊看过此联后会脸色难堪、一语不发,实是被戳中心中软肋。
2:宽严皆误——频繁大赦与严刑峻法
“攻心”联中的下半联“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与其说是赵藩专为岑春煊所写,不如说是作为警示之言告诫日后所有的治蜀者切记审时度势、深思熟虑。
而下半联也是学术界一直争论的地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赵藩所指的“不审势的宽严治蜀者”分别为何人,“宽严皆误”又是分别所指何事。
众所周知,自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正式夺取蜀地前,蜀地一直是由刘焉、刘璋父子据有,时间长达二十余年。
在父子二人的本传中对他们的治蜀手段大致提及了一些:
刘焉治蜀时将蜀地变作自己的独立王国,其采用高压手段编造事由杀掉益州中豪强王咸、李权等十余人,以立威刑;而刘璋时期与其父正好处于两个极端,其性格宽柔,缺少威略,出台的政令多有矛盾,益州人士颇为怨恨。
刘备攻下蜀地后即刻着手重新制定律法,由昭文将军伊籍“与诸葛亮、法正、刘巴、李严共造蜀科”。
《蜀科》这部律法今已亡佚,但是从有限的史料中可知《蜀科》立法、执法都极为严峻,在《三国志·蜀书·张裔传》中亦载武侯执法“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
作为刚刚夺取蜀地的新统治集团,武侯执法严峻是否得当呢?
在《诸葛亮集》中收录有《答法正书》,其中大意是指武侯“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法正便以汉高祖刘邦入关后约法三章深得人心一事劝阻武侯应对蜀地人士缓刑弛禁。
武侯指出:刘邦宽法得民心的前提是“秦以无道,政苛民怨”,但刘璋治下的蜀地“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既然大族豪强在刘璋时期惯于专权肆意妄为,那么当下就必须施严法进行矫正,达到“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的效果。
武侯的解答有理,但以严法治蜀是否有副作用呢?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矫枉过正,前有蜀地人士“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即纷纷对执法严峻不满;后有刘备与曹操争夺汉中苦战之际的“后院起火”,即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蜀地发生的“盗贼马秦、高胜等起事於郪,合聚部伍数万人”一事,这也对应联文中所指的“不审势导致因严而误”,这一点并无太大异议。
那么,“不审势导致因宽而误”,可否确定是指何事呢?综合来说,几位治蜀者中刘焉治蜀严、刘璋治蜀宽、武侯治蜀严。
罗开玉先生于《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中指出蜀汉表面上是亡于魏,实质上是亡于当地的土著豪族。所以罗先生认为赵藩的“宽严”是指“刘璋宽、武侯严”,故刘璋、武侯二人治蜀皆误。
而易中天先生在《武侯治蜀与“攻心”联》中只是从宏观角度出发,将下联解释为“如果不明白士族地主终将成为统治阶级的天下大势(不审势),即便公平执法,也会左右为难(宽严皆误)”,至于具体的孰宽孰严,则依然认同大多数人的观点,即认为是武侯对 “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的法正“宽”,即无视法正得势后因私人恩怨胡乱杀人一事,与此相反的却是对蜀地大族豪强“严”。
不过,如果严格推敲,罗、易两位先生对下联中“宽”的解读都有瑕疵。
首先,此联悬挂于武侯祠殿堂中,可以肯定的是,刘璋治蜀毫无称颂之处,武侯治蜀才是下联的重心。
再者,参照上联的解读思路,如同上联的南夷叛乱问题是由武侯“攻心为上”的南征战事作为解读起点,再由马忠、张嶷、霍弋等历任重将继续“攻心”安抚夷人直至蜀亡作为解读的终点,那么下联中的治蜀问题无论“宽”与“严”孰前孰后,其起点都应同上联一样,即是从武侯治蜀开始解读,而不应从刘璋治蜀作为解读起点,所以罗开玉先生“刘璋宽、武侯严”中对于“宽”的解读并不恰当。
而易中天先生“武侯对法正宽”的理解虽然解释得通,但这种解读过于狭隘,重要的是,如果严格界定历史节点的话,武侯治蜀其实是从先主刘备去世、后主刘禅继位开始的,在《诸葛亮传》记载得非常清楚了:
建兴元年(公元223年),(刘禅)封亮武乡侯,开府治事。顷之,又领益州牧。政事无巨细,咸决於亮。
可见,武侯在刘禅继位后才正式开始“咸决於亮”的治蜀时代,易中天先生所言“武侯对法正宽”时先主刘备尚在,彼时武侯的职务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
需要指出的是,此时曹操虽然挟天子令诸侯,但名义上汉朝尚在,时任汉左将军的先主刘备不可能册封武侯为丞相,故设左将军府代行丞相事。
这一时期情况十分特殊,是不能称为“武侯治蜀”,准确的说,应称为“武侯、董和共治蜀”,在《三国志·蜀书·董和传》中也被明确提及:
又董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来相启告。
如史料所言,董和与武侯在左将军府中共事七年,如果发现事情考虑不周,哪怕反复十多次也要提出意见相商。可以肯定的是,政事是由二人共同反复商定,而并非日后武侯任丞相时的“政事无巨细,咸决於亮”。
所以严格推敲时间,易中天先生所言的“武侯对法正宽”发生在“武侯、董和共治蜀”而非“武侯治蜀”时期,即从时间节点上解释不通。
那么赵藩在下联所谓的“不审势因宽而误”该如何解读呢?前文已经给出解读思路:
上联中关于“攻心”的解读,是从武侯南征作为解读起点,再以武侯去世后马忠等重将继续秉持“攻心为上”的理念安抚南中直至蜀亡为终,那么对下联中“宽严”的界定也应按照这一思路,即应同样是以刘禅继位后身为丞相的武侯继续对大族豪强执法严峻为解读起点,再同样以武侯去世后蜀汉朝廷接连不断的颁布大赦作为解读的终点,这也是几乎被世人所忽视的一个地方。
大赦,顾名思义,是指对已判罪犯实施赦免或减刑。
纵观古代历史,封建帝王往往以盛世施恩为名,常赦免犯人,如在皇帝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等情况下常颁布赦令。
但蜀汉后期的大赦多数并无理由,或者说是完全随性而为,并且大赦的次数过于频繁,甚至可以称为“滥用”。根据《三国志·蜀书·后主传》的记载,武侯去世后的蜀汉朝廷颁布大赦令有如下若干次:
建兴十二年(公元234年),大赦;延熙元年(公元238年)春正月,立皇后张氏,大赦,改元;延熙六年(公元243年)冬十一月,大赦;延熙九年(公元246年)秋,大赦;延熙十二年(公元249年)夏四月,大赦;延熙十四年(公元251年)冬,大赦;延熙十七年(公元254年)春,大赦;延熙十九年(公元256年),大赦;延熙二十年(公元257年),大赦;景耀元年(公元258年),史官言景星见,於是大赦;景耀四年(公元261年)冬十月,大赦;景耀六年(公元263年,按蜀汉于当年冬灭亡)夏,大赦。
综上,在武侯去世直至蜀汉亡国的二十九年间,朝廷颁布大赦十二次,平均二到三年一次,而武侯在世时,仅于刘禅继位的当年颁布过一次大赦,前后对比十分明显。
在《三国志·蜀书·后主传》裴注引《华阳国志》中,收录有武侯对于大赦一事的看法:
丞相亮时,有言公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吴汉不原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启告,治乱之道悉矣,曾不语赦也。若刘景升、季玉父子,岁岁赦宥,何益於治!’
武侯说的很明确了,刘表、刘璋那样频繁大赦根本无益于治理国家,而且频繁大赦会产生一个最明显的弊端:国家法律遭到亵渎,作恶者尤其是豪强大族中的不法之人会更加肆无忌惮。
持有这种观点的不止武侯一人。
蜀汉延熙九年,朝廷第四次颁布大赦,作为耆老宿儒的孟光当众指责掌权的大将军费祎,认为大赦这种做法只有在国家衰败窘困、迫不得已时才能暂行,如今“主上仁贤,百僚称职”,又有何种燃眉之急,必须要依靠频繁大赦来给为非作歹之徒施加恩惠呢?说到激动之处,孟光甚至痛斥朝廷频繁大赦的做法是“上犯天时,下违人理”。
孟光一番犀利的言论使得大将军费祎局促不安,连连道歉。孟光所言不虚,此时后主刘禅并未亲近奸佞,朝中贤臣犹在,对外用兵取得兴势防御战的大捷,于外于内,都没有颁布大赦的必要。
如此一来,频繁颁布大赦的理由便只有一个:以大赦取悦蜀地大族豪强,以此矫正武侯时代的执法严峻,最终博得其对政权的支持。
出于这点考虑,孟光的指责没有奏效,朝廷日后的大赦更加频繁,几乎达到了两年一次,显然根本谈不上“审时度势”了。
不过,蜀汉朝廷从本质上是压迫本土豪强的,仅仅无视律法频繁颁布大赦既不可能起到让蜀地大族豪强感恩戴德的效果,反而会让大族豪强对朝廷极度藐视,加之日后刘禅昏庸亲佞远贤、姜维频频北伐消耗国力,更让蜀地大族对蜀汉政权不再抱有希望,即罗开玉先生所言的“蜀汉实质上是亡于当地的土著豪族”。
综上,赵藩的“攻心”联可以作出重新解读:
上联:面对蜀汉南中地区夷人的叛乱,武侯南征时以“攻心”为上,使得叛军首领孟获诚心归顺,后来的马忠、张嶷、霍弋等戍南重将也继续秉承这一做法,对南夷恩威并立、倾心安抚,南中地区虽有复叛,但直至蜀亡未再构成重大威胁,这都印证了“自古知兵非好战”的这一真理。
下联:武侯治蜀时,以严法打击蜀地大族豪强,这一做法明显有“过度”之嫌;而武侯去世后,出于取悦大族豪强的角度,朝廷无视律法频繁大赦,这一严一宽都没能完全做到审时度势,因严而误导致其与董和共治蜀时期就发生了“马秦、高胜之乱”,因宽而误也致使“大族豪强对蜀汉朝廷不再抱有希望”,这些没有把握好尺度的失败治蜀教训希望“后来治蜀(者)要深思”。